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用车拍卖服务机构招标公告

公务用车拍卖服务机构招标公告





北京市建壮咨询有限公司受平乐县财政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对公务用车拍卖服务机构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磋商活动。

一、采购项目名称:公务用车拍卖服务机构采购

二、采购项目编号:JZZBGL2016C3036C

三、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磋商采购内容:公务用车拍卖服务。服务具体要求及详细内容请详见磋商文件。

四、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 供应商认定为小型和微型企业且所提供的产品均为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最后报价给予6%的价格扣除;供应商为大中型企业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参与谈判的,其中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含30%)的,联合体供应商最后报价给予2%的价格扣除。

2. 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小型、微型企业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

五、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在中国境内工商注册(注册地非桂林市的,需在桂林市设立分支机构),具有商务部统一印制的《拍卖经营批准证书》;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项目不接受未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参与磋商。

六、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1.发售时间:2016-6-8至2016-6-15, 上午9:00~12:00;下午2:30~5:00(双休和法定节假不办理业务);

2、发售地点:北京市建壮咨询有限公司广西桂林分公司(桂林市七星区交警大队对面朝阳山庄61-3栋)

3、售价:竞争性谈判文件工本费每本250元(不含图纸),售后不退。如需邮购,每本另加邮费50元(邮购文件的,需于发售截止时间将工本费及邮费汇到采购代理机构指定账号);

4.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方式: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须由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非法定代表人报名时必须提供)、投标人为授权委托人缴纳的2016-1-4-份社会养老保险证明材料(非法定代表人报名时必须提供)到现场报名,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及投标人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出具时间应处于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起)原件及以上材料的复印件一份(授权委托书除外,并加盖单位公章),所有材料齐全并有效合格后方可购买。购买后将以上材料原件退回(授权委托书除外),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原件作为存档资料。

七、磋商保证金(人民币):投标保证金均为人民币壹万元整(须足额交纳)。

投标保证金的交纳方式:以转账形式。投标人必须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银行基本账户以转账形式转出,并于2016-6-20上午900分前到达北京市建壮咨询有限公司公司账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接受现金形式或从个人账户转出的投标保证金。

开户名称:北京市建壮咨询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

开户银行:建行南宁市民族大道东分理处

账 号:4500 1604 6530 5050 1510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6-6-20上午10时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北京市建壮咨询有限公司广西桂林分公司开标大厅(桂林市七星区交警大队对面朝阳山庄61-3栋),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投标文件递交起止时间:2016- 6- 20上午900分至1000分。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6-6 -20上10时00分在北京市建壮咨询有限公司广西桂林分公司开标大厅(桂林市七星区交警大队对面朝阳山庄61-3栋)开标。


十一、业务咨询:

采购单位联系人:周先生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饶工 联系电话:****-*******

十二、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平乐县政府采购办公室。 ****-*******





北京市建壮咨询有限公司

2016-6-7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公务用车 磋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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