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石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报告信息披露

湖南石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报告信息披露

湖南石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报告(信息披露)

作者:admin 日期:2024-04-30

湖南石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报告(信息披露)

第一章 重要提示

1.本行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本行本年度财务报告已经湖南星融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3.本行董事长王春华、行长邓涛、财务机构负责人陈锦波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第二章 本行简介

中文名称:湖南石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石门农商银行)

英文名称:Hunan Shimen Rural Commercial Bank CO.,LTD.(简称:Shimen  Rural Commercial Bank)。

经营范围:经原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规定批准的业务,经营范围以批准文件所列的为准。

法定代表人:王春华

注册地址:湖南省常德市石门县楚江街道荷花社区澧阳中路051号

邮政编码:******

年度报告备置地点: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736-*******

其他情况:

1.本行成立批准文号:湘银监复〔2015〕**5号

2.营业执照注册号:********MA4L*****W

3.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

湖南星融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第三章 会计数据和业务数据摘要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期末数

期初数

利润总额

7129.77

7292.36

净利润

4973.28

5200.93

主营业务利润

*****.80

*****.82

营业利润

7482.65

7921.35

投资收益

4167.47

4553.35

营业外收支净额

-352.88

-628.9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8182.07

*****.53

资产总额

*******.77

*******.76

负债总额

*******.75

*******.53

所有者权益(净资产)

*****.02

*****.23

每股净资产

2.2

2.12

资产利润率

0.52

0.56

资本利润率

7.17

7.54

二、报告期拨备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专项准备

期初余额

*****.65

本期增加

7979.84

本期减少

4599.36

期末余额

*****.13

三、截至报告期末补充财务数据(1104口径)

单位:人民币万元

标准值

期末数

期初数

总资产

*******.77

*******.76

贷款总额

******.29

******.79

其中:正常类贷款

******.65

******.82

关注类贷款

*****.85

8701.60

次级类贷款

3434.90

2741.88

可疑类贷款

*****.82

*****.49

损失类贷款

20.07

0

总负债

*******.75

*******.55

存款总额

*******.34

*******.82

资本充足率

≥10.5

10.81

11.58

核心资本充足率

≥7.5

9.67

10.45

流动性比例

≥25

48.66

35.08

调整后存贷比

≤75

53.34

50.35

优质流动性资产充足率

963.09

1491.84

流动性匹配率

208.05

216.78

核心负债依存度

≥60

74.86

75.97

流动性缺口率(90天)

32.29

-6.25

累计外汇敞口头寸比例

≤20

0

0

不良贷款比例

2.53

2.37

贷款损失准备充足率

≥100

145.06

143.81

非同业单一客户贷款集中度

≤10

9.09

8.19

非同业集团及经济依存客户风险暴露集中度

≤20

14.16

14.91

集团客户关联度

12.08

11.20

注:有关指标计算公式如下:

存款总额包括单位活期存款、单位定期存款、个人活期存款、个人定期存款、银行卡存款 、应解汇款、保证金存款。

贷款总额包括实体贷款、票据贴现、信用卡。

四、报告期内所有者权益变动情况及变化原因

所有者权益变动情况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股本

资本公积

盈余公积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

利润

其他综合收益

所有者权益合计

期初数

**500

740.46

6300.22

18107.99

9145.56

846.00

*****.23

本期增加

0

1066.24

497.33

0.00

4973.28

2955.10

9491.95

本期减少

0

0.00

0.00

0.00

3544.25

**57.91

6702.16

期末数

**500

1806.70

6797.55

18107.99

10574.59

643.19

*****.02

变动原因:资本公积增加系依据相关协议规定将收回的政府土地置换贷款本金补充了资本公积;盈余公积增加系依据2023度利润分配方案而计提了法定盈余公积。

第四章 股本金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东基本情况及股金变动情况

报告期末,本行共有股东574户,股本总额为**500万股,其中法人股13户,持股16695万股,持股比例53%;自然人股561户,持股14805万股,持股比例47%。法人股中,国有企业股3户,持股9450万股,持股比例30%。自然人股中,非职工自然人股309户,持股10814.75万股,持股比例34.33%;职工自然人股权249户,持股3990.25万股,持股比例12.67%。

报告期内,公司股本金变动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股

年初数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年末数

境内法人股

16065

630

0

16695

外部自然人股

11272.8

458.05

10814.75

职工自然人股

4162.2

171.95

3990.25

总股本

**500

**500

二、前十大股东情况

股东名称

持股数(万股)

持股比例(%)

股东

性质

2022

2023

增减(+-)

2022

2023

增减(+-)

1

石门县平和置业有限公司

**50

**50

10

10

国有

法人

2

湖南新邵筱溪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50

**50

10

10

国有

法人

3

湖南湘投铜湾水利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50

**50

10

10

国有

法人

4

深圳市瑜远投资有限公司

2100

2100

6.67

6.67

民营

企业

5

湖南宏宇置业有限公司

945

945

3

3

民营

企业

6

湖南湘佳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945

945

3

3

民营

企业

7

朱海燕

630

630

2

2

自然人

8

陈文祥

630

630

2

2

自然人

9

澧县中弘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

630

630

2

2

民营

企业

10

湖南翔铭市场发展有限公司

0

630

630

0

2

2

民营

企业

合计

15330

15960

630

48.67

50.67

2

三、报告期末主要股东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联方、一致行动人、最终受益人情况

根据《商业银行股权管理暂行办法》,本行主要股东有9名,分别为石门县平和置业有限公司、湖南新邵筱溪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湖南湘投铜湾水利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市瑜远投资有限公司、湖南湘佳牧业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宏宇置业有限公司、石门县亚太电器有限责任公司、付永红、陈文祥。相关情况如下表所示:

