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开公安分局公共公益宣传服务竞争性磋商文件

—经开公安分局公共公益宣传服务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概况:

经开公安分局公共公益宣传服务(项目名称)潜在申请人应在昆明市经开区春漫大道80号火炬大厦14楼1412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5月 日上午9时 3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YCZX2024-0408

2.项目名称:经开公安分局公共公益宣传服务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预算:36.00万元

5.最高限价:36.00万元

6.采购内容:

经开公安分局公共公益宣传服务内容包括:(1)、新媒体平台全年累计发稿不低于200篇。其中,每周刊发新闻500字稿件+配图2篇,供“昆明警方发布”“云南警方”微信公众号等宣传平台和经开区“两微一端”使用,每月采用不少于2篇;全年刊发2000字专题深度稿件5篇;阶段重点工作战果、亮点特色、经验总结文章1000字以内8篇。每年在人民日报、人民公安报、法制日报、新华网等央及媒体至少刊登1篇经开公安新闻报道。每年完成至少2篇百万点赞浏览量的新闻报道或2个宣传视频(视频短片)。

(2)、主题宣传影视片拍摄(含设备及交通)。拍摄2个5分钟以内的综合宣传片,8个2—3分钟宣传片。

(3)、宣传片后期编辑工作(含配音、调色)。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所需宣传片后期剪辑、配音及调色工作。

(4)、平安法治建设、政策法律解读。配合进行法治讲座、普法宣传活动、热点政策法律解读宣传;对渉及法治建设、政策法律解读等方面的负面舆情进行实时把握、及时预警,经审核同意后,通过传统媒体、新媒体平台全方位、多渠道正面“发声”,防止负面舆情发酵。

7.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具体以采购人委托为准。

8.服务地点:昆明市公安局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采购人指定地点。

9.服务质量要求:供应商利用旗下媒体平台载体对采购人年度重点工作和日常亮点工作开展全面及时的采集、宣传、报道,供应商委派人员应符合采购人要求,同时严格遵守公安机关各项宣传纪律和保密规定,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技术规范和标准要求,确保成果资料完整、真实准确、清晰有据,并通过采购人验收。

10.付款方式:采购人与成交人合同约定。

11.标段划分:本项目只设一个标段。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相关证明文件。

2.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应提供2022年或2023年的财务 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新成立企业不满一年的提 供成立至今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磋商申 请人若为事业单位的,则不需提供利润表。】

2.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相关承诺或证明材料。

2.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23年1月至磋商截止任意一个月的缴税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材料。

2.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2.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2021年1月1日至磋商截止时间前无因申请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被项目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列入黑名单;申请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被项目所在地政府或国家部委禁止市场准入等情形,申请人应提供书面承诺;

3.2由采购代理机构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查询磋商申请人是否为严重失信主体和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index.html)”查询磋商申请人是否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查询磋商申请人是否存在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并将查询结果提供给磋商小组,若磋商申请人“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或“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被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或“存在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将否决其磋商资格;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 4 月 日至2024年 5 月 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共5个工作日)。

2.方式:邮件获取,潜在申请人发送加盖公章的以下资料到*********@qq.com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3)(三证合一后的)营业执照或相关证明文件、(4)磋商申请报名登记表。获取文件时提供的一切证照复印件资料应清晰可辨识,资料信息模糊不清的不予报名,采购代理机构在确认报名申请后发送磋商文件。报名成功后,申请人需将上述资料原件邮寄至:昆明市经开区春漫大道80号火炬大厦14楼1412室岳川技术咨询有限公司,收件人:张艳丽,电话:0871-********

3.文件售价:¥0.00元/份,磋商资格不得转让。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4年 5月 日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昆明市经开区春漫大道80号火炬大厦14楼1408室。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2024年 5 月 日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昆明市经开区春漫大道80号火炬大厦14楼1408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磋商保证金金额:¥3,000.00,大写为人民币叁仟元整。

2. 提交时间:以专项账户实际到账时间为准,到账截止时间为磋商截止时间,未按时到账的保证金视为未提交。

磋商保证金帐户:

开户名称:岳川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呈贡县支行

磋商保证金账号:530*****533*********

银行行号: 105*****1084

注意:

2.1、保证金必须从磋商申请人的法人基本账户划出,保证金汇出请备注项目编号;

2.2、保证金提交方式不限,电汇、网银、银行保函、保险保函等方式均可;

2.3、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为磋商截止时间,到账时间以保证金专项账户实际到账时间为准,未按时到账的保证视为未提交;

2.4、拒绝个人账户汇款及银行存现;

2.5、请潜在磋商申请人在跨行转账时考虑以下因素:

(1)按照人民银行相关规定,跨行转账在工作日下午4点半前办理手续,可以保证实时跨行到账;

(2)跨行转账尽量采用电汇方式。

2.6、磋商保证金无息退还到磋商申请人的基本账户。

2.7、保证金退还程序:

(1)未成交磋商申请人的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非成交结果公告发出时间,具体时间以成交人领取成交通知书时间为准)。

(2)成交磋商申请人的保证金在成交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

3.公告发布媒体:

3.1、本次公告发布媒介:本次磋商公告将在“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昆明片区(昆明经开区)门户网站(http://jkq.km.gov.cn/)”上发布,采购人及代理机构对其它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3.2、申请人在参加磋商申请之前务必认真阅读竞争性磋商公告全部内容;竞争性磋商公告或竞争性磋商文件如有变更,将在以上网站或以书面形式发布。

4.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参照(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发改价格 [2011]534号文)规定及《国家计委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规定计取;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

5.本项目对未成交申请人可能涉及的智力成果、报告成果等不进行任何补偿,参与磋商申请的一切费用均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6.在项目采购的过程中,采购人和代理机构将根据政府采购相关管理规定对申请人企业信息、个人信息,在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行政管理规定的前提下进行收集和存储,报名参与磋商视为同意采购人和代理机构进行相关操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昆明市公安局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地 址:云南省昆明市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辰逸路 97 号

联系人:胡警官

电 话:087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岳川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昆明市经开区春漫大道80号火炬大厦14楼1412室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方式:0871-********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胡警官

电 话:08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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