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系统开发和平台建设招标公告
某系统开发和平台建设招标公告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军队采购信息,根据军队有关采购管理规定,现将“某系统开发和平台建设”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一、采购项目一览表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需求概况 | 初步技术参数 | 预算 金额 /万元 | 预计采购时间 | 备注 |
1 | 某系统开发和平台建设 | 1.采购标的:1个原型系统开发和1个教学平台建设,共包含19套软件和88台(套)硬件。 2.供应商特定资质要求:具有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二级(含)以上保密资格证书。 3.交付期限:2025年10月之前完成验收交货。 | 1.某原型系统包含需求分析、环境融合、动态规划、效能评估4个模块(软件)。 2.某教学平台建设包含建设规划、方案推演、效能评估、技术原理、模型构建、音像显示6个分系统。即包含有关应用软件、数据库、模型库等软件开发,也包括大屏显示系统、视频拼接器、交换机、智能配电柜、控制电脑、视景工作站、仿真计算服务器、虚拟现实系统、便携式图形工作站、智慧屏、教学训练席位、音响系统、空调、高光谱成像系统、探地雷达系统、电子沙盘、沙盘、扭剪测试系统、全自动数字图像三轴系统、疲劳试验机、结构力学组合实验装置、静态应变仪、高温高湿高盐强紫外线环境模拟系统、高低温冲击试验箱、三维扫描仪等硬件采购、定制和安装调试运行。需按照技术要求和成果形式提交各采购内容。 | 4990 | 2024.06 |
注:1.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采购项目具体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2.供应商可以通过军队采购平台反馈参与意向和意见建议。
二、 公示时限:2024年4月29日至2024年5月28日。
三、 采购内容和初步技术参数要求见上表。
详细技术要求请凭第四条要求的附件材料,来我部线下查阅。
四、 意见反馈方式和有关说明。
供应商对本次公示内容存在合理化建议的,请在公示期内,采取专人送达方式递交我单位,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他潜在供应商。反馈材料应当写明供应商名称并加盖单位印章。
若线下查阅、反馈建议,需提供以下附件材料(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线下查阅”、“反馈建议”前4个月内(不含当月)连续3个月由供应商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7)保密承诺书。
(8)本项目特定资质: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二级(含)以上保密资格证书复印件。
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单位进一步论证完善技术指标、服务要求和商务资质要求的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
注意:本次公示项目采购意向并非发布采购公告,请勿电话询问开标地点等信息,后期将另行发布本项目采购公告。
五、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周工
电 话:185*****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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