主要股东

关联方、一致行动人

合计持股数(万股)

合计持股占比(%)

派驻关键岗位情况

质押或冻结股权数量

参股其他金融机构情况

石门县平和置业有限公司

本公司持股**50万股,关联方未在本行持股

**50

10

派驻董事

3000

湖南新邵筱溪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本公司持股**50万股,一致行动人湖南湘投铜湾水利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在本行持股**50万股

6300

20

派驻董事

湖南湘投铜湾水利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本公司持股**50万股,一致行动人湖南新邵筱溪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在本行持股**50万股

6300

20

派驻董事

深圳市瑜远投资有限公司

本公司持股2100万股,关联方未在本行持股

2100

6.67

派驻董事

付永红

本人持股325.5万股,关联公司澧县中弘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持股630万股、关联公司津市鸿科建材有限公司持股525万股

1480.5

4.7

派驻董事

本人质押300万股,澧县中弘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质押600万股,津市弘科建材有限公司质押500万股

湖南湘佳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持股945万股,关联方未在本行持股

945

3

派驻董事

湖南宏宇置业有限公司

本公司持股945万股,关联方未在本行持股

945

3

派驻监事

陈文祥

本人持股630万股

630

2

派驻监事

石门县亚太电器有限责任公司

本公司持股525万股,关联方李绎成在本行持股63万股

588

1.87

派驻监事

四、报告期内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末,我行关联交易余额29264.8万元,占资本净额76974万元的38.02%,涉及61个交易方,其中涉及单一关联方51个,集团客户4个,集团关联子公司10个。重大关联交易余额27300万元,占资本净额的35.46%。主要股东及关联方贷款余额26496万元,均按相关规定进行审批,并报董事会风险与关联交易管理委员会备案,重大关联交易由董事会风险管理与关联交易管理委员会审查后,提交董事会批准,在关联交易系统录入相关信息,向监管部门备案,经会计事务所审计后在年度财务报告中进行披露。

(一)重大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共发生1笔重大关联交易—付永红关联企业石门县东煌建材有限公司向我行申请增加贷款2200万元,我行为付永红集团授信6500万元,子公司石门县东煌建材有限公司存量贷款1800万元,石门东方恒利矿业有限公司用信2500万元。

(二)一般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我行共对35笔、金额1463.6万元一般关联交易进行备案登记,并在风险管理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上进行通报。

五、主要股东出质银行股权情况

(一)股权质押情况

报告期末,我行累计质押股份数4620万股,质押率14.67%。上述股份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湖南省股权登记管理中心质押冻结,具体情况如下表:

序号

股东名称

质押股数(万股)

质权人名称或姓名

质押起始

质押终止

备注

日期

日期

1

石门县平和置业有限公司

3000

中央企业贫困地区湖南产业投资私募股权基金企业

2018/8/3

无到期日

2

津市鸿科建材有限公司

500

湖南津市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窑坡渡支行

2021/1/29

2024/1/29

3

澧县中弘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

600

湖南津市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窑坡渡支行

2021/1/29

2024/1/29

4

付永红

300

湖南津市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窑坡渡支行

2017/12/30

2020/12/29

5

文晋国

220.5

常德农商银行长庚支行

2022/1/20

2025/1/20

合 计

4620.5

(二)股权冻结情况

报告期末,公司被冻结股权股东2户,被冻结股权463万股,未出现主要股东股权被冻结情况。

(三)质押股权表决权限制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上,对质押股权数量达到或超过其持有公司股权50%的股东,其在股东大会和派出董事在董事会上的表决权进行限制。

第五章 高级管理人员及员工情况

一、董、监事及高管人员情况

姓 名

性别

任职单位

职务

董事、监事类别

王春华

石门农商银行

董事长

执行董事

邓 涛

石门农商银行

副董事长、行长

执行董事

喻 俐

石门农商银行

职工董事、副行长

执行董事

文 君

湖南湘投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高管

非执行董事

吴文瑜

深圳瑜远投资有限公司

董事长

非执行董事

付永红

石门县东煌建材有限公司

董事长

非执行董事

喻自文

湖南湘佳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

非执行董事

蔡盛玉

石门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非执行董事

王真伟

湖南文理学院

会计系主任

独立董事

毛凌琳

湖南文理学院

副教授

独立董事

葛良君

石门农商银行

监事长

执行监事

易先华

石门农商银行

职工监事、党群人事部经理

执行监事

陈章云

湖南宏宇置业有限公司

董事长

非执行监事

陈文祥

湖南德泰煤业有限公司

总经理

非执行监事

李文化

石门县亚太电器有限责任公司

总经理

非执行监事

李树彩

石门佳学托育有限公司

园长

外部监事

二、高管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我行董事长为王春华,行长为邓涛,监事长为葛良君,副行长为喻俐,未发生变动。

三、独立董事的工作情况

本行现有独立董事2名,具备履行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和基本素质,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均能依法依规,勤勉尽职,重点关注公司关联交易的合法性和公允性、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年度审计报告的真实性、可能对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事项,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客观、公正的意见,并致力于维护存款人和中小股东权益。全体董事均能亲自出席董事会,基本保证充分履职,工作业绩突出,为企业发展提供了坚强支持。

