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华三路99号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季华三路99号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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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投资项目代码2404-40604-04-01-953898
投资项目名称季华三路99号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
招标项目名称季华三路99号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
标段(包)名称季华三路99号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公告性质正常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佛山市禅城区石湾镇街道季华三路99号
资金来源其他资金来源构成其他:25052.79000万元
招标范围及规模本项目选址位于季华三路99号,净用地面积约7599.36㎡(约11.4亩,最终面积以划拨决定书等土地批复文件为准)。本地块计划建设为2栋高层住宅、少量商业和停车场等三类物业,地上32层,地下1层,总建筑面积约39735.15㎡(其中,计容面积约31920.00㎡,不计容面积约7815.15㎡)。
招标内容设计范围及工作内容:(1)根据立项批复文件、规划设计条件、设计任务书、概念方案等文件,按照《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完成本项目所有建设内容相关的工程设计及后续服务等,包括对概念方案深化设计、规划报建设计(含管线综合及CPI报建等)、初步设计(含设计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设计变更以及相关的设计配合等。设计内容具体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燃气、变配电、电气(含防雷)、消防、人防、综合布线、装修、智能化(含室内分布及光纤入户)、基坑支护、地基处理(含护坡、挡土墙等边坡处理)、园林园建(含红线外必要的道路、广场、绿地接驳)、室外市政网接驳、海绵城市、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碳排放、绿色建材应用设计、标识导视系统(含停车场标识标线)等为达到本项目竣工所需的各项专业设计。(2)设计其他服务:1)建设全过程(包括缺陷责任期)设计跟踪及协调工作;2)配合发包人进行建设全过程的报批报建和验收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规划报建、初步设计审查及备案、施工图审查及备案、消防审查及备案、概预算审查、深基坑评审、竣工图备案等工程所需的必要内容);3)在施工过程中涉及规划调整,承包人负责完成规划调整及报审所需成果,配合发包人完成规划调整审批手续;4)配合由发包人单独发包的专项设计工作推进,并对专项设计成果进行校对、审核及整合,加盖校审章; 5)对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其他专项设计单位进行必要的设计交底; 6)工程施工过程至竣工验收前的工程设计变更及施工现场服务(含
参加会议、按发包人要求驻场等服务); 7)配合施工单位编制竣工图(承包人以经发包人确认的设计变更、签证为依据编制竣工图)及盖章; 8)负责组织设计或项目实施过程中必需的设计类专家评审,包括会务组织、汇报、会议记录等,所需的一切评审费用(包含但不限于专家劳务费、餐费、交通费、场地租赁费等)由承包人承担。 9)其他保证工程顺利完成所必须的配合服务。 施工范围及工作内容: 按照招标文件及本合同约定的范围、发包人批复的施工图(含二次深化图纸),进行工程总承包及相关配套工程施工,包括但不限于包工、包料、包设备、包报建、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包工期、包承包范围内工程验收通过、包移交、包结算、包资料整理、包施工总承包管理和现场整体组织、包专业协调及配合、包保修等。施工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1)土建工程:建筑、结构、屋面、门窗、装修装饰、绿色建筑、园林景观、市政工程、人防、场平、护坡、地基处理、基坑支护、海绵城市等工程;(2)设备安装工程:给排水、排污、电气、智能化(含室内分布及光纤入户)、消防、防雷、燃气、变配电、暖通、节能、市政供水(总表后)、照明等工程;(3)管网系统;(4)道路、标识导视系统等;(5)安防系统;(6)信号覆盖工程;(7)临时用水、用电等;(8)除桩基检测、基坑监测、主体沉降由发包人委托第三方外,合同内容包含其余的所有检验检测及监测工程,包含但不限于防雷检测、主体结构实体检测、消防检测、自来水质、室内环境、节能检测、原材料检测等;(9)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完成并配合相关部门结算审计、工程保修等工作和协助办理施工报建阶段、竣工验收阶段的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和竣工验收资料归档等工作;(10)办理施工阶段各项行政部门开工前置手续直至领取施工许可证,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登记、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登记、工人工资分账管理、施工许可手续,除按规定由发包人缴交的行政管理费用外,其余费用已在投标折扣中综合考虑;(1)在发包人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施工图预算编制,完成变更、结算等造价文件的编制工作及相关配合报审工作;(12)协助组织竣工验收及备案手续,包括消防验收、规划验收、环保验收、防雷验收等分部分项工程验收、各项专业验收及涉及施工单位的验收手续及证明,按要求整理工程竣工验收资料并办理移交手续;(13)负责施工管理配合服务,对由发包人另行发包的其他工程提供配合服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第三方检测、造价咨询、监理、智能化设计施工、装修、供电、供水、燃气、通信等单位的配合工作;(14)负责协调施工过程中的相关职能部门及周边居民,包括且不限于:相邻街道居委、公安派出所、交通部门、质安监、建管、城管等;(15)负责根据规范及政府文件要求组织各项专家评审。(16)施工图预算及结算编制:在发包人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施工图预算编制,完成变更、
结算等造价文件的编制工作及相关配合报审工作。(17)竣工图编制:应包括但不限于资料收集、现场踏勘、现场测量、文书文本等为编制竣工图而开展和完成的工作。
工期(交货期)(单位:日历天)817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单位:元)182249000.00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包括但不限于资质人员、业绩等要求)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总承包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4.1 法人资格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成员)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4.2.1工程设计资质(投标人须具备以下①或②项资质):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②具有建筑设计事务所甲级资质和结构设计事务所甲级资质和机电设计事务所甲级资质。4.2.2 工程施工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4.2.3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若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且对应具备的资质为第4.2.1项之①和4.2.2项的,联合体家数不超过2家(即1家设计单位、1家施工单位),且须以明确施工单位其一为牵头人;若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且对应具备的资质为第4.2.1项之②和4.2.2项的,联合体家数不超过4家(即3家设计单位、1家施工单位),且须以明确施工单位其一为牵头人;联合体投标人除应符合投标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4.2.3.1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有法律约束力。4.2.3.2 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投标协议书,在该协议书中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委派项目负责人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责任和权利义务。联合投标协议书必须加盖所有联合体成员法人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
