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聘请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的公告

关于聘请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的公告

关于聘请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政府法治建设,不断增强依法行政、依法决策、科学决策的能力和水平,乌海市司法局拟面向社会公开为乌海市人民政府聘请5家律师事务所作为法律顾问单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聘请条件

1.聘请对象为律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可以单独或者联合报名竞聘,须以律师事务所的名义;

2.政治立场坚定,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法治,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律师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努力践行司法部党组对广大律师提出的“五点希望”,积极落实乌海市政府关于律师工作的工作安排和工作要求,始终坚持律师工作正确政治方向;

3.忠于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参与法律顾问工作的意识强、热情高;

4.在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工作中经验丰富;

5.在律师事务所日常工作中,积极开展公益法律服务,主动服务市委政府中心工作,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

6.所属律师专业知识齐全、业务素质高,具备较强的综合服务能力,在业界具有良好的社会声誉;

7.能够保证在合同期内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法律专业服务团队,履行相应的义务,提供优质的服务;

8.内部管理规范,依法依规执业,竞聘律师事务所单位和主要负责人均不存在违反《律师法》、《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律师执业管理办法》等规定的行为,近三年内均未受过刑事处罚、司法行政部门给予的行政处罚或者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

9.有相当的时间精力履行职责(同等条件下,乌海市注册的律师事务所优先考虑);

10.没有不适宜担任政府法律顾问的其他情形。

二、服务内容

1.结合实际需求提供法律问题解答、格式合同范本、法律法规、法律政策动态信息及风险提示等服务,及时处理市政府提交的法律事务并按要求指派律师提供服务;

2.根据需要参与政府的重大事项的专题会议,协助参与纠纷和信访案件的处理,提供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依据和法律意见;

3.对乌海市人民政府建设及其各组成部门依法行政、规范权力运行进行专题研究,分析问题和原因,提出具有可操作性的建议;

4.参与各类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出具修改意见和建议,为市政府草拟、审查、修改重大招商引资合同,并就相关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供决策参考;

6.受市政府指派,以政府法律顾问身份对特定事项进行调查、协调,并提出相关的法律意见;

7.代理以市政府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以及以市政府为一方当事人的行政诉讼案件;

8.办理市政府交办或委托的其他法律事务。

三、服务方式

提供法律服务的方式主要包括:解答法律咨询;出具法律意见书、法律建议书、法律风险提示书;草拟、审查、修改合同及相关的法律文件;参与甲方相关的磋商、谈判及纠纷的协调;提供法律知识培训;参加相关会议并发表法律意见;出具律师函及相关声明;部分案件的出庭应诉等。(具体工作方式根据市政府要求或市政府法律事务的特点而定。)

四、聘请程序

1.发布公告、接受报名。根据此公告要求,请报名单位携带相关资料的原件与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报名。报名应聘的律师事务所未按要求提供材料或者材料不齐全,作为无效报名处理。

2.集体研究,报请批准。拟聘请的法律顾问单位需进行集体研究,确定后提交市政府审核批准;

3.结果公示,发放聘书。市政府批准聘任单位后,在其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影响聘任情形的,与聘任单位签订法律服务合同,举行聘任仪式,发放聘书。

五、报名材料

凡符合条件的律师事务所,须提交以下材料(一式四份):

1.乌海市人民政府专职法律顾问单位报名表;

2.拟安排顾问律师情况表;

3.律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4.近三年律师事务所工作主要业绩;

5.法律服务方案;

6.拟组成的法律顾问团队名单;

7.法律顾问服务费报价。

六、报名时间和地点

请有意向的律师事务所于2024年2月27 日上午10:00前将报名材料送至市司法局(市行政中心A座308室),超出规定期限不再受理。

七、注意事项

报名单位须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不得弄虚作假。对违反本公告有关要求的,一经查实,取消其竞聘资格,已经聘用的,解除聘用合同。

联 系 人:樊丽

联系电话:0473-*******

乌海市司法局

2024年2月19日

附件一

乌海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单位报名表

律所名称

律所执业许可证号

发证单位

律所地址

拥有专、兼职律师人数

邮箱

电 话

擅长领域

律所简介

获得的荣誉或成功案例

承诺:(一)本律师事务所自愿向楼区政府提出竞聘法律顾问的申请;(二)本律师事务所提供信息真实、合法、有效;(三)若发生与上述承诺相违背的事实,由本律师事务所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申请单位: (加盖公章)

年 月 日

初审意见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注:简介和荣誉可另附文件

附件二

乌海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单位

拟安排顾问律师情况表

姓 名

性 别

相片

出生年月

民 族

政治面貌

籍 贯

律所职务

职 称

执业时间

擅长领域

学历学位

社会职务

律师执业

证号

法律职业资格

证号

个人简历

荣誉或成就

个人承诺

1、保守在履行职责过程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和政府工作秘密;

2、不得同时接受他人委托,办理与市政府有利害冲突的法律事务;

3、不得利用法律顾问工作便利,为本人或他人牟取不正当利益;

4、不得从事其他任何有损市政府利益或形象的活动;

5、出具的法律意见应当合法、及时、客观、公正。

本人签字: 年 月 日

律所意见

律所名称:(盖章) 年 月 日

注:简历和荣誉可另附文件

附件:聘请法律顾问服务公告1.30.docx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人民政府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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