四、员工的人数、专业构成、教育程度

报告期末,本行共有在岗员工335人,其中业务岗位劳务派遣工1人。在职员工中:管理人员96人,占28.66%,大学本科学历242人,占72.24%,专业技术人员170人,其中初级职称160人,中级职称10人。

第六章 本行治理结构

报告期内,本行严格按照《公司法》《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要求,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从制度上加强和细化了本行的管理。

1.关于股东与股东大会:本行制订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对公司章程进行了不断的修订与完善,严格按照《章程》的要求召集、召开股东大会,确保所有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享有平等地位,确保所有股东能够充分行使合法的权利。本行建立健全了和股东沟通的有效渠道和机制,积极听取股东的意见和建议,确保股东对本行重大事项的知情权、参与权和表决权。

2.关于股东与本行:本行的股权相对分散,不具有实际控制权的控股股东,本行前三名最大股东没有超越股东大会直接或间接干预本行的决策和经营活动;本行董事会、监事会和内部机构能够独立运作。

3.关于董事与董事会:本行董事会由10名董事组成,其中执行董事3名,非执行董事5名,独立董事2名。人员构成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报告期内董事、独立董事均能认真履行职责,维护本行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董事会下设战略发展委员会、风险管理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薪酬与提名委员会、服务“三农”委员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乡村振兴委员会、数据治理委员会等9个专门委员会。

4.关于监事和监事会:监事会由6名监事组成,其中股权监事3名,职工监事2名,外部监事1名,人员构成基本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监事会下设提名与监督委员会。本行监事能够认真履行职责,本着对股东负责的精神,对本行财务及董事、行长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

5.关于信息披露与透明度:本行制定了较完善的信息披露制度,并指定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信息披露、接待股东来访和咨询工作;本行能够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本行章程及本行信息披露制度的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披露有关信息,并确保所有股东有平等的机会获得相关信息。

6.关于部门设置和分支机构设置:报告期末,本行内设党群人事部等15个部门、1个总行营业部,磐石支行等23个支行、花薮分理处等10个分理处,共34个营业网点,公司组织架构图如下:

第七章 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根据本行章程规定,2023年5月16日,湖南石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第十二次会议以线上小程序方式召开。会议应到574人,总股份**500万股,其中表决权受限制的有5人(股东澧县中弘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津市鸿科建材有限公司、付永红、石门县平和置业有限公司、文晋国股权质押受限),所持股份4851万股,有效表决权共计 26649万股,通过微信小程序签到股东268人,代表本行有效表决权20073.95万股,占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75.33%,符合相关规定,并以微信小程序实时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本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湖南石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湖南石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湖南石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关于湖南石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财务预算方案的议案》

5.《关于湖南石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6.《关于湖南石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前年度收回股东购买不良贷款分配方案的议案》

7.《关于湖南石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报告(信息披露)的议案》

8.《关于湖南石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关联交易报告的议案》

9.《关于修订湖南石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管理办法的议案》

10.《关于修订湖南石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1.《关于修订湖南石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2.《关于选举湖南石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第八章 董事会报告

一、报告期内整体经营情况分析

(一)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利润、净利润、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报告期末数

上年同期数

增减率

主营业务收入

48600.37

48704.98

-0.21

主营业务利润

*****.80

*****.82

-6.93

净利润

4973.28

5200.93

-4.38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48332.49

7538.96

541.1

变动的主要原因:

1.主营业务收入减少的原因是:一是贷款收息率下降,存贷利差缩小。

2.主营业务利润减少的原因是:一是主营业务收入减少;二是利息支出同期有冲账。

3.净利润减少的原因是:主营业务利润减少。

4.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增加的原因是: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增加,投资支付的现金减少,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入增加。

(二)报告期末总资产与所有者权益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报告期末数

期初数

增减率

总资产

*******.77

*******.76

3.55

所有者权益

*****.02

*****.23

4.19

变动的主要原因:

1.总资产增长的原因是吸收存款,导致贷款及资金业务资产规模扩大;

2.所有者权益增长的原因是年末利润留存。

二、报告期本行经营情况

2023年度本行主要经营情况如下:截至2023年12月末,全行各项资产134.12亿元,较年初增长4.6亿元,增幅3.55%,其中各项贷款74.82亿元,较年初净增10.62亿元,增幅16.55%;总负债127.18亿元,较年初增长4.32亿元,增幅3.52%,其中各项存款122.44亿元,较年初净增5.5亿元,增幅4.7%;所有者权益6.94亿元,较年初增长0.28亿元,增幅4.19%;不良贷款占比2.23%;实现总收入5.3亿元,实现利润总额0.71亿元;资本充足率10.81%,核心资本充足率为9.67%,杠杆率5.13%,拨备覆盖率163.74%,拨贷比4.13%。

