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地质灾害监测台站、地质灾害风险预警系统、地面沉降监测网3个建设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公开招标公告

黑龙江省地质灾害监测台站、地质灾害风险预警系统、地面沉降监测网3个建设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公开招标公告

黑龙江省地质灾害监测台站、地质灾害风险预警系统、地面沉降监测网3个建设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TCL-ZB-******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黑龙江省地质灾害监测台站、地质灾害风险预警系统、地面沉降监测网3个建设项目已由黑龙江省自然资源厅以黑自然资函〔2024〕184、185、186号文件批准建设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黑龙江省自然资源厅,建设资金来自中央国债资金和省级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黑龙江省自然资源厅。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地质灾害监测台站、地质灾害风险预警系统、地面沉降监测网3个建设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

2.2建设地点:黑龙江省辖区内12个地级市(哈尔滨市、齐齐哈尔市、牡丹江市、佳木斯市、大庆市、鸡西市、双鸭山市、伊春市、七台河市、鹤岗市、黑河市、绥化市)

2.3建设规模:

2.3.1黑龙江省地质灾害监测台站建设项目。在黑龙江省现有崩塌、滑坡、泥石流三种地灾隐患点范围内,对129处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监测台站安装、调试及并网,并对安装的台站进行3年运行维护。共计安装1016台地质灾害监测设备,包括翻斗式雨量站131台,GNSS自动地表位移监测站36台,泥(水)位监测站19台,普适型裂缝监测站207台,地表倾斜加速度监测站387台,无线预警广播站214台,视频监测站18台,IP卫星通信站4台。

2.3.2黑龙江省地质灾害风险预警系统建设项目。对黑龙江省地质灾害风险预警系统建设项目所涉及到的数据,进行整理与编制入库等工作;汇聚地质灾害基础背景数据、地质灾害监测数据(实时监控灾害点情况)、地质灾害风险调查数据、灾险情数据、搬迁避让数据、气象类数据、无人机数据、三维数据等多源多尺度多时态数据,构建数据中台,为风险预警平台提供数据支撑;升级原有平台底层架构、数据库、数据接收等,建设地质灾害自动化监测预警子系统、立体化隐患识别子系统、无人机风险监测子系统、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子系统、稳定性评价子系统、“隐患(风险)点+风险区”双控子系统、巡查排查子系统、指挥调度子系统、避险搬迁管理子系统、项目管理子系统和综合服务子系统共11个子系统,1个风险预警大模型建设和1个数据驾驶舱;建设网络安全设备和服务器硬件资源共38台套,其中网络安全设备包括防火墙、终端安全管理系统、漏洞扫描系统、态势感知系统、流量采集探针、上网行为管理与审计系统、日志收集与分析系统、数据库审计系统、运维安全管理系统、安全隔离与信息交换系统、入侵防御系统、网络准入控制系统、Web应用防火墙系统、网络威胁检测与响应系统、精密空调、地质环境监测加密安全网关、地质环境监测密码服务平台;服务器硬件资源主要是购买高性能服务器、存储、备份一体机等设备。

2.3.3黑龙江省地面沉降监测网建设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在全省54个县(市、区)新建基岩标64座、分层标133组,钻探施工总进尺为******米(包括地质勘查孔、基岩标、分层标(组)、地下水位监测孔、孔隙水压力监测孔和地面标的钻探施工)。标组建成后配备自动监测传输仪器、设施保护装置等附属设施,同时实施配套工程(包括重点地区水准点埋设、安放人工角反射器、水准监测、InSAR监测),以及省级地面沉降监测网前三年的运行维护工作。

2.4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全过程咨询工作完成。

2.5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标准以及相关专业规范的合格标准。

2.6招标范围:项目全过程管理:全过程工程项目管理、造价咨询、工程验收等内容。具体包括:

2.6.1全过程工程项目管理:报批报建、设计协调管理、合同管理、投资管理、进度管理、质量管理、安全管理、招标采购管理、信息管理、风险管理、环境管理、参建单位管理、验收管理、配合审计、其他管理等;

2.6.2造价咨询:工程计量支付结算审核、工程变更及签证计价、工程索赔处理、投资偏差调整及与本工程造价相关的咨询服务;

2.6.3工程验收:按照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标准要求完成验收,并完成设计软件相关评估、测评;

2.7标段划分:共计1个标段。

2.8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1500.00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技术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同时具备以下能力:

3.1.1项目全过程管理: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登记(www.tzxm.gov.cn/);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具备水文地质或工程地质或环境地质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或岩土工程专业及以上高级职称证书和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注册执业证书)。

注:投标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在具备相关资格条件的情况下可兼任一位专业负责人。

3.3.1项目管理负责人:具备水文地质或工程地质或环境地质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或岩土工程专业及以上高级职称证书和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注册执业证书);

3.3.2造价咨询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证书;

3.3.5其他人员:本次招标不对项目管理及造价咨询人员数量及构成做严格规定,但投标人必须根据本工程特点投标人自行配备各专业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提供承诺,加盖公章。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3.5信誉要求:

3.5.1投标人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投标截止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公布的结果为准。)提供查询截图。

3.5.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各专业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时间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以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提供查询截图。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ggzyjyw.hlj.gov.cn/)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4年4月30日00时00分至2024年5月10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交易)-操作手册》。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5月21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

6.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开、评标方式

该项目为线上开标,开标时间为2024年5月21日9时00分。投标人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远程开标,支持投标人在线远程解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ggzyjyw.hlj.gov.cn/)

9.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黑龙江省自然资源厅

招 标 人:黑龙江省自然资源厅

地 址:哈尔滨市红旗大街 263 号

联 系 人:魏兰滨

电 话:0451-********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省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180号

联 系 人:卫晓光、於佳

电 话:0451-********

电子邮件:********@qq.com

开户银行: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自贸区支行

账 号:180*****001******

202*****192013*****137*****
,黑龙江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全过程工程咨 地质灾害监测 地质灾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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