响水县沿海自来水厂深度处理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响水县沿海自来水厂深度处理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合同编号XSGS-CL-2016-02
一、招标条件:
响水县沿海自来水厂深度处理工程已经响水县发改委(响发改投[2013]142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地方自筹。项目法人为响水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建设处,招标代理机构为盐城市天平建设监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监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本工程位于响水县沿海自来水厂内。在响水县沿海自来水厂现状处理设施的基础上增设深度处理设施,处理规模5万m3/天。工程投资约2500万元。
2、计划工期:要求工期120天,2016年6月下旬开工,2016年10月底前完成全部工程内容。
3、 本招标项目监理共分一个标段,具体招标内容及工期要求如下:
3.1 招标内容:响水县沿海自来水厂深度处理工程项目全部工作内容的建设监理。
3.2 监理服务期:施工阶段服务期及缺陷责任阶段服务期。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水利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监理乙级或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且无有关部门认定的影响其投标的不良记录。
2、拟任总监:应具有水利水电专业注册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或水利部颁发的《全国水利工程建设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及《水工建筑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目前无主体工程在监(有投诉时须提供所在项目发包人出具的主体工程完工及可以离开原项目的证明);拟任监理工程师人数不少于 2人,应有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监理员不少于3人,应具有监理员岗位证书。
3、投标人和拟任项目总监,有类似工程业绩(投标人2011年1月1日以后签订的施工造价达2000万元及以上的监理服务合同; 项目总监2011年1月1日以后签订的施工造价达1000万元及以上的监理服务合同,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4、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5、本次招标谢绝联合体投标报名。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5月23日至5月2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3:00时至5:3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介绍信、项目总监证书、符合要求的类似工程业绩、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及养老保险证明材料(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装订成册)及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到响水县水务局404室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套,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地点盐城市府西路一号国投商务楼C楼四楼开标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集中组织踏勘现场,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费用自理。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七、发布公告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盐城水利网、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 标人:响水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建设处
地 址:响水县双园路99号水务大楼4楼404室
邮政编码:224600
联 系 人:张小菊
招标代理机构:盐城市天平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盐城市青年路49号(盐城市国飞尚城13#楼东单元5楼)
联系人:张琴芳
联系电话:****-******** 135*****198
电子邮件:********7@QQ.com
标签: 监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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