三、业务数据摘要

1.信贷资产五级分类及各级损失准备金的计提比例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五级分类

金 额

占 比

准备金计提比例

正常类

******

95.64%

1.50%

关注类

12175

1.84%

3%

次级类

3435

0.52%

30%

可疑类

13241

2.0%

60%

损失类

20

0%

100%

合 计

******

100%

2.报告期末不良贷款情况及采取的相应措施

报告期末,本行不良贷款余额16696万元,较年初增加2465万元,账面不良贷款率2.23%,较年初省联社决算稽核后不良率2.26%下降0.03个百分点。本行在控制和化解不良贷款方面采取了如下主要措施:一是严把信贷质量关,规范贷款操作程序,认真做好贷款三查工作,不断加强贷款风险的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监督能力,全面提升信贷规章制度执行力。二是全力强化不良清收,常年开展防控化解不良贷款风险活动,组织开展了表内外不良贷款自主现金清收集中攻坚行动、“开门红”专项行动等清收活动,综合运用行政清收、司法清收、常规清收、委托清收等方式促进贷款风险化解,去年共计完成表内外不良贷款自主现金清收4092万元。三是严肃责任追究,严格按照《湖南石门农村商业银行不良贷款追责认定和处罚实施细则》及本行相关规定审查追责,2023年对246户465笔5822.25万元新增不良贷款完成了责任认定与追究工作,对认定有失职行为的43户81笔855.80万元贷款相关责任人给予责任追究,共涉及责任人56人,其中经济处罚52人,处罚金额55700元。进一步规范了经营行为,提质了信贷管理。

3.逾期未偿付债务情况

报告期内本行没有发生逾期未偿付债务情况。

4.重大项目投资的有关情况

报告期末,本行票据业务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2023年12月**

2022年12月**

转贴现

127769.87

110728.84

5.本行面临的各种风险与相应对策

本行作为经营货币的特殊企业,在经营中主要面临以下风险: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包括利率风险、汇率风险等)、操作风险(包括结算风险、技术风险、系统风险等)、流动性风险、政策风险、法律风险、声誉风险等。

本行在抓紧建立符合农村商业银行监管要求的风险控制框架体系基础上,建立了覆盖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和操作风险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和组织结构,全面引进国际先进的风险管理理念和方法。

为防范和化解本行面临的主要风险——信用风险,在信贷投向管理方面,针对2023年宏观经济金融形势,本行主要工作措施:一是优化信贷管理机制,持续提高信贷风险防控能力。加强大额贷款管理,安排专人负责大额贷款的监管,建立大额贷款台账,督促网点按时开展贷后检查,落实分期还款计划。二是加强检查监督。分别开展了新发放大额贷款和银团贷款专项检查工作,截至年末,大额贷款占比18.8%,不良率1.53%,均符合监管要求,整体风险可控。

在审贷制度方面,优化办贷流程,推广应用信贷辅助系统,推进线上申贷审贷模式,实现信贷档案电子化。推广运用移动营销平台,简化申贷资料,推行限时办贷,提高了办贷效率。

在授信管理方面,严格执行监管、行管部门规章,落实贷款三查制度,实行分级授信审批制,从严管控对集团客户和关联客户授信,严防过度授信。

在权限管理上,依据业务风险大小、业务规模、资产质量情况、管理水平、所处地区诚信水平等因素,适时调整基层的信贷权限;充分利用授权控制手段,根据形势变化实行动态管理,提升风险控制能力;

在资产保全方面,通过加大不良资产清收力度和充分计提损失准备金等措施,化解、弥补损失。

完善市场风险防范机制,督导业务部门执行各项产品定价策略和管理制度,加强和改善资产负债管理,对内加强部门间协调联动,对外密切与监管部门、同业、客户的沟通联系,进一步加大对利率变动、大额资金变动等方面的监控力度,确保能及时发现、识别风险,提高风险应对和应急处理能力。大力加强操作风险的管理和控制,对所有业务,包括资产业务、负债业务和中间业务可能存在的操作风险隐患进行排查,从营销、风险管理和运营三个环节建立严密的防范机制和职责。本行流动性相关指标较好,不存在流动性指标超标、资产负债期限严重错配、同业负债依存度高等问题。本行注重流动性风险监控和管理,充分挖掘风险管理体系的潜能,严防信用风险、操作风险、声誉风险、法律案件交叉触发的流动性风险,通过加强对流动性风险的识别、计量、检测和控制,制定应急预案,做好应对流动性风险的演练,加大对不良资产的处置力度,为增强资产的流动性活力松绑解压,优化资产结构,拓宽融资渠道,适度发展表外业务,提高风险抗压能力。对于涉及其他风险的业务,实行全方位、全过程管理,建立相应的事前防范、事中监控和事后补偿的管理机制,强化本行的统一管理与内部控制,监控经营业务过程中的各种风险。

呆账、坏账核销政策按《金融企业呆账核销管理办法》(2017年版)(财金〔2017〕90号)、《湖南石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呆账核销管理办法(2022年修订版)》(石农商〔2022〕122号)文件执行。

6.本行内部控制及制度建设情况

本行以切实加强全面风险管理为核心,结合市场和政策变化,从信用风险、操作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多方面入手,着力做好以下工作:

随着新产品、新业务的陆续推广和体制建设的不断推进,加大风险政策研究和业务指导的力度;强化制度建设,创新信贷管理流程,规范风险管理;加强风险预警、监测与处置,及时有效化解风险损失;严格业务操作流程,加强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与事后监督,切实防范风险;准确把握宏观形势,密切关注市场变化,有效化解利率和流动性风险。从业务、管理等各个方面加大了制度建设的力度,通过新制度的出台和对原有制度的完善修订,增强制度的科学性、规范性与适应性,以制度建设规范业务发展。