人)签字确认。4.2.3.3 联合体资质按联合体协议约定的专业分工确定,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4.2.3.4 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投标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进行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4.2.3.5 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项目工程款的支付。4.2.3.6 除非另有规定和说明,本招标文件(含招标公告)中的“投标人”一词亦指联合体各方。4.3 投标人须持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如为联合体投标,则由联合体的施工单位提供)。4.4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如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方分别提供)4.5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人,则联合体各方分别提供)应有良好信誉,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即:施工单位需持有“建筑业企业(施工)”的诚信编号(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档案),设计单位需持有“工程设计企业”的诚信编号(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档案)。4.5.1 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D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4.5.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人,则联合体各方分别提供),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4.6 人员要求:注:项目总负责人(兼任项目施工负责人)、项目设计负责人、专职安全人员不得与其他人员相互兼任。4.6.1 对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兼任项目施工负责人)的要求(如为联合体投标人,则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4.6.1.1对拟派项目总负责人的数量及资格要求:1名,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并持有效的《安全生产考
核合格证(B证)》(注:建造师证书须按照住建部及注册所在省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提供使用有效期内的建造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否则不予认可,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4.6.1.2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系统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省外进粤企业的拟派项目总负责人,还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信息登记手续,并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的网页打印件。4.6.1.3拟派项目总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总负责人或项目施工负责人。4.6.1.4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3个月,即2024年1月至2024年3月)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为准。4.6.1.5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如有参与其他工程投标的情况,必须在投标文件中说明。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投标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工程项目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人隐瞒中标项目获取中标的,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查处。4.6.2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的要求(如为联合体投标,则由设计单位委派):4.6.2.1对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的数量及资格要求:1名,须具备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同时具有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须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3个月,即2024年1月至2024年3月)为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为准。4.6.2.2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系统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资格审查时若发现其未在诚信管理系统中选定,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权利。省外进粤企业的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还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信息登记手续,并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
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的网页打印件。4.6.3专职安全人员2名(如为联合体投标,则由牵头人委派),均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或《综合类(C3)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如为联合体投标人,则承担施工任一方提供均可。需提供投标人(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3个月,即2024年1月至2024年3月)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复印件为准。4.7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4.7.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此处所指的“冻结”,是指被“冻结”的财产影响到投标人或潜在投标人的履约能力。其中财产被全部冻结的,应当不具备投标资格;财产被部分冻结,但投标人可证明财产被冻结不影响其对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具备投标资格)。4.7.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4.7.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投标邀请书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4.7.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4.7.