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祥仁与杭州华源纸制品包装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受理公告

何祥仁与杭州华源纸制品包装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受理公告

何祥仁:

你与杭州华源纸制品包装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本委业已受理[浙杭临平劳人仲案(2024)647号]。因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相关文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浙江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条例》第三十五条之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仲裁告知书、受理案件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仲裁庭组成人员和开庭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公告期间本案中止审理。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次日起20日内。本案定于2024年6月24日9时10分在本委仲裁庭(杭州市临平区西大街70号解纷大楼6楼第二仲裁庭)公开开庭审理,请准时到庭参加。届时不到庭,按视为撤回申请处理。



杭州市临平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4年4月29日


标签: 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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