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决城镇大班额建设承接实施主体招标公告

解决城镇大班额建设承接实施主体招标公告


沂源县解决城镇大班额建设项目承接实施主体(即借款人)

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一、 采购人:沂源县财政局、沂源县教育体育局

地址:沂源县胜利路

联系人:宋主任

联系方式:****-*******

二、采购代理机构:淄博朗坤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淄博高新区柳泉路105号国贸大厦B座1408室

联系人:杨先生、孙女士

联系方式:****-*******156*****150

三、监督部门:沂源县政府采购办公室

地 址:沂源县胜利路12号

联系方式:****-*******

四、项目名称:沂源县解决城镇大班额建设项目承接实施主体(即借款人)采购项目

五、采购方式原因及相关说明:

沂源县解决城镇大班额建设项目总投资50000万元,自有资金10000万元,申请银行贷款40000万元。根据贷款银行要求,结合沂源县实际状况,拟选择沂源宏鼎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为该项目的承接实施主体(即借款人)。沂源宏鼎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系沂源县人民政府依法授权的该项目唯一承办单位,也是沂源县政府融资平台,公司于2011年3月15日经县政府同意成立,注册资本为2亿元人民币,其主要职责是负责城市及农村基础设施项目投资与资产管理工作。公司成立以来,先后承担了建设振兴路东延西扩、清水润城、“六点水”新世界工程、西台大桥建设、南麻大街建设等城市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为保证该项目的顺利进行,鉴于该公司完全具备该项目承接实施主体(借款人)的资格条件,故选择单一来源采购。

六、拟定采购供应商:沂源宏鼎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七:专家论证意见:

序号
姓名
工作单位
职称
具体论证意见

1
王俊
山东齐信招标有限公司
高工
源宏鼎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系沂源县人民政府依法授权的该项目唯一承办单位,也是沂源县政府融资平台,且承接过该县多个项目的融资业务,该公司完全具备该项目承接实施主体(借款人)的资格条件,若再另行委托其他承接主体不利于该项目的顺利进行,结合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同意采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选择沂源宏鼎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作为沂源县解决城镇大班额建设项目承接实施主体(即借款人)采购项目。

2
冯麦玲
山东景坤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高工
通过对沂源县解决城镇大班额建设项目承接实施主题(即借款人)采购项目的了解,考虑到沂源县的实际情况以及本项目所具有的特殊性,本人建议采取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3
任大菊
沂源县建筑工程管理处
高工
通过认真阅读该项目的基本情况,该项目属于大型公益项目,资金安全、及时到位是该项目顺利完成的基本保障,鉴于该项目的基本性质,建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选择的沂源宏鼎资产经营公司具有较强的实力,能够提供优惠的资金来源,具有为类似大型公益项目提供服务的经验。

八、公示截止日期:2016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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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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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朗坤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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