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岳麓区岳麓街道办事处:岳麓街道道路、园林环卫等服务外包项目采购需求公开
长沙市岳麓区岳麓街道办事处:岳麓街道道路、园林环卫等服务外包项目采购需求公开
一、采购项目名称
岳麓街道道路、园林环卫等服务外包项目
二、项目概况及任务
1.服务范围:
本项目范围主要包括岳麓街道管辖范围内小区、道路、园林环卫维护,主要范围包括:五星张家山小区、楠竹山小区、烟坡小区、庙湾小区、贺家湾小区、瓜瓢山村、石岭坳小区、靳江张家山小区、靳江村安置小区一、二期、靳江铁篱笆小区、金牛岭小区、丽臣小区、湘江700小区、桃花贺家湾二期、枇杷塘小区、龙迴塘小区、黄鹤1、2片、黄鹤3片、黄鹤4、5片、洋海塘小区、大学城小区、王家湾小区等小区和背街小巷等小区、道路(工程量详见附件)清扫保洁及相关园林绿化、行道树维护,辖区范围内果皮桶、化粪池维护、保洁等。采购人负责对中标人的人员车辆管理、服务状态、服务水平、服务质量、服务安全等进行监管和考核。
2.主要任务:
(1)环卫保洁:维护服务范围内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开放式社区(含农安小区)、空坪隙地、绿化带的清扫保洁;主次干道、人行道及绿化带的清扫保洁、果皮桶维护及清掏;社区化粪池清掏;片区垃圾的收集和运输(运输至周边垃圾中转站)。
(2)园林绿化、行道树维护。
(3)其他重要工作:负责街道城管办关于本项目数字化案件的处置办结;负责街道城管转交的***** 等热线关于本项目投诉的回访办结;做好项目范围内政府举办的各项大型活动和卫生检查的环境卫生保障工作,协助和配合本项目的环卫应急处突工作;负责本项目范围内各类自然灾害的环卫应急预案的落实等;配合政府部门要求开展对一线人员的培训、安全防护、质量检查等各类工作。
二、相关标准:按照国家相关标准执行
三、技术规格:一、采购清单:详见清单附件
服务时间: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一、环卫维护工作标准
(一)人工保洁:
1.保洁时间
(1)特级道路
主次干道实行 24 小时全天候保洁;
夏季(5 月 1 日-9 月 30 日):5:00-18:00,早上 7:00 前完成普扫,下午 2:00 前完成普扫, 其余时间全天巡回保洁;
冬季(10 月 1 日-次年 4 月 30 日) :5:30-17:30,早上 7:30 前完成普扫,下午 1:00 前完成普扫,其余时间全天巡回保洁;
夜间维护保洁: 18:00-24:00,夜间保洁需配备警示标志。
(2)一级、二级道路
主次干道实行 18 小时保洁;
夏季(5 月 1 日-9 月 30 日):5:00-18:00,早上 7:00 前完成普扫,下午 2:00 前完成普扫,其余时间巡回保洁;
冬季(10 月 1 日-次年 4 月 30 日):5:30-17:30,早上 7:30 前完成普扫,下午 1:00 前完成普扫,其余时间巡回保洁;
夜间维护保洁:18:00-24:00,夜间保洁需配备警示标志。
(3)三级道路、社区
主次干道、社区实行 12 小时保洁;
夏季(5 月 1 日-9 月 30 日):5:00-18:00。早上 7:00 前完成普扫,下午 2:00 前完成普扫, 其余时间巡回保洁;
冬季(10 月 1 日-次年 4 月 30 日) :5:30-17:30,早上 7:30 前完成普扫,下午 1:00 前完成普扫,其余时间巡回保洁;
2.作业质量标准
(1)特级道路:主次干道、人行道、广场等做到两侧墙对墙,需全天候洗扫,做路面随脏随洗扫,达到“五无五净标准”。
①主次干道等公共区域,道路无垃圾、无杂物、无积泥、无积水、无污迹;路面干净、绿地和树圈干净、边角侧石干净、井沟井盖干净、果壳箱等环卫设施干净。
②道路两旁绿地、绿化隔离带、树坑每周彻底清理一次,每天随时保洁,无烟蒂、纸屑、槟榔渣、无积存垃圾、无堆物和人畜粪便。
