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高速公路实业开发有限公司资产股权划转税务咨询服务询比采购公告

湖北省高速公路实业开发有限公司资产股权划转税务咨询服务询比采购公告

1.询比采购条件

湖北省高速公路实业开发有限公司根据业务需要,对湖北省高速公路实业开发有限公司资产(股权)划转税务咨询服务(以下简称“本项目”)组织询比采购。

2.项目概况与询比采购范围

2.1 项目概况

为顺利解决资产(股权)划转过程中的税务问题,拟对公司“资产(股权)划转税务咨询服务”进行询比采购。

2.2 询比采购范围及服务单位数量

本次询比采购范围为 税务咨询服务 ,共划分为 1 个合同包,具体合同包划分及工作内容详见附件1。

2.3 服务期要求

计划服务为: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资产(股权)划转业务结束。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应具备的资格条件见附件2。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申请。否则,相关申请将被否决。

3.4 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况(信誉最低要求):

3.4.1 处于被责令停业、接管或清算、破产状态;

3.4.2 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2)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申请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4)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5)上一年度信用评级被交投集团公司或采购人评为D级且在处罚期内的供应商;

(6)近三年度被列入交投集团公司或采购人“黑名单”且在处罚期内的供应商。

3.5.1 对于合同履行过程中资源配置、工作规范性、服务管理能力、合同履约能力等方面履行良好的成交人,将被列为优秀协作单位(AA,核心供应商),在交投集团及其子(分)公司后续合作任务的承接过程中可获得加分权力增加成交概率,且可以降低履约担保的缴纳比例。

3.5.2 有如下违约行为的申请人,不得参与本次询比采购,同时对于有如下违约行为的成交人将被纳入黑名单(Z级),三年内不得在高开公司承接任何业务。

(1)被确定为成交人后,无正常理由,拒不签订合同的;

(2)利用网络、报刊等媒体传播虚假信息,对高开公司名誉或利益造成严重损害的;

(3)存在行贿、赠送礼品礼金违反廉洁纪律等行为,被定性为违法处理的;

(4)在采购程序中,因隐瞒真实情况被确定为成交人的;

(5)采用不正当手段妨碍、排挤其他协作单位的;

(6)与其他协作单位之间相互串通,事先商定报价或合谋使之被确定为成交人的;或与采购人串通的;

(7)以提供虚假或伪造资料骗取入库,后经查实;

(8)采用恶意举报等方式干扰高开公司采购行为的。

3.5.3 对于有上述3.5.2项所列违约行为的成交人,采购人有权直接解除合同,并清退出场,同时不免除成交人对已提供服务部分应承担的合同责任,履约担保采购人有权不予退还。

4.询比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申请者,应当在湖北交投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以下简称“平台”)(网址:http://ec.hbjttz.com/ebidding/)进行注册登记,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4月29日至2024年5月6日,将意向申请单位登记表(附件3)的电子扫描件发送至**********@qq.com邮箱(邮件主题名称为“项目名称+单位名称+发送材料名称”),采购人核验相关报名资料通过后发出采购文件。

4.2 申请人收到采购文件后仔细阅读,并按附件4确认函格式进行回复,确认函须盖章扫描后在2024年5月6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前发送至邮箱**********@qq.com。

5.申请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7日10时00分

5.2申请文件的递交方式:纸质申请文件递交至指定地点,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按照询比文件要求密封或者加写标记的申请文件,采购人将拒收。

5.3递交响应文件地点:湖北省高速公路实业开发有限公司310办公室。

5.4采购人不组织现场考察,且不召开预备会,申请人有任何疑问可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如申请人需要踏勘现场,踏勘期间,采购人将予以配合,但费用由申请人自理。在踏勘现场过程中,申请人如果发生人身伤亡、财物或其他损失,不论何种原因所造成,采购人均不负责。

6.评审办法

本次询比采购评审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7.发布公告的媒介

采购公告在湖北交投集团电子采购平台(网址:http://ec.hbjttz.com/)上发布。

8.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湖北省高速公路实业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 武汉市汉阳区龙阳大道9号

邮 编: ******

联 系 人: 殷女士

电 话: 181*****663

电子邮箱:**********@qq.com

2024 年 4 月 29日

标签: 税务咨询 开发 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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