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县水利工程建设中心:长沙县水渡河库区增蓄引水工程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中小河流域治理捞刀河三合垸段堤防达标工程强电工程采购需求公开

长沙县水利工程建设中心:长沙县水渡河库区增蓄引水工程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中小河流域治理捞刀河三合垸段堤防达标工程强电工程采购需求公开

一、功能及要求:

本工程为长沙县水渡河库区增蓄引水工程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中小河流域治理捞刀河三合垸段堤防达标工程(强电工程)。主要内容包括:原线路的架空导线及电杆拆除及运输,新建箱式变电站、 电杆、杆上真空断路器、隔离开关、跌落式熔断器、避雷器及金具、 架空导线、电气调整及防雷接地装置等。(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二、相关标准

1、施工设备及材料的运输、保管及保险、

(1)成交供应商负责施工设备及材料到施工地点的全部运输,包括装卸及现场搬运等。

(2)成交供应商负责施工设备及材料在施工地点的保管,直至项目验收合格。

(3)成交供应商负责维修后的施工区域内的废弃材料(含施工垃圾)清理、离场运输、处置

场地的选择等。

(4)成交供应商负责在工程竣工验收后移交相关的材料、配件的技术参数(品牌名称、产地、规

格型号等)、图纸说明等档案材料。

(5)成交供应商负责在工程竣工后废旧材料的收集,并造册按照采购人的要求统一搬运至指定地

点存放。

(6)成交供应商负责按国家规定为施工人员及施工设备材料等购置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保险,且

保期应覆盖合同期限:

①工程保险;②工伤和意外伤害保险;③货物保险

三、技术规格

详见附件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甲方指定时间和地点

五、服务标准

详见附件

六、验收标准

(1)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本项目

采用简易程序验收。

(2)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有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如为成交供应商原因造成的,由成交

供应商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采购人承担。

(3)验收由采购单位组织有关专业人员,按相关招标文件技术要求提供的性能指标、国家及行业相

关标准进行验收。发现不合格产品所有货物全部退还,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

商采购,并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对采购人造成的履行期限延误的损失。

(4)施工方因工程质量原因不能验收,成交供应商必须无条件进行返工并承担返工的费用,直至达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为止。如因施工质量不达标给采购人造成了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全部费用,此外采购人具有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5)、中标人须自行协调供电部门,办理相关用电手续,确保按时送电,期间所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七、其他要求

详见附件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标签: 基础设施 引水工程 配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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