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7.6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10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佛政数﹝202﹞14号)规定,依法依规被严格限制其在我市范围内参与招标投标活动,尚处于限制投标期内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4.8对投标人企业完成过的类似业绩要求: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则为联合体牵头单位)近三年(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往前顺推,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承建或参建完成过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30平方米(或以上)的建筑工程施工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有效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人,则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公章。如前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时间、工程规模、业绩类型等)的,还须提供该项业绩的业主证明并须附有业主方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否则该业绩不予认定。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下载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 化 综 合 平 台(https://jy.ggzy.foshan.gov.cn/TPBidder/login.aspx?)
获取纸质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4年04月29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佛山市)”网站“交易类型”中的“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用户操作手册”。网址: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600/fwzn,业务咨询电话 :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粤公平)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 PDF 和WORD 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24年04月29日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5月27日 09时30分
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5月27日09时30分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年05月27日9时30分。7.1.2 开标时间:2024年05月27日9时30分。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西路131号B1座,具体开标室详见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日程安排查询”)。7.3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取得交易员资格时采集的本人指纹到场递交投标文件,并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即可自行离开,不集中参加开标会议。
开标时间2024年05月27日09时30分开标地点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西路131号B1座,具体开标室详见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日程安排查询”)
发布公告媒介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佛山市);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招标人(异议受理单位)佛山市季华置业有限公司联系地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石湾镇街道影荫路6号汇通大厦四楼404室
招标人(异议受理单位)联系人李锦萍联系电话63500183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汇智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联系地址佛山市三水区云东海街道驿北路5号云东海碧桂广场一区2座207
招标代理联系人何敏华联系电话0757-87710881
招标监督机构(投诉接收部门)佛山市禅城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联系电话0757-83105864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1.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5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保函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3.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提交和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项目信息,及时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4.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评定分离法。5.工程编号: GC2024(CC)XZ0022
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投资项目代码
投资项目名称
招标项目名称
2404-440604-04-01-953898
季华三路 99 号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
季华三路 99 号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
标段(包)名称
季华三路 99 号保障性住房建设
项目工程总承包
公告性质
正常
资格审查方式
招标项目实施
(交货)地点
资格后审
佛山市禅城区石湾镇街道季华三路 99 号
资金来源
其他
资金来源构成
其他:25052.79000 万元
招标范围及规模
本项目选址位于季华三路 99 号,净用地面积约 7599.36 ㎡(约 11.4 亩,最终面
积以划拨决定书等土地批复文件为准)。本地块计划建设为 2 栋高层住宅、少量
商业和停车场等三类物业,地上 32 层,地下 1 层,总建筑面积约 39735.15 ㎡(其
招标内容
中,计容面积约 31920.00 ㎡,不计容面积约 7815.15 ㎡)。
设计范围及工作内容:(1)根据立项批复文件、规划设计条件、设计任务书、
概念方案等文件,按照《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完成本项目
所有建设内容相关的工程设计及后续服务等,包括对概念方案深化设计、规划报
建设计(含管线综合及 CPI 报建等)、初步设计(含设计概算编制)、施工图设
计、设计变更以及相关的设计配合等。设计内容具体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结构、
给排水、暖通、燃气、变配电、电气(含防雷)、消防、人防、综合布线、装修、
智能化(含室内分布及光纤入户)、基坑支护、地基处理(含护坡、挡土墙等边
坡处理)、园林园建(含红线外必要的道路、广场、绿地接驳)、室外市政网接
驳、海绵城市、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碳排放、绿色建材应用设计、标识导视系
统(含停车场标识标线)等为达到本项目竣工所需的各项专业设计。(2)设计
其他服务:1)建设全过程(包括缺陷责任期)设计跟踪及协调工作;2)配合发
包人进行建设全过程的报批报建和验收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规划报建、初步设计
审查及备案、施工图审查及备案、消防审查及备案、概预算审查、深基坑评审、
竣工图备案等工程所需的必要内容);3)在施工过程中涉及规划调整,承包人
负责完成规划调整及报审所需成果,配合发包人完成规划调整审批手续;4)配
合由发包人单独发包的专项设计工作推进,并对专项设计成果进行校对、审核及
整合,加盖校审章; 5)对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其他专项设计单位进行必要的
设计交底; 6)工程施工过程至竣工验收前的工程设计变更及施工现场服务(含
1
参加会议、按发包人要求驻场等服务); 7)配合施工单位编制竣工图(承包人
以经发包人确认的设计变更、签证为依据编制竣工图)及盖章; 8)负责组织设
计或项目实施过程中必需的设计类专家评审,包括会务组织、汇报、会议记录等,
所需的一切评审费用(包含但不限于专家劳务费、餐费、交通费、场地租赁费等)
由承包人承担。 9)其他保证工程顺利完成所必须的配合服务。 施工范围及工
作内容: 按照招标文件及本合同约定的范围、发包人批复的施工图(含二次深