(2)一级、二级道路:主次干道、人行道等公共区域地面未及时处理的垃圾问题;
①主次干道等公共区域(含道路 10m 或 5m2)范围内,烟蒂、纸屑、槟榔渣、生活垃圾及其他混杂垃圾少于 5 处(个)。
②道路两旁绿地、绿化隔离带、树坑每周彻底清理一次,每天随时保洁,绿地、绿化带(10m 或 5m2)范围内,烟蒂、纸屑、槟榔渣、生活垃圾及其他混杂垃圾少于 5 处(个)、无积存垃圾、无堆物和人畜粪便。
(3)三级道路、社区:主次干道、人行道等公共区域地面未及时处理的垃圾问题。
①主次干道等公共区域(含道路 10m 或 5m2)范围内,烟蒂、纸屑、槟榔渣、生活垃圾及其他混杂垃圾少于 10 处(个)。
②道路两旁绿地、绿化隔离带、树坑每周彻底清理一次,每天随时保洁,绿地、绿化带(10m 或 5m2)范围内,烟蒂、纸屑、槟榔渣少于10 处(个)、无堆物和人畜粪便。
(4)果皮箱作业质量标准
果皮箱箱体于每日上午 10 点前清洗不少于 1 次;果皮箱容器内垃圾及时清掏,无满溢、散落,无臭味等,容器定期清洗,外观整洁洁净、无污垢、无污物、痰迹、尘土、小广告等;箱内垃圾及时清除;箱体周围地面无抛撒存留垃圾。
(三)道路冲洗、机扫
1.道路机扫作业(夜间)
(1)作业时间:夜间 22:30—次日凌晨 6:30(根据市局安排适当作出调整)。特级、一级道路机械清扫每日不少于一次;二级道路机械清扫每三日不少于一次。
(2)作业参数:机扫车作业时必须放下扫盘,开启清洗设备,扫盘磨损严重的要及时更换,车速不得过快,根据路段清扫难易程度速度控制在 5—10 公里/小时,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工作计划进行清扫、清洗作业。
(3)作业质量标准:路面、隔离栏、路沿石见底色,无污垢、无垃圾、无积泥、积沙、积灰,道路标识线清晰见本色。
2.道路清洗(夜间)
(1)作业时间:夜间 22:30—次日凌晨 6:30(夜间 22:00—次日凌晨 6:00 为水车强力冲洗时段)(根据市局安排适当作出调整),特级、一级道路机械清洗每日不少于一次;二级道路机械清洗每三日不少于一次。
(2)作业参数:水车强冲作业行驶速度不得超过 10 公里/小时、档位不得超过 2 档,先对全路幅进行横冲作业,后对边沟进行直冲作业;机扫车作业时必须放下扫盘,开启清洗设备,扫盘磨损严重的要及时更换,车速不得过快,根据路段清扫难易程度速度控制在 5—10 公里/小时,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工作计划进行清扫、清洗作业。
(3)作业质量标准:路面、隔离栏、路沿石见底色,无污垢、无垃圾、无积泥、积沙、积灰,道路标识线清晰见本色。
3.人车组合清洗(白天)
(1)作业时间:上午 9:30—11:30,下午 13:30—16:30(根据市局安排适当作出调整),作业参数:特级、一级道路机械清洗每日不少于一次;二级、三级道路、社区机械清洗每三日不少于一次。
(2)作业参数:人车组合冲洗每台水车配备 2 名清洗员为一个班组,负责对所管辖的区域路段进行来回清洗,要求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清洗时应先冲洗人行道,再洗边沟。人车组合冲洗时水车行驶时速不得超过 5 公里/小时。清洗人员要求穿着工作服、反光背心、套鞋,不得穿高跟鞋、拖鞋、裙装作业,作业时管理员、清洗人员应及时扫除积水。
(3)作业质量标准:人行道见本色,无污垢、无油污,边沟无积泥、积沙、积灰。
(四)生活垃圾及时清运
主次干道、背街后巷、社区等区域生活垃圾做到日产日清,无散装垃圾、无积存垃圾、无暴露垃圾、无垃圾落地,无撒漏、滴漏,无翻拣垃圾现象,不得将垃圾倾倒在绿化带或空坪隙地(街道社区负责厨余垃圾、建筑垃圾、大件垃圾的收集及转运)。出现重大疫情时需要对相关设施设备进行消杀毒。
(五)化粪池清掏维护
1.作业时间:清掏时间的选择避开业主出入高峰区间。
2.作业质量标准:清掏作业时无噪音,化粪池清掏后要做到外围污水井无污物。清掏后必须保持化粪池通畅,污水线正常使用,保持污水不溢出地面。
