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面社区公园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北面社区公园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珠海市公评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受东莞市虎门镇北面股份经济联合社的委托,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组织采购北面社区公园工程。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采购项目名称:北面社区公园工程
采购计划编号:ZHGP-*******
采购项目编号:ZHGP-*******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960,691.21元
2.项目内容及需求情况(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采购包1(北面社区公园工程):
采购包预算金额:3,960,691.21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1-1 | 其他建筑工程 | 北面社区公园工程 | 1.00(项) | 详见第二章 | 否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合同分包:不允许合同分包
合同履行期限:与磋商文件采购需求中“标的提供的时间”一致。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文件,自然人参加响应时须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材料。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响应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 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或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项目概况附件内容)。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内任意一年的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注册未满一年的供应商提供响应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或者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项目概况附件内容)。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响应(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或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项目概况附件内容。)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响应(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或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公告附件)
2.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北面社区公园工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响应(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响应(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响应(响应)。响应(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供应商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或以上资质(或更换资质证书前有效期内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和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由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审批的企业资质资格的有效期于响应截止日已过期的供应商,如能提供对应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有关资质资格有效期顺延的文件且供应商企业资质资格情况符合文件规定,则视为仍然有效)。
三.获取磋商文件
时间:2024年4月29日至2024年5月9日期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
地点:广东省东莞市南城街道三元路4号保利都汇大厦1栋1单元1915室。
获取方式:线下获取,获取时请携带《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售价:¥200.00元。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和地点:
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2024年5月10 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5月10 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5月10 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东莞市南城区三元路4号保利都汇大厦1号楼1915室-开标室(1)
五.公告期限、发布公告的媒介:
1、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2、发布公告的媒介:(http://);
六.本项目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东莞市虎门镇北面股份经济联合社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珠海市公评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
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南城街道三元路4号保利都汇大厦1栋1单元1915室
联系方式:076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蒙小姐
电话:0769-********
珠海市公评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
2024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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