化图纸),进行工程总承包及相关配套工程施工,包括但不限于包工、包料、包
设备、包报建、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包工期、包承包范围内工程
验收通过、包移交、包结算、包资料整理、包施工总承包管理和现场整体组织、
包专业协调及配合、包保修等。
施工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1)土建工程:建筑、结构、屋面、门窗、装修装
饰、绿色建筑、园林景观、市政工程、人防、场平、护坡、地基处理、基坑支护、
海绵城市等工程;(2)设备安装工程:给排水、排污、电气、智能化(含室内
分布及光纤入户)、消防、防雷、燃气、变配电、暖通、节能、市政供水(总表
后)、照明等工程;(3)管网系统;(4)道路、标识导视系统等;(5)安防
系统;(6)信号覆盖工程;(7)临时用水、用电等;(8)除桩基检测、基坑
监测、主体沉降由发包人委托第三方外,合同内容包含其余的所有检验检测及监
测工程,包含但不限于防雷检测、主体结构实体检测、消防检测、自来水水质、
室内环境、节能检测、原材料检测等;(9)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完成并配合相
关部门结算审计、工程保修等工作和协助办理施工报建阶段、竣工验收阶段的行
政主管部门审批和竣工验收资料归档等工作;(10)办理施工阶段各项行政部门
开工前置手续直至领取施工许可证,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登记、
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登记、工人工资分账管理、施工许可手续,除按规定由发包人
缴交的行政管理费用外,其余费用已在投标折扣中综合考虑;(11)在发包人合
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施工图预算编制,完成变更、结算等造价文件的编制工作及
相关配合报审工作;(12)协助组织竣工验收及备案手续,包括消防验收、规划
验收、环保验收、防雷验收等分部分项工程验收、各项专业验收及涉及施工单位
的验收手续及证明,按要求整理工程竣工验收资料并办理移交手续;(13)负责
施工管理配合服务,对由发包人另行发包的其他工程提供配合服务工作,包括但
不限于第三方检测、造价咨询、监理、智能化设计施工、装修、供电、供水、燃
气、通信等单位的配合工作;(14)负责协调施工过程中的相关职能部门及周边
居民,包括且不限于:相邻街道居委、公安派出所、交通部门、质安监、建管、
城管等;(15)负责根据规范及政府文件要求组织各项专家评审。(16)施工图
预算及结算编制:在发包人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施工图预算编制,完成变更、
2
结算等造价文件的编制工作及相关配合报审工作。(17)竣工图编制:应包括但
不限于资料收集、现场踏勘、现场测量、文书文本等为编制竣工图而开展和完成
的工作。
工期(交货期)
(单位:日历天)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
标限价)(单位:元)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817
182249000.00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包括但不限于资质
人员、业绩等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总承包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成员)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
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 工程设计资质(投标人须具备以下①或②项资质):
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
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
②具有建筑设计事务所甲级资质和结构设计事务所甲级资质和机电设计事务所
甲级资质。
4.2.2 工程施工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或以上)资质。
4.2.3 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
若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且对应具备的资质为第 4.2.1 项之①和 4.2.2 项的,联合
体家数不超过 2 家(即 1 家设计单位、1 家施工单位),且须以明确施工单位其
一为牵头人;
若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且对应具备的资质为第 4.2.1 项之②和 4.2.2 项的,联合
体家数不超过 4 家(即 3 家设计单位、1 家施工单位),且须以明确施工单位其
一为牵头人;
联合体投标人除应符合投标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4.2.3.1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有法律
约束力。
4.2.3.2 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投标协议书,在该协议书
中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委派项目负责人和合
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责任和权利义务。联合
投标协议书必须加盖所有联合体成员法人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
3
人)签字确认。
4.2.3.3 联合体资质按联合体协议约定的专业分工确定,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
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2.3.4 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投标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加入
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进行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
标将被拒绝。
4.2.3.5 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
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向招标人
提交履约保证金、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项
目工程款的支付。
4.2.3.6 除非另有规定和说明,本招标文件(含招标公告)中的“投标人”一词
亦指联合体各方。
4.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如为联合体投标,则由联合体的
施工单位提供)。
4.4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
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
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如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方分别提供)
4.5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人,则联合体各方分别提供)应有良好信誉,且在
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
档案。即:施工单位需持有“建筑业企业(施工)”的诚信编号(佛山市建筑行
业诚信档案),设计单位需持有“工程设计企业”的诚信编号(佛山市建筑行业
诚信档案)。
4.5.1 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 D 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
“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4.5.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人,则联合体各方分别提供),须
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
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6 人员要求:
注:项目总负责人(兼任项目施工负责人)、项目设计负责人、专职安全人员不
得与其他人员相互兼任。
4.6.1 对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兼任项目施工负责人)的要求(如为联合体投标人,
