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涤用品物资采购招标公告第1包
洗涤用品物资采购招标公告第1包
洗涤用品物资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我院对洗涤用品物资采购项目(项目编号:2024-JQSWSY-W4100)进行询价采购,特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报价。
一、项目名称:洗涤用品物资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4-JQSWSY-W4100
三、项目概况:
包号/ 序号 | 物资 名称 | 规格 型号 | 技术 要求 | 计量 单位 | 数量 | 交货 时间 | 交货 地点 | 备注 |
01 | 氯漂粉 | 20kg/桶 | 粉体无结块,PH值(25°C,1%水溶液)5.0-9.0 总五氧化二磷含量(无磷)%≤1.1.有效氯含量%≥16 | 桶 | 345 | 确认采购结果后10天内送货 | 院方指定地点 | |
02 | 强力粉 | 20kg/桶 | 粉体无结块,粉体无结块PH值(25°C,1%水溶液)≥5.0总五氧化二磷含量(无磷)%≤1.1.总活性物含量%≥15 | 桶 | 350 | 确认采购结果后10天内送货 | 院方指定地点 | |
03 | 增白粉 | 20kg/桶 | 粉体无结块,粉体无结块PH值(25°C,1%水溶液)≥5.0总五氧化二磷含量(无磷)%≤1.1.总活性物含量%≥6 | 桶 | 350 | 确认采购结果后10天内送货 | 院方指定地点 | |
04 | 彩漂粉 | 20kg/桶 | 粉体无结块,粉体无结块PH值(25°C,1%水溶液)9.0-12.0总五氧化二磷含量(无磷)%≤1.1. 活性氧含量%≥6 | 桶 | 30 | 确认采购结果后10天内送货 | 院方指定地点 | |
05 | 乳化剂 | 20kg/桶 | 液体无分层,PH值(25°C,1%水溶液)5.0-9.0 总五氧化二磷含量(无磷)%≤1.1.稳定性(液体产品)无结晶,无沉淀,不分层,不混浊,总活性物含量%≥40 | 桶 | 30 | 确认采购结果后10天内送货 | 院方指定地点 | |
说明: 1.报价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2.报价应当包括所有物资供应、运输、售后服务等价格。 3.报价供应商应当保证所投物资为全新且未使用过的产品。 |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谈判:否;
2.项目预算:19.94万元;
3.本项目确定1家供应商成交。
四、报价供应商资格条件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满足邀请报价函要求;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授权代表在报价前3个月内(不含报价当月)任意1个月由报价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代缴社保证明材料不予认可;
4.至申领询价文件截止时间,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1年;
5.供应商承诺书;
6.报价供应商提供报价截止时间前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
7.报价截止时间前3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8.供应商的营业执照(非个体工商户企业)中含有日用化学产品生产和销售的经营范围。
五、产品技术和服务要求
见附件1。
六、邀请报价函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4年04月30日至2024年05月7日,每日上午08:00至11:30,下午14:00至16:30。
(二)申领地点:沈阳市沈河区。
(三)申领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报价前3个月内(不含报价当月)任意1个月由报价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代缴社保证明材料不予认可;
4.供应商承诺书(附件2);
5.报价供应商提供报价截止时间前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
6.报价截止时间前3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采取网上发售和线下发售两种方式。线下发售由报价供应商携带申领资料至报价地点现场报名,线上报名由报价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递交报名资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邀请报价函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邀请报价函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邮箱:**********@qq.com,发送邮件后需通知项目联系人,夏助理,电话:177*****030。
七、报价要求
1.报价文件组成。报价文件分为价格文件和报价书两部分,报价书至少包含技术证明材料、售后服务承诺、营业执照复印件、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2.密封及签字、盖章要求。报价文件逐页盖章,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等签字处逐页签字。采用现场送达方式递交的,价格文件和报价书分别用信封密封封装。价格文件未单独密封的,视为无效报价。
3.技术服务要求。供应商必须完全响应技术(服务)、经济、资格条件要求,1项不满足视为无效报价。
4.本项目一次报价,满足邀请报价函要求价格最低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5.质疑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夏助理177*****030;投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郝协理员024-******。
八、报价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报价开始时间:2024年05月10日8时30分。
(二)报价截止时间:2024年05月10日9时00分。
(三)报价地点:沈阳市沈河区文化路83号4号楼2楼会议室。
(四)报价方式:由报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报价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九、询价时间、地点
(一)时间:2024年05月10日8时30分。
(二)地点:沈阳市沈河区。
十、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误报名或未报名的情形,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十一、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夏助理
移动电话:177*****030
地址:沈阳市沈河区
十二、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联系人:张助理 电话:153*****979
采购管理部门联系人:郝协理员 电话:28******
地 址:沈阳市沈河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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