四、报告期内本行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分析

1.主要财务指标增减变动幅度及原因

单位:人民币万元

2023年末

2022年末

主要原因

总资产

*******.77

*******.76

45984.00

吸收存款等负债,资产规模同比增长

交易性金融资产

0

0

0

债权投资

429037.46

482668.00

-53630.55

资金业务资产结构调整

固定资产

9797.42

10590.24

-792.82

固定资产折旧

总负债

*******.75

*******.53

4**94.21

吸收存款,负债规模同比增长

所有者权益

*****.02

*****.23

2789.79

利润留存

主营业务利润

*****.80

*****.82

-18**.02

资金业务收入减少

投资收益

4167.47

4553.35

-385.88

资金市场行情下行,收益率下降

净利润

4973.28

5200.93

-227.65

总收入减少

五、本行无对外担保承担连带责任导致重大资产损失的情况

六、2024年度业务发展计划

2024年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金融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省委十二届五次全会、省联社和办事处工作会议、市委和县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深刻把握金融工作的政治性、人民性,全力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专注主责主业,着力降本增效,实现业务规模持续增长,发展质量稳步提高,央行评级、监管评级、考核等级稳中有升,服务地方经济能力和综合实力不断增强。

2024年主要目标任务:各项存款净增10.7亿元,存款日平净增9.8亿元,各项贷款净增10.4亿元,实体经济贷款净增8.3亿元,有效贷款客户净增2000户以上;到期贷款收回率达98%以上,关注类贷款占比控制在2%以内,不良贷款率控制在年初水平以内,表内外不良资产自主现金清收4481万元;手机银行有效客户净增21000户,当年有效收单商户3000户,标准信用卡活卡量2400张,代理保险业务手续费收入62万元;实现利润总额8500万元;不发生重大案件和安全生产事故。

七、2023年度利润分配

根据本行聘请的湖南星融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本行2023年度实现利润总额7130万元,应交企业所得税2157万元,净利润4973万元,2023年初未分配利润为9146万元,2023年末可供分配利润10575万元。

八、反洗钱、反恐怖融资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行认真落实人民银行和金融监督管理局反洗钱工作要求,将反洗钱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规划和全面风险管理体系,严格遵守反洗钱法律法规,严格履行反洗钱法定义务,反洗钱组织架构进一步完善,内控制度进一步健全,技术保障能力进一步增强,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风险等级评定工作、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客户风险和业务产品风险的内部控制等实现了规范化。我行认真组织反洗钱教育培训,积极开展反洗钱宣传,营造了良好的反洗钱氛围。全行反洗钱工作开展顺利,全年未发生涉及洗钱和恐怖融资的责任案件。本行明确反洗钱组织架构,董事会承担洗钱风险管理的最终责任,监事会承担洗钱风险管理方面的监督责任,负责监督董事会和经营管理层在洗钱风险管理方面的履职尽责情况并督促整改,对洗钱风险管理提出建议和意见,高级管理层承担洗钱风险管理的实施责任。总部反洗钱主管部门设反洗钱岗位专职人员2名,各业务部门设兼职反洗钱岗位人员,支行(含下辖分理处)设兼职反洗钱岗位人员201名,均具备反洗钱岗位资质。目前,全行在岗员工有203名通过中国金融培训中心培训取得反洗钱岗位资格。本行严格按人民银行要求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反洗钱宣传活动,全行营业网点电子显示屏常年滚动播放反洗钱标语口号,营业厅均设立宣传咨询台,摆放宣传资料,大堂经理负责向公众讲解反洗钱知识,发放宣传资料,开展了15次反洗钱知识宣传活动,集中深入街道、社区、乡村、企业、校园举办含反洗钱在内的金融知识讲座,全行宣讲6次,接待受众10000多人次。本年度自主组织或参与15次反洗钱业务培训,共参与1200人次,培训覆盖董事、监事、高管、业务条线相关负责人员、反洗钱岗位人员。本行对全辖34个分支机构进行了反洗钱专项检查,对被检查机构逐个下达事实确认书,对存在的问题责令整改,本行反洗钱主管部门对整改工作进行了跟踪督促。专项检查没有发现需追责处罚的较大违规情况。

九、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情况

本行持续探索构建可持续、覆盖广的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针对近年来发生频率较高的消费者权益保护突发事件,制定了专门的应急预案措施,在保证消费者合法权益不受侵害的情况下,充分满足了人民群众的金融服务需求。强化服务价格管理,规范服务收费行为。按照“事实清楚、渠道畅通、快速高效”的办事原则,重新梳理了金融消费者投诉处理工作流程,明确各基层单位负责人是客户投诉处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机关各条线部门是服务投诉的管理人员,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客户投诉处理工作。对客户投诉处理工作采取“统一管理、分级处理、专人负责、逐级上报”的管理模式。建立来电、来函、来访等多种形式,对客户投诉的处理流程进行了明确规定,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将客户投诉进行化解,让每位金融消费者都能够反映问题、解决问题。将消费者权益保护纳入了年度考核目标,同时也纳入了各网点的综合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当中,做到考核评价全面覆盖。在经营过程中如实告知消费者金融产品的收益和风险,没有发布夸大产品收益或者掩饰产品风险的信息,对复杂产品、关键条款或者交易条件以通俗易懂的语言进行了说明,切实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本行各网点均设有电子利率牌,并严格按国家规定执行利率政策。同时公布了业务收费标准,并严格按业务收费标准执行。在信息安全上,我行保障了金融消费者的隐私权和个人金融信息权,从不向金融消费者发送营销性的金融产品信息,也没有发生信息泄露与非法使用信息的情况。为履行社会责任,营造和谐稳定的金融消费氛围,一年来,全行上下按照监管部门及上级行社的安排,积极开展金融知识宣传活动。一是积极开展线下金融宣传活动。全年组织开展14次线下金融宣传活动,参与人次18000人,通过摆摊设点、开展文艺汇演等方式开展线下宣传,普及金融知识。重点开展了3·15消费者权益保护、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教育宣传月等活动,全行34个网点同步开展宣传活动。二是积极进行线上金融宣传。本行全年推出防范电信诈骗微信公众号16篇,点击观看量1.9万次,分享转发4512次。三是根据不同群体开展金融宣传。本行多次派出内训师深入到学校、企业、村组等场所开展残损币兑换及反假币、反电信诈骗、如何安全使用银行卡等金融知识宣讲普及活动。四是充分利用网点进行“阵地宣传”。全行34个网点同步以电子屏、宣传海报的方式,在营业间大厅设置“公众教育服务区”,“金融知识”人工宣传台开展充分宣传,让大家在家门口就能享受到高效便捷的金融服务。

