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北新区2024年乡村公路改造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沈北新区2024年乡村公路改造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项目地址 | 沈阳市沈北新区 | 招标人 | 沈阳市沈北新区交通运输局 |
项目名称 | 沈北新区2024年乡村公路改造工程 | 项目编号 | 202421010012730877 |
资金来源及比例 | 区(县)预算资金55.55%省本级预算资金44.45%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项目总投资 | 1021.47万元 | 标段(包)数量 | 1 |
项目规模 | 该项目建设性质为改造,涉及改造7条路线,路线总里程22.782 公里,包括茨尚线总长2.573公里、孙四线总长2.619公里、新救线总长1.713公里、四郎线总长4.533公里、小新线总长6.464公里、新叶线总长4.416公里、闫小线总长0.464公里。 铺设沥青混凝土路面114022平方米,里程碑26块,百米桩206块,施划标线6897.19平方米,减速丘34米,单柱式标志牌35套等。 | ||
标段(包)名称 | 沈北新区2024年乡村公路改造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 标段(包)编号 | 202421010012730877001 |
标段(包)性质 | 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 | 标段(包)内容 | 工程总承包(EPC) |
投标人资质条件 | 1、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的各方)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在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承担设计任务的其中一方)必须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行业(公路)专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行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3、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在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承担施工任务的其中一方)必须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且有效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 ||
标段(包)质量要求 |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主管部门相关标准、规范及规定。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 ||
标段(包)招标范围 | 本项目共划分为 1 个标段。招标范围为沈北新区2024年乡村公路改造工程的施工图设计及维修改造工程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包括但不仅限于:(1)施工图设计工作范围包括:标段范围内所有工程的检测及详勘、技术设计优化、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施工图预算文件、安全技术评价报告等的编制工作;配合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审查、核准或备案;相关后续服务工作等;(2)施工总承包工作范围包括:根据施工图设计及合同文件,完成标段范围内所有维修工程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 | ||
投标保证金 | 10万元 | 保证金缴纳方式 | 保函、电汇 |
标段(包)供货/服务开始/开工日期 | 2024-05-28 | 标段(包)供货/服务结束/竣工日期 | 2024-09-30 |
项目负责人资格条件 | [1、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在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承担设计任务的其中一方)拟任设计负责人(1名):公路或道桥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2、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在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承担施工任务的其中一方)拟任技术负责人(1名):公路或道桥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在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承担施工任务的其中一方)拟任施工负责人(1名):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证书且证书注册在投标人单位,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并在有效期内。] | ||
标段(包)估算价 | 1021.47万元 | 标段(包)文件售价 | 0元 |
标段(包)开标地点 | 沈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沈阳市政府采购中心)(沈阳市浑南区世纪路1号21世纪大厦B座)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接受 | 联合体投标要求 | 1、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的各方)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在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承担设计任务的其中一方)必须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行业(公路)专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行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3、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在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承担施工任务的其中一方)必须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且有效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
是否兼投 | 否 | 是否兼中 | 否 |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 2024-04-29 16:00至2024-05-10 17:00 |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 网上获取 |
招标文件获取地址 |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投标人于 2024 年 5月 10 日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 之前,登录“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电子化平台(https://www.lnsggzy.com/EpointSSO/login/oauth2login)”自行在网上领取招标文件。投标人在投标的全过程中要随时关注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电子化平台,及时获取相关信息,避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否则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 4.3 投标人须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金额及其他相关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4-05-21 09:30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网上递交 |
递交地址 | 5.1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5月21日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电子化平台(https://www.lnsggzy.com/EpointSSO/login/oauth2login)”并于当日 9时30分前将纸质投标文件递交至沈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5.2本项目以电子交易为主,在开评标过程中,电子交易平台未发生系统技术性问题的,纸质交易不予开启。 5.3 投标人可携带生成投标文件的 CA 锁及相关解密设备,在开标现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工作也可自行在电子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解密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 5.4开标地点:沈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5.5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5.6 纸质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的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递交,递交人应携带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还应携带授权委托书 | ||
原件)出席开标会。 | |||
开标时间 | 2024-05-21 09:30 | 开标方式 | 远程开标(不见面交易) |