(六)园林绿化维护
1.街道绿地乔灌木种植成片状或带状,有完整的景观效果,无裸露黄土。
2.树木生长旺盛,适时对树干或骨架进行修剪。绿地内有30%以上面积种植地被植物,其他可选择适度控制的野草及有机覆盖物覆盖地表。
3.无缠绕性、攀缘性杂草,控制杂草高度以不影响景观效果为度。
4.树木栽植成活率95%以上,树木保存率98%以上。
5.病虫害防治坚持“综合防治,预防为主”的方针,无因病害危害而断枝、倒伏的现象,虫害危害率控制如下:食叶性害虫<10%;刺吸性害虫<20%;蛀干性害虫<8%。
6.绿地土壤疏松,地表无积水,充分利用有机肥增强土壤肥力,改善土壤理化性状,PH值6.0-7.8,有机质大于或等于20g/kg,有效土层大于或等于60cm。
7.绿地较整洁,基本无垃圾。
五、项目要求:
(一)服务要求:
1.中标人必须确保:(1)使用的人员必须无犯罪、吸毒等不良记录;(2)使用的设备必须合法;(3)使用的人员和设备必须购买意外险等保险并在保险有效期内;(4)相应岗位需持有所从事岗位的上岗资格证;(5)所有车辆必须按交通法律法规要求配有专职司机;(6)中标人自行承担其违反法律法规、合同规定等造成的责任和损失。
2.中标人需在合同签订之日起开始对片区进行保洁维护。中标人不得委托第三方承担本项目的实施。具体作业时间、作业方式、作业流程、作业标准等详见环卫维护工作标准。
3.中标人需建立服务联系机制,设置专人接收服务、联系信息,及时将工作计划、工作动态、处理结果上传报备采购人。
4.中标人收到与服务有关的电话、信息后半小时内必须受理和回复。中标人对省、市、区及采购人临时交办或媒体曝光的清扫保洁服务问题需按采购人的要求限期完成整改。
5.采购人因紧急性、突发性、临时性事件需要中标人承担事件处置任务或保洁服务的,中标人必须按规定的时间到达现场并在规定时限内完成。
6.中标人应接受并配合采购人或上级部门的监督、检查和考核。
7.中标人中标后 30 个工作日内需与采购人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
(二)人员要求:
1.具有相关从业资格。如驾驶员需具备相应车型所需的驾驶证;安全生产管理员需具备应急部门颁发的相关安全证书等等。
2.了解和熟悉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3.安全防护:了解和熟悉清扫保洁、园林绿化维护的安全防护措施。
4.技术知识:明确相关的职责、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
5.协调员工关系确保员工相对稳定,所有作业人员作业时应着统一服装,服装要求应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
6.投入本项目人员需确保能胜任工作方能上岗。
7.投标人根据路段人流量、社区难易程度和项目实际情况合理配备专业的项目管理团队(包括项目经理、项目维护主管、安全生产管理员、品质管理员等管理人员),方便对项目区域开展维护管理工作和与采购人随时进行工作沟通及交流,并且配备足量的清扫保洁、园林绿化作业人员,按照《劳动法》有关规定为全员维护作业人员购买社保。
(三)机械设备要求
1.机械设备最低配备要求
本项目需引入智慧环卫管理系统,同时为了打赢蓝天保卫战,发展绿色出行作业体系,作业车辆中需有新能源作业设备,并由于本项目大部分属于农安小区,街道较窄,为避免作业车辆占道阻碍交通,本项目配备的作业车辆不宜过大,要求作业车辆配备以下设备各至少一台:洒水车(核定载质量<10.3吨)、洗扫车(核定载质量<4.2吨)、扫路车(核定载质量<1.5吨)、自装卸式垃圾车(核定载质量<0.8吨)、纯电动路面养护车(核定载质量<1.5吨)、纯电动多用途货车(皮卡车,用于日常巡查和应急,核定载质量<1.1吨)、电动快速保洁车为本项目服务范围进行服务。
★备注:以上车辆为本项目最低配置要求,投标文件中需承诺在进场之日起确保上述设备全部到位。
