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丰尚智能科技有限公司项目回填土方工程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江苏丰尚智能科技有限公司项目回填土方工程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JTWDZB-*******号
2、项目名称:江苏丰尚智能科技有限公司项目回填土方工程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89万元
5、最高限价:本项目设定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89万元,最后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6、采购需求: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
7、工期要求:25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磋商响应函(原件)
(2)资格声明(原件)
(3)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营业执照范围须包含土石方工程(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4)若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原件备查);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原件备查);供应商为本项目授权委托人缴纳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5)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月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
(6)供应商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7)与第(6)条相对应的纳税申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最新(2022年度或2023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8)具备完成工程所需的资质设备车辆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9)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10)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
(11)供应商信用承诺书(原件)
(12)投标告知书(原件)
注:投标人如有相关政策支持,延期缴纳或暂不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税收的,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落实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
3、采购人根据本项目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4、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本项目不集中考察或召开答疑会,供应商应自行进行现场勘察以获取磋商的相关信息。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4月29日至2024年5月9日(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地点:扬州市邗江区邗江中路382号月城明珠园1栋415室—418室
方式: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经办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均加盖公章)
售价: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和地点
1.接收时间:2024年5月10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4年5月10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地点:扬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四号楼三楼会议室(扬州市吉安路148号)
4.接收人:陈素0514-********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4年5月10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扬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四号楼三楼会议室(扬州市吉安路148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磋商文件中斜体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响应条件,为必须遵守的条件,如不满足将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2、本次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元,投标人必须从其单位基本存款账户将投标保证金开具银行本票,开标时须携带投标保证金本票原件备查,复印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户名:江苏经天纬地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扬州分公司
开户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分行营业部
注: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2024年5月10日14:00)到达指定账户,并注明项目名称,否则会影响保证金的及时退还。(注:以个人名义缴纳的保证金无效、未缴纳保证金的,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请各投标人务必确认保证金在上述规定时间到达指定账户。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本票开标后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合同之后即转为合同履约金,到期后十日内无利息退还。
3、本次响应文件制作份数要求:一式3份,其中正本1份,副本2份,每份响应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副本与正本不符,以正本为准。电子版响应文件壹份(一般应为pdf格式,U盘形式、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当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辅助评标和存档,供应商需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
4、有关本次磋商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的信息或更正公告。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扬州市邗江区汊河街道运西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地址:扬州市邗江区汊河街道运西村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苏经天纬地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扬州市邗江区邗江中路382号月城明珠园1栋415室—418室
联系人:陈素
电话:0514-********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JTWDZB-*******号
2、项目名称:江苏丰尚智能科技有限公司项目回填土方工程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89万元
5、最高限价:本项目设定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89万元,最后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6、采购需求: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
7、工期要求:25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磋商响应函(原件)
(2)资格声明(原件)
(3)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营业执照范围须包含土石方工程(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4)若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原件备查);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原件备查);供应商为本项目授权委托人缴纳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5)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月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
(6)供应商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7)与第(6)条相对应的纳税申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最新(2022年度或2023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8)具备完成工程所需的资质设备车辆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9)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10)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
(11)供应商信用承诺书(原件)
(12)投标告知书(原件)
注:投标人如有相关政策支持,延期缴纳或暂不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税收的,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落实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
3、采购人根据本项目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4、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本项目不集中考察或召开答疑会,供应商应自行进行现场勘察以获取磋商的相关信息。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4月29日至2024年5月9日(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地点:扬州市邗江区邗江中路382号月城明珠园1栋415室—418室
方式: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经办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均加盖公章)
售价: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和地点
1.接收时间:2024年5月10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4年5月10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地点:扬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四号楼三楼会议室(扬州市吉安路148号)
4.接收人:陈素0514-********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4年5月10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扬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四号楼三楼会议室(扬州市吉安路148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磋商文件中斜体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响应条件,为必须遵守的条件,如不满足将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2、本次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元,投标人必须从其单位基本存款账户将投标保证金开具银行本票,开标时须携带投标保证金本票原件备查,复印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户名:江苏经天纬地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扬州分公司
开户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分行营业部
注: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2024年5月10日14:00)到达指定账户,并注明项目名称,否则会影响保证金的及时退还。(注:以个人名义缴纳的保证金无效、未缴纳保证金的,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请各投标人务必确认保证金在上述规定时间到达指定账户。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本票开标后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合同之后即转为合同履约金,到期后十日内无利息退还。
3、本次响应文件制作份数要求:一式3份,其中正本1份,副本2份,每份响应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副本与正本不符,以正本为准。电子版响应文件壹份(一般应为pdf格式,U盘形式、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当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辅助评标和存档,供应商需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
4、有关本次磋商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的信息或更正公告。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扬州市邗江区汊河街道运西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地址:扬州市邗江区汊河街道运西村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苏经天纬地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扬州市邗江区邗江中路382号月城明珠园1栋415室—418室
联系人:陈素
电话:0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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