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锡通科技产业园区调整重点货运装载源头单位公示
苏锡通科技产业园区调整重点货运装载源头单位公示
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加强道路货运车辆超限超载源头治理工作的通知》(交运发〔2011〕355号)及省、市相关文件精神,为从源头上遏制超限超载行为的发生,经过排查我区对重点货运装载源头单位进行调整,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公示时间为:2024年4月29日至2024年5月10日。举报电话:0513-********。
各货运装载源头单位要切实落实车辆合法装载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履行源头治超工作职责,严把货物装载关、车辆称重关、车辆出厂(场)关,确保出厂车辆无超载超限行为。同时,各道路交通安全相关职能部门及货运装载源头单位行业主管部门、属地政府要认真履行各自在治超工作中的职责,强化对货运装载源头单位的日常监督管理,从源头上遏制超载超限车辆上路行驶。
苏锡通园区治理超限超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4月29日
标签: 产业园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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