2.中标人配备的车辆和设备必须符合相关作业规定和要求。
3.中标人的车辆应采用保持外观干净整洁,厢体严格按标准喷绘和标注。
4.中标人的配备的所有车辆应同时服从采购人进行合理调配和使用。
(四)安全生产:
1.中标人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作业过程不发生污染事故和人员安全事故。
2.中标人场地、设备、车辆和人员应合理配备并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防护设施。
3.中标人应每年开展至少 1 次安全生产(交通、消防、重大人员伤害等事故)应急实操演练,每月至少 1 次安全生产知识培训,并严格按照省、市、区相关文件落实安全生产工作。
(五)其他要求
1.所有作业机械车辆需购买全额保险,杜绝事故发生。
2.建立适合本项目的档案资料,有关资料统计、归档管理规范齐全,按规范有专人进行档案管理,在满足项目日常需求的同时,提高利用效率、档案安全和长久的保存。
3.中标人承诺完全承担作业人员和车辆事故的全部责任,所有费用由乙方负责。
六、环卫园林维护工作标准及评分细则
序 号 | 考核项目 | 评分情形 | 具体标准 | 扣分标准 | 备注 |
1 | 道路清扫保洁(含绿化带) | 主次干道、 社区普扫 | (一)特级道路 主次干道实行 24 小时全天候保洁; 夏季(5 月 1 日-9 月 30 日):5:00-18:00,早上 7:00 前完成普扫,下午 2:00 前完成普扫,其余时间全天巡回保洁。 冬季(10 月 1 日-次年 4 月 30 日):5:30-17:30,早上 7:30 前完成普扫,下午 1:00 前完成普扫,其余时间全天巡回保洁。夜间维护保洁: 18:00-24:00,夜间保洁需配备警示标志。 | 每发现一条道路延时普扫的扣 0.1分。 | |
(二) 一级、二级道路 主次干道实行 18 小时保洁; 5:00-18:00,早上 7:00 前完成普扫,下午 2:00 前完成普扫,其余时间巡回保洁。 冬季(10 月 1 日-次年 4 月 30 日):5:30-17:30,早上 7:30 前完成普扫,下午 1:00 前完成普扫,其余时间巡回保洁。夜间维护保洁:18:00-24:00,夜间保洁需配备警示标志。 | |||||
(三)三级道路、社区: 主次干道、社区实行 12 小时保洁; 夏季(5 月 1 日-9 月 30 日):5:00-18:00。早上 7:00 前完成普扫,下午 2:00 前完成普扫,其余时间巡回保洁。 冬季(10 月 1 日-次年 4 月 30 日):5:30-17:30,早上 7:30 前完成普扫,下午 1:00 前完成普扫,其余时间巡回保洁。 | |||||
路面保洁 (含绿化带) | (一)特级道路:主次干道、人行道、广场等做到两侧墙 对墙,需全天候洗扫,做路面随脏随洗扫,达到“五无五净标准”。 (1)主次干道等公共区域,路面、人行道、路沿石、泄水板无堆积物、无果皮纸屑塑料袋、无油渍、口香糖残渍、人畜粪便、无烟蒂痰迹,无积泥积沙积尘、无污水、无灰带、人行道无杂草。 (2)道路两旁绿地、绿化隔离带、树坑每周彻底清理一次,每天随时保洁, 无烟蒂、纸屑、槟榔渣、无积存垃圾、无堆物和人畜粪便。 | 达不到上述要求的扣 0.1 分。 | |||
(二) 一级、二级道路:主次干道、人行道等公共区域地面未及时处理的垃圾问题; (1)主次干道等公共区域(含道路 10m 或 5 ㎡) 范围内,烟蒂、纸屑、槟榔渣、生活垃圾及其他混杂垃圾少于 5 处(个)。 (2)道路两旁绿地、绿化隔离带、树坑每周彻底清理一次,每天随时保洁, 绿地、绿化带(10m 或 5 ㎡)范围内, 烟蒂、 纸屑、槟榔渣、生活垃圾及其他混杂垃圾少于 5 处(个)、 无积存垃圾、无堆物和人畜粪便。 | |||||
