公务用车七座及以下
公务用车七座及以下
发布时间:2024年04月26日17时阅读次数:15
为寻求优秀的供应商进行合作,确保公务用车(七座及以下)项目顺利进行,现对该项目进行供应商公开招募,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加。
重庆地区公务用车(七座及以下),供应商需提供满足条件的车辆并配备专职驾驶员,车辆总需求数约4辆。
报名方资质要求:
1.取得合法经营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营业执照或授权文书,原件备查;
2.未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在长安汽车黑名单范围内;未被长安汽车列入暂停业务等不适合参与项目的风险管理项(提供1. 诚信承诺函,自拟模板,加盖公章。2. 报名方在“信用中国(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信用中国完整报告,加盖公章。)
3.供应商非“三无”供应商(“三无”供应商是指无实缴注册资本、无参保人员、无生产经营场所等无生产加工能力的“空壳”供应商)(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报告,网址:https://www.gsxt.gov.cn/corp-query-homepage.html,如查询结果于实际不符,针对实缴注册资本请提供银行入账回单(转账记录备注投资或实缴)加盖公章;针对参保人员信息请提供社保局出具的社保证明加盖公章)。
4.三年内无重大交通安全事故,且专职驾驶员无酗酒、吸毒行为记录,无心脏病、传染性疾病、癫痫病、眩晕症、精神病等可能危及行车安全的病史,保证驾驶车辆时有良好的身体状态。;提供企业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5.具有4人(含)以上专职驾驶员,车辆驾驶员取得相应准驾车型驾驶资格3年以上,满18周岁以上,男性年龄不超过60(含)周岁,女性年龄不超过50(含)周岁。专职调度人员1人;1、专职驾驶员雇佣关系合同扫描件、驾驶证,并加盖公章; 2、调度人员雇佣关系合同扫描件或社保证明,并加盖公章;
6.具备道路运输相关业务经营备案证明或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涵盖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或营运备案。;提供相关备案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7.在中国境内注册、公司创建3年以上(以营业执照为准),注册资金500(含)及以上,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符合国家法规要求的合法经营企业。;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8.具备7座(含)以下乘用车,车辆品牌为长安汽车自主品牌,且车辆数为4辆(含)及以上,车辆检验合格且登记的使用性质为租赁或营运。;1、车辆为供应商自有的,提供车辆行驶证扫描件,且行驶证性质为租赁或营运; 2、车辆为挂靠或租用的,提供供应商与车辆的合同或挂靠协议,并提供车辆行驶证扫描件,且行驶证性质为租赁或营运; 3、以上两条满足一条即可,提供材料为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9.近5年(2019.4-2024.3)有2个7座(含)以下乘用车租赁案例,且项目合同周期不得低于一年;提供租赁合同或协议的扫描件(有双方盖章),原件备查。
供应商报名时间:以云平台系统截止时间为准。
名 称: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薛老师
电 话:130*****791
寻源公告报名方式:长安汽车供应链协同云平台https://portal.changan.com.cn/
报名材料:1.资质证明材料(正文三)上传到长安汽车供应链协同云平台;
请务必在寻源时间内按本公告上的要求提交相应报名材料(重要!)
备注:首次注册的供应商请点击右上角非生产寻源注册。
标签: 公务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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