十、三农、小微金融服务开展情况

报告期内,我行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余额9.81亿元,较年初增加1.26亿元,增速为14.8%,高于实体经济贷款增速5.99个百分点,贷款户数2023户,较年初净增40户。涉农贷款余额46.93亿元,较年初净增4.3亿元,增速为10.1%;普惠型涉农贷款余额13.56亿元,较年初净增1.53亿元,增速为12.7%,高于实体经济贷款增速3.89个百分点。

主要工作举措:

(一)持续加大涉农小微企业信贷投放。一是开展专项活动,抢抓业务发展先机。组织开展了“个体工商户服务月”“新市民金融服务提升”“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月”“百行联万户”“百行联万企”等专项活动,加大走访力度,采取现场答疑、布置宣传横幅、发放宣传折页等形式向农户、个体工商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新市民等客户群体宣传金融知识、推介本行普惠金融产品。活动期间新增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客户394户,贷款金额2.25亿元。走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小微企业客户1473户,授信121户,授信金额7730万元。二是创新担保方式,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题。为缓解小微企业缺乏抵押物、融资难的问题,今年以来继续创新担保措施,将企业应收账款、知识产权、动产等纳入担保物范围,为企业增信。今年累计办理设备抵押、应收账款质押、专利质押等贷款125笔金额48223万元。积极推动政银担合作,打造低门槛、低成本的融资产品,用好政府风险补偿资金的风险分担功能及担保公司增信作用,补齐小微企业担保不足的缺口,提高小微企业、“三农”主体贷款获得率。与县财政局、科技局共同推进科技型企业知识价值信用贷款工作。三是立足特色产业,强化“千亿产业”信贷支持。围绕茶叶、柑橘、生猪和家畜等特色产业生产发展需求,充分发挥县域法人优势,提升金融服务质效。年初召开了茶叶和柑橘产业金融服务研讨会,针对茶叶、柑橘产业情况、金融服务情况展开全面调查,为优化本行产品和服务提供支撑。深化银企合作,与湖南湘佳牧业公司签订《生猪养殖项目银企合作协议》,充分发挥产业化农业龙头企业的带头作用,做大做强生猪产业链。全年累计新放茶叶贷款1402户、金额3.3亿元,柑橘贷款1590户、金额4亿元,畜禽贷款263户、金额1.05亿元。四是巩固金融帮扶成果,推动小额信贷应贷尽贷。落实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政策,坚持户贷户用户还原则,精准支持建档立卡脱贫户和监测对象发展生产和开展经营,推动应贷尽贷。全年新发放脱贫人口小额信贷1294笔,5858.38万元。五是推动实际贷款利率稳中有降。今年来,持续落实监管政策要求,不断加大减费让利力度,将惠企利民落到实处。降低综合融资成本。2023年累计为4180户贷款客户降低贷款利率,贷款平均利率较年初下降35个BP,共计让利1012万元。主动承担全部客户的押品评估费、登记费等费用达45.32万元。调整存量房贷利率。积极落实国家政策,下调辖内存量首套住房客户贷款利率。全年利率下调3414户,贷款金额10.07亿元。

(二)持续加大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针对客户特点和差异化需求,持续完善信贷产品。一是优化信贷产品。2023年推出了适用于小微企业的专属信贷产品“小微快贷”、面向全县城乡居民群体的“家庭共享贷”。对“商户特色贷”“乡贤能人贷”“柑橘特色贷”“装修特色贷”“税e贷”“常德快贷”等存量信贷产品进行了修订,在准入条件、额度测算方式、贷款利率等方面进行优化,更加贴近客户和市场的需求。与政府合作推出的助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农业补贴贷”,入选2023年度金融强农典型案例,并收录于《金融强农典型案例》一书。二是加快推进线上产品的运用。依托省联社福祥E贷平台,持续推进数字化转型,切实践行“产品标准化、办贷无纸化、风控数据化、营销网络化”业务办理模式。继“惠农快贷”“房抵贷”上线以来,今年申请开通了“福祥湘农E担贷”“线上存单质押贷”等产品的营销权限。三是积极拓展票据贴现业务。在严控风险的前提下,2023年重新启动了票据贴现业务,适当增加票据业务承办行范围,对小微企业采取最大力度让利优惠,促进小微企业融资规模增长,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成本。四是扎实推进整村授信。与乡村振兴部共同推进整村授信提质增效工作,促进整村授信工作做深做实。

十一、社会责任履责情况

报告期内,我行坚持服务县域、服务三农的市场定位和初心使命,认真践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积极履行社会责任。