三)三级道路、社区:主次干道、人行道等公共区域地面未及时处理的垃圾问题; (1)主次干道等公共区域(含道路 10m 或 5m2)范围内,烟蒂、纸屑、槟榔渣、生活垃圾及其他混杂垃圾少于 10 处(个)。 (2)道路两旁绿地、绿化隔离带、树坑每周彻底清理一次,每天随时保洁, 绿地、绿化带(10m 或 5 ㎡)范围内,烟蒂、纸屑、槟榔渣少于10 处(个)、无堆物和人畜粪便。 | |||||
2 | 机械作业 | 道路清 洗、机扫 (夜间) | 1.特级、一级道路机械清洗每日不少于一次;二级道路机械清洗每三日不少于一次; 2.特级、一级道路机械清扫每日不少于一次;二级道路机械清扫每三日不少于一次。 | 达不到上述要求的每处扣 0.1 分。 | |
1. 夜间 22:30—次日凌晨 6:30(夜间 22:00—次日凌晨 6:00 为水车强力冲洗时段)(根据市局安排适当作出调整); 2.22:30 必须已经加好水并上路作业(根据市局安排适当作出调整); 3.路面、隔离栏、路沿石见底色,无污垢、无垃圾、无积泥、积沙、积灰,道路标识线清晰见本色。 | 达不到上述要求的每处扣 0.1 分。 | ||||
人车组合 清洗 | 1.特级、一级道路机械清洗每日不少于一次;二级、三级道路、社区机械清洗每三日不少于一次; 2.上午 9:30—11:30,下午 13:30—16:30(根据市局安排适当作出调整); 3.人行道见本色,无污垢、无油污,边沟无积泥、积沙、积灰。 | 达不到上述要求的每处扣 0.1 分。 | |||
3 | 生活垃圾清运 | 生活垃圾清运 | 主次干道、背街后巷、社区等区域生活垃圾做到日产日清,无暴露垃圾和积存垃圾。 (小区厨余垃极、建筑垃圾、大件垃圾由街道负责) | 每发现一处垃圾未及时收集清运的扣 0.2分。 | |
4 | 环卫车 辆投入 | 设备投入 | 按招标文件及合同要求,每月定期对各维护公司维护设备配备进行专项审查。对维护设备配备未履行招标文件及合同要求的。 | 少于 15%扣 0.1分,少于30%扣0.2分。 | |
5 | 环卫基 础设施 维护清理 | 果皮箱 | 果皮箱箱体于每日上午 10 点前清洗不少于 1 次;果皮箱内垃圾及时清掏,无满溢、散落,无臭味等,容器定期清洗,外观整洁洁净、无污垢、无污物、痰迹、尘土、小广告等;箱内垃圾及时清除;箱体周围地面无抛撒存留垃圾。 | 达不到上述要求的扣0.2 分。 | |
化粪池 | 化粪池及时清掏,污水无外溢现象。 | 发现化粪池有污水外影响市民生活现象的每处 扣 0.2 分。 | |||
6 | 绿化带及社区公园清扫保洁 | 绿化带及社区公园清扫保洁 | 绿化带及社区公园内卫生除每日应进行两次清扫外,做到整日有人保洁,发现新产生垃圾及时清理,应保持无杂物、无堆物、无垃圾、无烟头、槟榔渣及其他废弃物。 | 路边及小区绿地、绿化带发现不洁每处扣0.1分 | |
7 | 园林绿化维护 | 园林绿化维护 | 1.街道绿地乔灌木种植成片状或带状,有完整的景观效果,无裸露黄土。 2.树木生长旺盛,适时修剪。绿地内有30%以上面积种植地被植物,其他可选择适度控制的野草及有机覆盖物覆盖地表。 3.无缠绕性、攀缘性杂草,控制杂草高度以不影响景观效果为度。 4.树木栽植成活率95%以上,树木保存率98%以上。 5.病虫害防治坚持“综合防治,预防为主”的方针,无因病害危害而断枝、倒伏的现象,虫害危害率控制如下:食叶性害虫<10%;刺吸性害虫<20%;蛀干性害虫<8%。 6.绿地土壤疏松,地表无积水,充分利用有机肥增强土壤肥力,改善土壤理化性状,PH值6.0-7.8,有机质大于或等于20g/kg,有效土层大于或等于60cm。 | 未达到要求,每发现一处扣0.1分。 | |
8 | 违规作业 | 违规作业 | 未按规定要求着工作服、乱倒垃圾、保洁车停放盲道,清扫员穿高跟鞋、翻越护栏、雨天打伞作业、向泄水井、绿化带堆积和倾倒垃圾等。 | 每发现一处扣 0.2 分。 | |
9 | 焚烧垃圾 | 焚烧垃圾 | 现场发现正在燃烧中有明火的垃圾或垃圾燃烧后仍在产生烟尘的,每个责任主体以 1 处计算。 | 每发现一处扣0.2 分。 |
