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院信息化建设软件、硬件系统(第二次)招标公告

中医院信息化建设软件、硬件系统(第二次)招标公告

  受洪泽县中医院的委托,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洪泽分中心就信息化建设软件、硬件系统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名称及编号:信息化建设软件、硬件系统(HZZC*******GK005)

2、招标项目简要说明:软件系统为第一包、硬件系统为第二包;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第四部分采购需求及总体要求

3、投标人资质要求:

(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和第十八条的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①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装订在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

②提供开标前六个月内中任一月份的财务状况报告【至少须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成立未满三个月的可以不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装订在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

③提供开标前六个月内中任一月份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免缴或迟缴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装订在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

④提供包含下列内容的书面承诺书(加盖投标人公章装订在投标文件中,具体见示范格式三,必须提供):

A.企业完全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B.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C.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D.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参加投标;

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还须具备的特定条件:

(3)投标供应商授权委托代理人应为投标供应商的正式员工,须提供投标供应商自2015年7月1日以来连续6个月为委托代理人缴纳的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装订在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

(4)本次软件系统部分中HIS、LIS、EMR、PACS系统必须是投标公司拥有自主产权的产品,不得采用第三方产品竞标。(将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装订在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

说明:本次招标采用资质后审方式,在整个采购过程中,由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洪泽分中心组织评委会将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若发现投标人的资质条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可随时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

注:资质审查时要求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第六部分。

4、招标文件发布信息:

(1)各投标人请按要求认真填写“供应商参与投标确认函(见招标公告附件)”,如果确认参与本项目投标请将“供应商参与投标确认函”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发送至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洪泽分中心邮箱:********32@qq.com">********32@qq.com(按本表格式填写,不得有任何改动;本邮箱有自动回复功能)。投标人到现场凭邮箱回执进行登记,确认报名资格,否则不予登记。

(2)报名起止时间: 2016年6月8日-2016年6月15日(以邮箱收到日期为准)

招标文件可在淮安市政府采购网、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洪泽分中心网站直接下载。

特别提醒:各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连续登陆网站查看采购信息,如有采购信息的更正或修改,而因供应商未能连续登陆网站查看,其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及地点: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 北京时间2016年6月30日下午2:30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 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洪泽分中心开标室(洪泽县东十道北侧新华书店一楼)

投标文件接收人:邬工 电话:****-********

6、开(评)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16年6月30日下午2:30

开标地点: 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洪泽分中心开标室(洪泽县东十道北侧新华书店一楼)

评标地点: 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洪泽分中心评标室(洪泽县东十道北侧新华书店三楼)

7、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1)招标文件询问(质疑)事项联系人:钱梅英 电话:139*****508

(2)采购单位联系人: 钱梅英 电话:139*****508

(3)现场招标事项联系人:邬工 电话:****-********

8、其他事项:

(1)投标保证金:本次项目的投标保证金总额为第一包:人民币壹万元整,第二包:人民币叁仟玖佰元整。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递送到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洪泽分中心(洪泽县东十道北侧新华书店一楼)。

(2)投标保证金应采用下列形式之一:

投标人可携带电汇(必须提供电汇凭证复印件)、网上银行支付,转账支票进账单(进账单上必须是付款行盖转讫章),以上所有方式以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洪泽分中心开户银行提供的到账凭证为据。

投标人请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办理以下事宜,以确认投标保证金已提交:投标保证金的交纳主体必须是投标人本身,未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3)我中心开户行信息:

银行账户:洪泽县招投标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 江苏洪泽金阳光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账 号: ****************034594

(4)本次项目的采购预算约为:第一包:人民币壹佰万元整,第二包:人民币叁拾捌万陆仟元整。

(5)本项目仅采购非进口产品(注:本文件所称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洪泽分中心

2016年6月7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软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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