(一)专注主业。为全县24万户、65万居民提供金融服务,存款账户达90万户,授信户13万户,贷款户2.4万户。投入300余万元,免费为42万居民发放社保卡,占全县社保卡总额的74%。投入600余万元,在全县各村居建成福祥e站71家,布放助农终端63台、福祥通7台,切实打通金融服务最后一公里。我行主动承担全县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发放工作,与乡、村、驻村工作队组成联合调查小组,及时对脱贫人口进行实地贷前调查,对于符合“四有两好一项目”等基本条件的按需放贷。截至2023年末,累放脱贫人口小额信贷1.68万户金额5.89亿元。

(二)减费让利。一是费用减免,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成本。主动承担抵(质)押物评估费、登记费、征信查询费等费用,给予小微企业最大的服务支持。继续为客户支付评估费、登记费,为所有贷款客户购买了民生救助责任保险。2023年,本行出台落实稳经济和助企纾困工作方案,主动为小微和民营企业提供“四免增值服务”及利率优惠,联合园区开展“金融入园惠企”专项活动。二是减息降息,用实际行动为实体经济发展助力。近三年,本行共为5967户18.6亿元贷款降低利率(含按揭贷款因LPR调整降低利率)1.23个百分点,为客户节约融资成本2300万元。其中为1943户5.2亿元消费和经营性贷款降利率1.46个百分点,减息760万元。县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授予本行“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先进单位”和“金融支持乡村振兴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三)热心公益。2023年,本行福祥金融志愿服务队先后四次参加党委政府组织的志愿服务活动,在“百年文脉地 践行新思想”的挂牌仪式上,在2023年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和全国科普日的启动仪式上,在维新镇“民族团结一家亲 以‘橙’相待情更浓”庆丰收活动中都有这群热心年轻人的身影。服务队在春运期间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在澧水河开展环保行动,承办“一人一本 公益书屋”爱心助学活动均是常态化。在敬老院成立的学雷锋服务基地,服务队先后3次前往石门县中心敬老院,和老人共度佳节、共庆生日,同时为老人表演节目、整理内务等,践行“老吾老及人之老”优良传统。县青年志愿者协会授予本行志愿服务队“石门县优秀青年志愿者”荣誉称号。我行被评为全国“金融系统学雷锋活动示范点”。

(四)社会捐赠。2023年,本行累计为抗旱救灾、捐资助学、携手抗疫、扶贫慰问等捐款捐物61万余元。自2018年成立“信远”助学专项基金以来,共捐资156万元,2023为“信远”助学基金增加捐赠资金20万元,开展专场助学活动5次,奖学助学金额25.5万元,共计捐赠45.5万元,惠及186余人次。累计开展专项捐赠活动24场次,捐赠资金176万元,受益师生达1200多人次。深度融入乡村振兴,3名员工常驻帮扶,30余名员工结对144名脱贫户,捐赠帮扶物资**.84万元,倾心支持点村发展。

(五)金融宣传。2023年,本行在辖区内通过参加政府大型活动、村组屋场会、进校园、走农户等形式,对广大群众开展普惠金融、反电诈及征信知识等知识宣讲,引导客户掌握“诚信守法”知识、增强“诚信守法”意识,共建“诚信守法”氛围,营造良好的信用环境。共参加乡镇活动、屋场会等100余场,宣传走访客户1万余人,发放相关宣传资料2万余份。

(六)依法纳税。2023年,本行共上缴各项税费3540.72万元,位居全县第四,继续保持县域同业第一,荣获县委县政府授予的“2023年度纳税明星企业”荣誉称号。

第九章 薪酬管理

本行制定了发展战略、业务发展及人才引进相结合的薪酬政策。按照收入与风险相匹配、长期与短期协调一致的原则建立健全了具有市场竞争力、与业绩相匹配且兼顾内部公平的薪酬管理体系。

一、科学制定考核指标

健全指标体系,逐层分解落实。一是指标设置坚持科学与实际相结合,既以省联社、市办事处分配的任务为导向,又从长远战略考虑,将个别的指标设置变为更有效、更高质量发展、更有实际促进业务拓展作用。综合考虑各支行、各部门的指标设置,坚持实事求是,使确定的目标经过努力奋斗能够实现,充分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主动性。二是坚持定性与定量指标相结合,差异化制定考核指标与权重。三是坚持绩效与奖励相结合,鼓励多劳多得、主动营销、积极进取、多做贡献,侧重于员工发挥业务特长、有效利用业务资源。三是实施差异化绩效考核模式。2023年,我行制定了《支行经营等级管理办法》《委派会计等级管理办法》《信贷客户经理等级管理办法》《柜员等级管理办法》,等级评定结果分别与支行行长、委派会计、信贷客户经理、柜员的薪酬系数和绩效工资挂钩,按相关的标准调高或者调低相关系数及绩效工资。

二、薪酬管理架构及决策程序

按照《商业银行稳健薪酬监管指引》等要求,本行对薪酬考核办法进行优化,建立了可持续的、科学的薪酬考核分配体系。制定了《湖南石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薪酬管理暂行办法》(石农商〔2019〕40号)、《2023年支行员工绩效考核办法》(石农商〔2023〕35号)、《2022年度总行机关部室员工绩效考核办法》(石农商〔2023〕50号)等文件,并报备监管部门。董事会负责本行的薪酬管理制度和政策设计,并对薪酬管理负最终责任。党群人事部负责薪酬管理办法的组织与实施,稽核审计部对薪酬制度的设计和执行情况进行专项审计与监督。