则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
4.6.1.1 对拟派项目总负责人的数量及资格要求:1 名,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
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
4
核合格证(B 证)》(注:建造师证书须按照住建部及注册所在省的建设行政主
管部门要求提供使用有效期内的建造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否则不予认可,建造
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
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
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4.6.1.2 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系统登记备
案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省外进
粤企业的拟派项目总负责人,还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
了信息登记手续,并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
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的网页打印
件。
4.6.1.3 拟派项目总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总负责人或项目施工
负责人。
4.6.1.4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 3 个月,即 2024 年
1 月至 2024 年 3 月)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
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为准。
4.6.1.5 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如有参与其他工程投标的情况,必须在投标文件中说
明。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投
标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
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后确定该企业
为中标人的工程项目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人隐瞒中标项目获取中标
的,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查处。
4.6.2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的要求(如为联合体投标,则由设计单位委
派):
4.6.2.1 对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的数量及资格要求:1 名,须具备工程相关专业
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同时具有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一级注册建筑师证
书,须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 3 个月,即 2024 年 1
月至 2024 年 3 月)为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
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
为准。
4.6.2.2 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系统登记备
案的人员中选取,资格审查时若发现其未在诚信管理系统中选定,则视为自动放
弃投标权利。省外进粤企业的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还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
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信息登记手续,并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
5
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
业及人员信息的网页打印件。
4.6.3 专职安全人员 2 名(如为联合体投标,则由牵头人委派),均须具有《安
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 证)》或《综合类(C3)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投标
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
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如为联合体投
标人,则承担施工任一方提供均可。需提供投标人(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
顺推 3 个月,即 2024 年 1 月至 2024 年 3 月)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
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
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复印件为准。
4.7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7.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此处所指的“冻结”,
是指被“冻结”的财产影响到投标人或潜在投标人的履约能力。其中财产被全部
冻结的,应当不具备投标资格;财产被部分冻结,但投标人可证明财产被冻结不
影响其对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具备投标资格)。
4.7.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
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
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7.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
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
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
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
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
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
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
项目投标邀请书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
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7.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
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
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7.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 8 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
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 号),对被佛山市公
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6
4.7.6 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 10 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
标制度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佛政数﹝2022﹞14 号)规定,
依法依规被严格限制其在我市范围内参与招标投标活动,尚处于限制投标期内的
