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集凤镇2024年度机关干部考核办法》的通知
关于印发《集凤镇2024年度机关干部考核办法》的通知
各办公室(中心):
《集凤镇2024年度机关干部考核方案》已经镇党委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中共中江县集凤镇委员会 中江县集凤镇人民政府
2024年4月1日
集凤镇2024年度机关干部考核办法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绩效考核评价体系,激发全镇干部干事热情,提高工作效率,促进工作落实。根据中、省、市、县推动高质量发展绩效评价要求,特制订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
集凤镇机关在编在职全体干部职工。
二、考核体系
考核体系由日常工作考核、年度工作考核、驻村工作考核、重点工作考核、党委政府绩效评价和正负面清单考核六部分组成(详见附件1)。
三、组织领导
成立集凤镇机关干部考核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考核日常工作(详见附件2)。
四、结果运用
考评结果与干部使用、评先评优、经济待遇挂钩。
五、其他事宜
本考核办法未尽事宜,由考核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附件:1.集凤镇2024年度机关干部考核体系
2.集凤镇2024年度机关干部考核领导小组
附件1
集凤镇2024年度机关干部考核体系
集凤镇2024年度机关干部考核体系由日常工作考核、年度工作考核、驻村工作考核、重点工作考核、党委政府绩效评价和正负面清单考核六部分组成,共计100分,具体分值和考核方式如下。
一、日常工作考核(20分)
(一)作风纪律考核
作风纪律考核实行倒扣分,扣分上限10分。主要考核日常考勤、值班值守和廉洁自律等。
1.日常考勤。遵守规章制度,上班迟到、下班早退、会议缺席每次扣0.5分,旷工每次扣2分;严格请销假制度,相关假期按既有规定执行,事假实行反向加分制,即本年度内事假未超过10天的,每少1天加0.5分。
2.值班值守。严格落实值班值守制度,发现值班缺岗未造成影响的,每次扣1分;节假日、汛期以及被县上发现的,双倍扣分;造成负面影响的,由党委研究决定。
3.廉洁自律。自觉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一经发现并查实,一票否决并依纪依规严肃处理。
(二)中心工作和突发应急事件考核
中心工作和突发应急事件考核实行倒扣分,扣分上限10分。
1.凡遇突发、应急事件,服从党委政府统一调度,并竭力执行。不服从安排或执行不力导致不利影响的,每次扣5分。
2.对党委政府其他工作安排不服从调度的,或者工作中被动应付推诿扯皮的,每次扣5分。
(三)其他工作考核
1.信息工作。各部门积极向党政办报送信息,加强对内对外宣传,具体考核办法另行制定。
2.内务管理。政府公共区域及各办公室内务规范、整洁、有序,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不定期检查,视情形扣分。
二、年度工作考核(50分)
根据部门业务工作年度排名确定,有多项业务工作的取排名平均值,以第6名为基准,向前靠1名加1分,向后滑1名减1分,最多可扣减20分。业务工作全县未排名的,按第10名计算。最终排名情况由部门对接监考单位提供,未提供的按第20名考核。
三、驻村工作考核(10分)
与所联村年度考核挂钩,所联村年度考核位居前三名的,驻村干部得10分,工作队队员得8分;4—6名驻村干部得9分,工作队队员得7分;7—10名驻村干部得8分,工作队队员得6分;11—15名工作队队员得7分,工作队队员得6分;考核后6名的驻村干部和队员得6分;驻社区干部取平均分值;未安排驻村干部按6分计算。
四、重点工作考核(10分)
重点工作属于日常工作之外,党委政府研究确定的工作事项。2024年重点工作以专班推进,凡参与重点工作的干部以10分为考核基数,由专班组长负责提出考核意见。未参加重点工作的,该项不得分。
五、绩效评价考核(10分)
由党委政府班子和党政主要领导根据干部工作表现,作出年度评价。党政班子考核分值占6分,党政主要领导考核分值各占2分。
六、正负面清单考核(10分)
1.获得表彰奖励、创新创优、领导肯定性批示、经验交流、开展试点、迎接上级督察检查等。
2.受到通报批评、因工作原因导致纠纷、因工作失误造成重大影响的,被上级约谈、领导批示、讲话批评扣分等。
3.安全生产、信访稳定、耕地保护、环境保护等工作,根据全年工作实绩,给予相应办公室±5分次考核。
4.加扣分标准根据实际情况,以考核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5.因工作需要,经考核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可增减正负面清单考核项。
附件2
集凤镇2024年度机关干部考核领导小组
组 长:曹 勇 (集凤镇党委书记)
许安全 (集凤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蔡金洋 (集凤镇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吉 欢 (集凤镇副书记、人大副主席)
王兴才 (集凤镇党委委员、政法委员、副镇长)
莫福进 (集凤镇党委委员、人武部长、副镇长)
金素兰 (集凤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李 辉 (集凤镇党委委员、组宣统委员)
吴发贵 (副镇长)
舒诗洋 (副镇长)
徐云霞 (集凤镇乡村振兴服务中心主任)
成 员:汪 肖 (镇党建办负责人)
袁明倩 (镇社会事务办主任)
赵显刚 (镇社会治理和应急办主任)
谢金亮 (镇综合执法办主任)
张 亮 (镇经济发展办主任)
肖丽华 (镇财政办负责人)
李峻辉 (镇自然资源和建设管理办公室主任)
李 波(镇乡村振兴服务中心副主任)
王 琳(镇脱贫成效巩固股股长)
张 军 (镇乡村振兴服务中心副主任)
周彦希 (镇便民服务中心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金素兰同志任办公室主任,汪肖同志为副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标签: 干部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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