三、年度薪酬情况

薪酬结构主要由岗位工资、绩效工资、福利以及补贴等构成。绩效薪酬实行百分制考核,主要从合规、风险、经营管理、内部运营和学习成长等维度进行考核指标设置。合规经营和风险管理类指标权重明显高于其他类指标。

四、薪酬延期支付

本行积极实施稳健的薪酬制度,对高管人员的绩效薪酬实行延期支付,董事长、行长、监事长延期支付比例为50%,分三年等额延期支付。其他高管人员延期支付比例为40%,分三年等额延期支付。

第十章 监事会报告

一、监事会会议情况

序号

召开时间

会议名称

主要议案及决议

1

2023.4.28

石门农商银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1.审议《关于湖南石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报告(信息披露)》的议案 :赞成6人,弃权0人,反对0人;2.审议《关于解聘湖南石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合规管理部经理》的议案 :赞成6人,弃权0人,反对0人;3.审议《关于聘任湖南石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规管理部经理》的议案 :赞成6人,弃权0人,反对0人;4.审议《关于湖南石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关联交易报告》的议案 :赞成6人,弃权0人,反对0人;5.审议《关于湖南石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管理办法》的议案 :赞成6人,弃权0人,反对0人;6.审议《关于湖南石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赞成6人,弃权0人,反对0人;7.审议《关于湖南石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赞成6人,弃权0人,反对0人;8.审议《关于湖南石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数据治理架构》的议案 :赞成6人,弃权0人,反对0人;9.审议《关于对董事会、监事会、高管层及其成员2022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价报告》的议案 :赞成6人,弃权0人,反对0人;10.审议《关于湖南石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反洗钱工作报告》的议案 :赞成6人,弃权0人,反对0人。

2

2023.5.15

石门农商银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1.审议《关于湖南石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赞成6人,弃权0人,反对0人;2.审议《关于湖南石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赞成6人,弃权0人,反对0人;3.审议《关于湖南石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赞成6人,弃权0人,反对0人;4.审议《关于湖南石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的议案 :赞成6人,弃权0人,反对0人;5.审议《关于湖南石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赞成6人,弃权0人,反对0人;6.审议《关于湖南石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前年度收回股东购买不良贷款分配方案》的议案 :赞成6人,弃权0人,反对0人;7.审议《关于聘任湖南石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赞成6人,弃权0人,反对0人; 8.审议《关于选举湖南石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赞成6人,弃权0人,反对0人。

3

2023.9.27

石门农商银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1.审议《关于调整湖南石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人员》的议案 :赞成6人,弃权0人,反对0人;2.审议《关于湖南石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拟对原曹家棚分理处等4宗房产进行公开拍卖处置》的议案 :赞成6人,弃权0人,反对0人。

4

2023.11.28

石门农商银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1.审议《关于聘请湖南星融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开展年报审计》的议案:赞成6人,弃权0人,反对0人;2.审议《关于修订湖南石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金业务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的议案:赞成6人,弃权0人,反对0人;3.审议《关于修订湖南石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层骨干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版)》的议案:赞成6人,弃权0人,反对0人;4.审议《关于湖南石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领导人员2022年薪酬核定》的议案:赞成6人,弃权0人,反对0人。

二、监事会就有关事项发表的意见

(一)本行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本行依法经营、制度规范、经营业绩客观真实,核心业务稳健增长,内控管理工作有较大的提高;本行经营决策程序合法,董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在业务经营及管理过程中审慎、认真、尽职,切实履行了股东大会赋予的各项职责,未发现任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和损害股东利益行为。

(二)财务报告的真实性。

经认真审查本行2023年度财务会计状况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后认为:报告期内本行财务报告真实反映了本行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公司依法经营,规范管理,业绩真实,湖南星融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无任何保留或拒绝表示意见。

(三)本行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报告期内,本行无收购资产事项。

(四)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本行的关联交易公平合理,未发现损害股东权益及本行利益的情况。

(五)内部控制制度情况。

本行制定了较为完整、合理、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

(六)审计报告情况。

湖南星融会计师事务所对本行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七)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本行监事会成员列席了本行董事会,出席了股东大会,对本行董事会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报告和提案内容,监事会没有任何异议。本行监事会对股东大会的决议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认为本行董事切实履行了股东大会赋予的各项职责,未发现任何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

第十一章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内,本行无重大诉讼及仲裁事项。

二、报告期内,本行无重大对外投资。

三、报告期内,本行无重大资产收购、出售或处置以及兼并事项。

四、报告期内,未发生重大案件、重大差错等情况。

五、关联交易事项

报告期内,共发生一笔重大关联交易,为付永红集团授信6500万元,关联企业石门县东煌建材有限公司用信4300万元,石门东方恒利矿业有限公司用信2200万元。本行的关联交易为股东以及关联方的贷款。所有关联方贷款均按相关法律规定及本行贷款条件、审核程序进行发放,并正常还本付息,对本行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无任何负面影响。本行严格遵守《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报告期内本行不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方。

六、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重大担保:报告期内,无重大担保事项。

2.其他重大合同(含担保等)及其履行情况:报告期内,本行各项业务合同履行情况正常,无重大合同纠纷发生。

七、报告期内,本行及本行董事、监事、高管人员未受到监管部门和司法部门处罚。

八、聘任会计师事务所

报告期内本行聘请湖南星融会计师事务所承担本行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服务工作。

本行报告期内未发生其他重大事件

第十二章 财务会计报告

审计报告(见附件)

第十三章 备查文件

1.载有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会计报表。

2.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正本。

3.《湖南石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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