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第四十五中学长丰路校区综合楼楼顶钢结构安全性检测鉴定服务采购公告
合肥市第四十五中学长丰路校区综合楼楼顶钢结构安全性检测鉴定服务采购公告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名称:合肥市第四十五中长丰路校区综合楼楼顶钢结构安全监测鉴定
2.项目地点:合肥市庐阳区大杨路10号
3.项目概况:本次招标主要内容为长丰路校区综合楼楼顶钢结构安全监测鉴定,包括综合楼楼顶钢结构安全监测现场脚手架搭建、楼顶相关结构拆除、楼顶钢结构安全监测鉴定。
4.项目预算价:3.8万元(检测费、用于检测搭建脚手架人工费、脚手架钢管租赁费、以及楼顶相关结构拆除等全部人工费用。)
合同履行期限:中标后于30日历天前完成所有招标内容。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
详见谈判文件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26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含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公司、不含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子公司)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人,不得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①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②供应商被市场监管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③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
④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以上情形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其他指定媒介[国家税务总局网站、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为准,有限制期限的按规定期限执行,无限制期限的按投标截止时间前12个月计算。在推荐成交候选人前由代理机构进行查询并将结果反馈至评审小组。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①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须包括见证取样工程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
③供应商具有有效的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实验室认可证书(CNAS证书);
④收录于《关于公布合肥市自建房危险性鉴定单位推荐名单的通告》(2022年5月27日合肥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发布)名录中的供应商。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7号二十九条规定:检测机构跨省、自治区、直辖市承担检测业务的,应当向建设工程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三、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日。
四、投标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5月4日18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合肥市庐阳区长丰路与华祖路家口向西100米,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
投标文件要求: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本人参加投标的提交法定代表人证书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公司资质相关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等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本项目检测鉴定方案,方案书的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实施方案、安全保障方案。
4、采购需求价格包括检测费、用于检测搭建脚手架人工费、脚手架钢管租赁费、以及楼顶相关结构拆除等全部人工费用。本次询价符合资质后按有效最低价中标。
五、开启
时间:2024年5月4日18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合肥市第四十五中长丰路校区会议室
联系人:邵和义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合肥市庐阳区长丰路与华祖路家口向西100米
报名时间截止后,将从报名单位中选择符合要求单位参与竞标,本次采购按有效最低价中标。
合肥市第四十五中学
2024年4月29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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