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七〇三研究所无锡分部循环水泵房313#含水池施工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七O三研究所无锡分部循环水泵房(313#)(含水池)
施工总承包顶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KCB-24G177)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无锡市
一、招标条件
本循环水泵房(313#)(含水池)施工总承包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
资金米源为其他资金国有,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国船俯重工集团公司第七O三研究所
无锡分部。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循坏水泵房(313#)(含水池)施工总承包
和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团
0
(001)新环水泵房(313#)(含水池)施工总承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衢环水泵房(313#)(含水池)施工总承包)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和业锁等条件,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日的相应能力:
(1)资质条件:
1)投标人必须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
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并在人员、设各、资金等方面
具备承担本项目工程总承包的能力。
2)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颜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且具
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0年至2022年域2021年至2023年)财务状况良好,
提供投标人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或扫描件,至少包括审计报告正文、资产
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2019年4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具备类似工程项目的施工经
验,提供合同证明文件复印件(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体现项目名称、标的内容、签订
时间、双方签字盖章页,竣工验收报告关键页)。
类似项目是指:已竣工的单体建筑面积900及以上框排架结构工程竣工业绩
(4)信脊要求:
1)投标单位企业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开标当日在“中
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结果为准。
2)投标单位或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近三年无行斯犯罪记录,以开标当日在“中国
裁判文网”的查询结果为准。
3)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迹法失信
企业名单”,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朵。
(5)项目经理资格:应为投标人在职人员(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近一年的社保证明),须具
备二级建造师或以上注册执业资格并具备中级职称,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
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诚项目负责人(须提供承诺函,格式白拟)。一级建造师注册
证书应符合《住房利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而实行一级建造师电了注加证书的通知》(建
办市【2021】0号)的要求。2022年1月1日起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期
证书作废。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
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电子证书使用时限为180天,木人应确认该证的
使用时限,超出使用时限的电子证书无效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木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4月30日09时00分到2024年05月07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01月30日09时至2024年05月07日16
时(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营业执照到北京国科军友工程咨询
有限公司领购招标文件或将.上述资料发送到kb68118103@163.com,进行报名、购买招标
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5月21日09时00分
递交方式: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31号神舟大厦9层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5月21日09时00分
开标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31号神舟大厦9层会议室
七、其他
1.招标条件
木招标项目循环水泵房(313#)(含水池)施工总承包(招标编号:GKCB-24G177)已山和关
部门批准实施,招标人为中闲船舶承工集团公司第七O三研究所无锡分部,建设资金来自国
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现己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国科军友工程咨询有限
公司受招标人委托,现对木项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无锡市。
2.2建设规模:
木次项目占地而积3556.16m2(含水池等构筑物).其中,循环水泵房(313#)建筑而积93952m
2,建筑高度12画,地.上二层,地下一层,框架结构。构筑物冷水池尺寸12×42×13.7m
(含冷却塔结构),热水池尺寸5.2m×30m×3.m。(详见施工图纸)
2.3计划工期:
2.3.1,总工期:90个日历天(工程开工至土建工程地方浚工验收备案)
2.3.2.计划节点工期:
开工日期:2024年5月30日(实际开工日期以监理下达的开工令为准)
完工日期:2024年8月30日(交付发包人使用)
缺陷责任期:24个月
2.4招标范围:
2.4.1本次招标工程范围以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为准。
2.4.2在工程招标范围内,如果有些项日在工程量清单中未列明,或与工程量清单不一致,
要求以书而函形式提出质疑,否则,招标方有权认为投标方对这些项目的报价已包括在其中。
2.4.3承包人负责本项目施工开工前的各项手续的办理(包括主办和协办事项),以及项日
实施过程中与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关系协测及处理,浚工验收后顶目的收尾和移交工作以及
相应的保修服务。(注:相关协办工作的手续费不包含在发包范围内)协办事项包括但不限
于:①协助发包人办理施工各案报建等工作:②按照建设主管部门的要求协助发包人办理建
设工程规划、消防审查等法定建设手续③按项目所在地档案局等部门的要求,负责工程档
案资料的收集、编制、整理,工程浚工后,协助发包人统一移交相关部④按项目所在地建设
主管部门要求,协助发包人完成工程所需的专项验收(:环保、规划、消防、防雷等),完
成竣工验收工作:⑤完成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整改工作。
2.4.A工程范围不包括:本项目的征地、拆迁与青苗补偿、工程彻察及施工图查、工程造
价咨询(含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编制、过程控制及工程结算)、场地三通一平、室外高压电
的引入及安装、高低压配电间、市政管网接口的施工。
关于招标范围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和业绩等条件,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日的相应能力。
(1)资质条件:
1)投标人必须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
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而
具备承扣木项目工程总承包的能力。
2)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须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且具
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0年至2022年或2021年至2023年)财务状况良好
提供投标人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市计报告复印件或扫描件,不少包插审计报告正文、资产
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涧表。
(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2019年4月至投标截止时问)具备类似工程项目的施工经
验,提供合同证明文件复印件(以合同签订时问为准,至少体现项目名称、标的内容、签订
时间、双方签字盖章页,浚工验收报告关键页)。
类似项日目是指:已浚工的单体建筑而积9002及以上框排架结构工程竣工业绩
(4)信誉要求:
1)投标单位企业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未被列入尖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开标当日在“中
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结果为准
2)投标单位或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近三年无行斯犯罪记录,以开标当日在“中国
裁判文书非网”的查询结果为准。
3)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违法失信
金业名单”,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
(5)项日经理资格应为投标人在职人员(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近一年的社保证明),须具
备二级建造师或以上注册执业资格并具备中级职称,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
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日经理或项日负责人(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一级建造师注册
证书应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
办市【2021】40号)的要求。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透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期
证书作废。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木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
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电子证书使用时限为180天,木人应确认该证书的
使用时限,超出使用时限的电子证书无效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2木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4月30日09时至2024年05月07日16时(北京时
间,下同),持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营业执照到北京国科军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领
购招标文件或将上述资料发送到gkzb68118103163.com,进行报名、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代理机构收款银行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长安支行
开户单位:北京国科军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账号:0200003309004742978
投标人须在汇款单上注明:“项目简称及投标人名称”。
活原则上只接受公司账户汇款,如以个人账户名义汇款,我司贝能开具个人名字拾头的发
源。
13投标人必须向招标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进行登记才具有投标资格。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05月21日09时00分,
地点为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31号神舟大厦9层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成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木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p:/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国船舶工集团公司第七O三研究所无锡分部。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七O三研究所无锡分部
地址: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钱胡路108号
联系人:王悦、沈俊
电i话:0510-83012948
电子邮件:703rxbe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国科军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31号神舟大厦9层
联系人:姚子良、荀家旺
电
话:010-68118103
电子邮件:gkzb68118103@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酸众办形
(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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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梅的勿
以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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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