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
4.8 对投标人企业完成过的类似业绩要求: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则为联合体牵头单位)近三年(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
布之日往前顺推,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承建或参建完成过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
30000 平方米(或以上)的建筑工程施工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
有效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人,则加盖联合体牵头
人)公章。如前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时间、工程规模、
业绩类型等)的,还须提供该项业绩的业主证明并须附有业主方的联系人及联系
电话,否则该业绩不予认定。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
下载资格预审/
息 化 综 合 平 台
招标文件的网
( https://jy.ggzy.fos
络地址
han.gov.cn/TPBidder/l
ogin.aspx?)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可于 2024 年 04 月 29 日
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
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
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
操作方法请浏览“广东省
获取纸质资格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佛山
预审/招标文件
市)”网站“交易类型”
的方式
中的“佛山市公共资源交
易信息化综合平台用户
操 作 手 册 ” 。 网 址 :
https://ygp.gdzwfw.go
v.cn/ggzy-portal/#/44
0600/fwzn,业务咨询电
话 : 0757-83990765 、
0757-83991581。
是否采用电子
招标投标方式
获取资格预审

/招标文件的
方式
7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广
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粤公平)发布,视作已
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
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
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
的 招 标 文 件 有 PDF 和
WORD 版本时,若有不一
致,以招标人盖章的 PDF
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
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
投标人自负。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
文件开始时间
获取资格预审
2024 年 04 月 29 日
/招标文件截
2024 年 05 月 27 日 09 时 30 分
止时间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 年
05 月 27 日 9 时 30 分。
7.1.2 开标时间:2024 年 05 月 27 日 9 时
30 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
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
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递交资格预审/投标
2024 年 05 月 27 日
文件截止时间
09 时 30 分
资格预审/投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
标文件递交方
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公

共资源 交易中心禅城 分中心指定 开标室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西路 131 号 B1
座,具体开标室详见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
信息化综合平台“日程安排查询”)。
7.3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的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须持本人身份证
(原件)及取得交易员资格时采集的本人
指纹到场递交投标文件,并在递交投标文
件后即可自行离开,不集中参加开标会议。
8
开标时间
2024 年 05 月 27 日
0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
开标室(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西路 131
号 B1 座,具体开标室详见佛山市公共资源
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日程安排查询”)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指定
发布公告媒介
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佛山市);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招标人
佛山市季华置业有
(异议受理单位)
限公司
联系地址
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石湾镇街道影荫路 6
号汇通大厦四楼 404 室
招标人(异议受理单
位)联系人
李锦萍
联系电话
63500183
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省汇智项目管
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佛山市三水区云东海街道驿北路 5 号云东
海碧桂广场一区 2 座 207
招标代理联系人
何敏华
联系电话
0757-87710881
招标监督机构
佛山市禅城区政务
(投诉接收部门)
服务数据管理局
联系电话
0757-83105864
1.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 50 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
投标保函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
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
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前提出)。对招
标人答复不满意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 10 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
投诉。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
内容
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3.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
律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提交和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项目信息,及时
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
负。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 3 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4.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评定分离法。
5.工程编号: GC2024(CC)XZ0022
9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总承包 华三 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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