注:此《维护评分标准》为标准样本,具体评分标准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七、管理考核规则及结果运用
(一)维护管理
1.中标人必须在片区成立项目部,开展维护管理工作。
2.采购人将对中标人工作进行定期考核、管理等相关工作。在项目管理维护期间采购人拥有进一步细化维护项目工作标准和评分细则的权利。
(二)考核规则
采购人每月采取日常考核和综合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和通报。
(三)考核结果运用
★城市管理专业维护检查考核实行百分制。由街道城管办考核组依据考核标准每月进行评分,综合考核总分95分以上为优秀;90分—80分为基本合格,80分以下为不合格。综合考核总分低于90分(不含)以下, 每分500元进行累加处罚;80分(不含)以下,每分1000元进行累加处罚。1.投标人在进场之日开始起,考核成绩连续3个月低于90分,无条件解除合同;2.因保洁不到位产生重大影响,导致甲方或甲方相关负责人被上级主管部门追责,采购人有权立即无条件终止合同。
八、合同履行要求及说明
在合同签订后,中标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设备和人员应按要求配备到位。否则,采购人可以提出限期整改意见,若中标供应商拒不履行的,采购人有权无条件终止合同,并由中标供应商承担所带来的一切损失。
六、验收标准:(一)关于验收:
1.本项目采用一般程序验收。
2.中标人于每月 5 日前向采购人报送上月保洁服务台账,采购人结合日常检查情况和考核情况进行审核、验收,验收意见和考核表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七、其他要求:(二)结算方法
1.付款人:长沙市岳麓区岳麓街道办事处(国库支付)。
2.付款方式:采购人根据每月综合考核结果,按每月核拨经费,拨付时间为下月初7个工作日内。
3.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投标方须自备所有设备(包括环卫保洁所需设备)和耗材。投标人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各项费用,以及在服务实施中应缴纳的一切税费、管理费、保险费,培训、人工、财务等所有费用。
4.作业面积在±2%范围内调整的,合同总价保持不变,如作业面积增加幅度超过2%,则由采购人和中标单位共同协商增加相关费用并以补充合同形式签订合同。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市、区政府和街道对现行维护等级、作业标准、要求进行调整的情况,业主单位也作相应的调整,费用增补按相关文件执行。
5.投标人必须依法用工,所有员工工资不得低于每年(以2023年为标准)长沙市最低工资标准。
6.投标人承诺在进场开始日起,人员和设备配置要满足招标内容要求。否则甲方有权无条件解除合同,并由乙方承担所带来的一切损失。
7.本项目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现场踏勘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踏勘人员现场安全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8.对于上述项目要求,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进行回应,作出承诺及说明。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标签: 道路、园林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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