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科学划定北京城市更新实施单元研究》课题的比选通知
关于开展《科学划定北京城市更新实施单元研究》课题的比选通知
按照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关于课题研究工作统一部署,《科学划定北京城市更新实施单元研究》课题已进入前期筹备阶段。为保证工作顺利开展,按照市财政局相关财政资金管理要求,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拟通过比选方式确定项目委托单位,受托单位承担专项的实地勘察、信息采集、资料整理、数据分析及报告撰写等工作。现公开征集符合资格条件的单位参与本项目比选。
一、项目名称
《科学划定北京城市更新实施单元研究》
二、项目内容
根据《北京城市更新条例》要求,立足我市区域综合类城市更新示范项目推进情况,研究探索划定城市更新实施单元的适用范围、划定原则、职责分工、前置条件、划定标准、审查程序及相应管理机制,并对城市“第五立面”优化调整规范和路径进行重点研究。
三、项目完成时限
2024年11月底完成课题研究报告,并经专家评审验收通过。
四、项目预算
人民币20.00万元。
五、报名条件
(一)参选单位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二)项目负责人应在城市更新领域有丰富的研究和较多发表成果,并具备正高级职称;
(三)项目组成员需知识结构合理,对宏观经济、城市经济、社会治理、法律法规等相关领域均有所涉猎,能够对课题进行多视角多层次的研究;
(四)项目组主要成员承担过城市更新相关课题研究并获得过省部级奖项的优先考虑。
六、报送材料清单
(一)参选函;
(二)报价单;
(三)参选单位基本情况简介(包括但不限于: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等);
(四)机构内部管理制度、质量控制制度;
(五)针对此项工作制定的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主要思路、技术路线、项目负责人简历、人员配备、进度安排和阶段性成果等);
(六)其他业绩证明材料。
以上资质、证书类材料提供复印件,加盖机构公章。
七、比选组织
(一)参选单位须提交全部材料(第六条1-6项)方可进入后续的评审阶段,如有任何一项参选材料未提交被视为不合格,不得进行后续评审。比选报送材料一式五份,由参选单位打印、盖章、密封后,交至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城市更新处(在密封袋表面注明参与比选的项目名称、参选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材料报送截止日期2024年5月7日下午17:00时,逾期不予受理。
(二)能够最大限度满足比选通知中规定的各项评选标准。
(三)评选委员会对合格参选单位上报材料进行打分,并根据得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序,确定排名顺序依次推荐遴选单位为中选候选人。若中选候选人放弃中选、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时,评选委员会可以确定排名其后的参选单位为中选候选人,以此类推。
(四)评选委员会由5人组成,由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相关业务处室人员组成。
(五)比选时间:材料报送截止日后7个工作日内组织召开比选会。
联系人:李臣; 联系电话:010-********,156*****631
材料报送地址:北京市通州区达济街9号院2号楼
附件: 1.《建立首都城市更新领域协商共治和公众参与机制研究》评分标准及内容
2.参选函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4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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