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丰大道和兴蓝大道设计招标公告
承丰大道和兴蓝大道设计招标公告
蓝山县承丰大道和兴蓝大道设计项目竞争性谈判邀请公告
蓝山县承丰大道和兴蓝大道设计项目采购(政府采购编号:LSCG-2016TP058)进行谈判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证明材料参与资格审查,并参与谈判采购活动。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蓝山县承丰大道和兴蓝大道设计项目
2、采购编号:LSCG-2016TP058
3、采购项目标的、数量及预算: 包号
标的名称 数量 预算
1 蓝山县承丰大道设计 承丰大道(湘粤北路至竹源路)全长约3000米,道路红线宽30米。 515900元
2 蓝山县兴蓝大道设计 兴蓝大道(创业大道至竹源路)全长约2300米,道路红线宽45米。 607500元
4、本项目分为两个标段,两个标段分别进行谈判,第一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自动放弃第二标段的中标候选资格。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2.1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公用行业(道路)设计甲级资质。
2.2拟任项目负责人需具有道路或市政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拟任技术负责人需具有道路或市政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且需配备给排水专业工程师、园林景观专业工程师各一名。
2.3参与本次投标的拟任项目负责人、拟任技术负责人、给排水专业工程师、园林景观专业工程师都必须是本企业的在职人员(提供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近六个月的社保证明)。
2.4本项目不接收联合体形式的投标,不接受以带学生实习为目的的单位投标。
三、报名须提交的资料
1、提交《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原件;
2、提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复印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 份证明复印件;
3、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4、《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的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纳税及缴费凭证复印件);
5、特定资格条件规定的证书复印件;
6、以上资料必须提供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四、报名时间
1、报名截止时间为2016年6月16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蓝山县政务中心二楼政府采购中心。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登陆蓝山政府网
(http://www.lanshan.gov.cn/class-14-474.aspx)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五、开标时间和地点
1、谈判时间: 2016 年 6月 17日 16时 30 分(北京时间)
2、谈判地点:蓝山县政务中心五楼招投标室
3、逾期送达投标文件、不按谈判文件要求密封和不按谈判文件的要求提供保证金的响应文件,政府采购机构将拒绝接收。
六、投标保证金
第一标段人民币壹万元整,第二标段人民币壹万贰仟元整,开标现场提供汇款单,2016年6月16日17时整之前必须以公司基本账户名义汇款至下列账户: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蓝山支行
开户名:蓝山县财政局国库结算专户
账 号:4300 1595 0710 5981 0094
供应商在汇款单备注中注明:“投2016TP058号标”。
七、联系方式
采 购 人:蓝山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采购代理机构:蓝山县政府采购中心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 系 人:刘女士
电 话:139*****633 电 话:****-*******
地 址:湖南蓝山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蓝山县政务中心二楼政府采购中心
日 期:2016年6月7日
标签: 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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