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长兴县实验中学2024年零星维修工程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关于长兴县实验中学2024年零星维修工程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关于长兴县实验中学2024年零星维修工程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长兴县实验中学2024年零星维修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5月10日 14:00(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JZBCCXCG-24-011

项目名称:长兴县实验中学2024年零星维修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结算系数不得超过98%)

采购需求:


数量:1

预算金额(元):******

单位:项

简要规格描述: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所涉及的市政、建筑、水电、绿化、设备、金属、不锈钢的零星工程等(需另行组织采购招标或有特殊要求的除外),具体任务以采购人发出的维修联系单为准。涵盖学校楼梯、雨棚、门锁、围栏、电动门、防盗窗、地面、围墙、门窗、防水、粉刷、自来水管路器具、电力控制和线路、教学设备一体机、空调、灯、吊扇、监控、电话、网络、体育器材、广播系统、零星修补、搬运、会场布置、校园杂物清理、教学物品调配等(包括但不限于以上服务内容),包括材料费人工费,以实际发生为准。

备注:最高限价:结算系数不得超过98%。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自合同签订时间起至2024年12月5日或达到合同金额止(先到为准)

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供应商需提供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和本采购文件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模板详见附件)。(监狱企业参加磋商响应【提供《监狱企业声明函》及其相关的证明材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磋商响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及其相关的证明材料】,视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小微企业政策扶持)。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1)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2)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

时间:/至2024年05月10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

截止时间:2024年05月10日 14:0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4年05月10日 14:00 (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兴县锦绣路8号)4楼拍卖大厅(具体以电子屏幕今日交易场地安排为准)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1)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包括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支持创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详见磋商文件第三部分。(2)电子交易的说明:1)电子交易:本项目以数据电文形式,依托“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进行采购活动。2)响应准备:注册账号--点击“商家入驻”,进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料填写;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并安装。3)磋商文件的获取:使用账号登录或者使用CA登录政采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获取磋商文件。4)响应文件的制作: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中完成“填写基本信息”、“导入磋商响应文件”、“标书关联”、“标书检查”、“电子签名”、“生成电子标书”等操作。5)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托政采云平台完成本项目的电子交易活动,平台不接收未按本公告约定方式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进行响应活动;6)对未按上述方式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对该文件提出的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处理;7)不提供磋商文件纸质版;8)响应文件的传输提交: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响应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还可以在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直接提交或者以邮政快递方式提交备份响应文件1份。备份响应文件的制作、存储、密封详见磋商文件第三部分 “备份响应文件”;9)响应文件的解密:供应商按照平台提示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在半小时内完成在线解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响应文件无法按时解密,供应商递交了备份响应文件的,以备份响应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响应文件撤回。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提交的响应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响应文件自动失效。供应商仅提交备份响应文件,没有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提交响应文件的,响应无效;10)具体操作指南:详见政采云平台“服务中心-帮助文档-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3)磋商文件公告期限与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一致。(4)为有效破解当前中小企业面临的“融资难、融资贵”困局,充分发挥好政府采购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功能,本项目中标供应商可凭政府采合同或成交通知书等材料至政采云平台申请相关融资产品。

办理流程:政采云平台线上发起申请——银行审批给出额度利率——贷款发放。
操作方式:登录政采云平台( 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上角金融服务( https://jinrong.zcygov.cn/)——选择融资服务——选择银行及产品——线上直接申请。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兴县实验中学

地 址:长兴县龙山街道忻湖路158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肖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2-*******

质疑联系人:范老师

质疑联系方式:057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省建设工程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环站东路97号云峰大厦1幢601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陈工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87*****858

质疑联系人:王工

质疑联系方式:0571-********


3.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长兴县财政局

地 址:长兴县龙山街道锦绣路6号兴国商务楼1号楼1305室

传 真:

联 系 人:佘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0572-*******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潜在供应商

附件信息:

标签: 零星维修工程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浙江省建设工程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返回首页

收藏

附件

登录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