开标方式描述 | 5.1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5月21日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电子化平台(https://www.lnsggzy.com/EpointSSO/login/oauth2login)”并于当日 9时30分前将纸质投标文件递交至沈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5.2本项目以电子交易为主,在开评标过程中,电子交易平台未发生系统技术性问题的,纸质交易不予开启。 5.3 投标人可携带生成投标文件的 CA 锁及相关解密设备,在开标现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工作也可自行在电子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解密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 5.4开标地点:沈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5.5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5.6 纸质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的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递交,递交人应携带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还应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出席开标会。 |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
发布媒介 | 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本次招标公告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lntb.gov.cn)、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电子化平台(https://www.lnsggzy.com/EpointSSO/login/oauth2login)上发布。 | ||
关于保证金的特殊说明 | 在监管网发布招标信息的各类项目,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应支持使用电子保函并在招标文件中予以明确。各投标人可选择缴纳保证金方式和保函办理模式,自主选择便企金融服务平台和金融机构。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干涉投标人缴纳保证金形式,不得指定或限定保函办理平台或机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各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均不得排斥任何符合规定的各类保函。保函办理机构应提供电子化保函验真渠道和保函财务费用支付信息。 | ||
其他公告内容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的资格要求详见下表: 项目 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资质 等级 1、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的各方)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在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承担设计任务的其中一方)必须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行业(公路)专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行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3、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在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承担施工任务的其中一方)必须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且有效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企业 业绩 1、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在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承担设计任务的其中一方)在近5年(指设计开始时间为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内完成过1个公路工程的施工图设计工作。 2、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在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承担施工任务的其中一方)在近5年(指交工验收时间为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内完成过1个公路工程的施工工作。 注:同1个企业业绩可以同时满足上述第1项及第2项要求; ((1)已录入“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主体交易库”中的企业业绩,可以从主体库中选取后关联至投标文件中,作为企业业绩的证明材料。(2)未录入“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主体交易库”中的企业业绩,按下述方式在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的“其他材料”中提供,作为企业业绩证明材料: ①每一个设计业绩均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证明材料,证明材料是指“已列入交通运输部或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主办的‘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并公开的业绩查询后载明完整信息的截图页,证明材料须体现设计开始时间、合同金额、合同内容等评审指标,否则在评审时不予认可。 ②如投标人是列入交通运输部或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主办的“公路建设市场信用 | ||
信息管理系统”中的从业单位,则每一个施工业绩及其考核指标均以“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录入并通过审核的信息为准,其余企业绩证明材料体现的但系统网站中未载明的企业绩信息在评审时均不予采信。 ③如投标人未列入交通运输部或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主办的“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则每一个施工业绩及其考核指标以企业绩证明材料(企业绩证明材料是指:合同协议书、合同文件中体现考核指标的关键信息页、交工验收证书) 中载明的信息为准,同时还必须提供官方网站中标公示页。投标人必须在开标时提供企业绩证明材料原件。 企业信誉 未在202年度辽宁省公路设计企业信用等级评价或交通运输部202年度公路设计企业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结果中被评定为D级(联合体投标时指在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承担设计任务的其中一方)。 未在202年度辽宁省公路施工企业信用等级评价或交通运输部202年度公路施工企业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结果中被评定为D级(联合体投标时指在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承担施工任务的其中一方)。 注:若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网上公布2023年度信用评价,则以2023年度信用评价为准。 主要 人员 1、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在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承担设计任务的其中一方)拟任设计负责人(1名):公路或道桥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2、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在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承担施工任务的其中一方)拟任技术负责人(1名):公路或道桥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在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承担施工任务的其中一方)拟任施工负责人(1名):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证书且证书注册在投标人单位,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并在有效期内。 注:施工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要求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本段规定仅适用于根据《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4号)要求,招标人应通过名录对投标人资质条件进行审核的公路施工企业。)。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所有成员最多不超过2家,并且必须由满足3.1款中资质等级第3项要求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联合体各方在本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4本项目的技术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或以上单位的附属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2)被责令停业的,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p:/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6)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7)法律法规定的其他情形。 | |||
监督部门 | 沈阳市沈北新区交通运输局 | 项目来源 | 辽宁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 |
监督部门联系人 | 王工 | 监督部门电话 | 024-89689816 |
招标人 | 沈阳市沈北新区交通运输局 | 邮箱 | 174855889@qq.com |
地址 | 沈阳市沈北新区中央路64号 | ||
联系人 | 董真理 | 电话 | 024-89604005 |
招标代理机构 | 辽宁华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邮箱 | hzln1234@163.com |
地址 | 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沈阳片区全运路109-1号 | ||
联系人 | 袁薏 | 电话 | 024-88026543 |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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