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食品采购配送项目招标公告第1包

副食品采购配送项目招标公告第1包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副食品采购配送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4-JW35-F1002

三、项目概况:

序号

服务名称

采购需求基本情况

服务期限

配送地点

备注

1

副食品采购配送项目

择优选定5家副食品供应商,采购人与供应商签订框架协议。按照相对自主和就近就便的原则,采取无放回抽取方式组织多轮抽签,1号食堂从5家供应商中自选2家(含)以上供应商竞争轮换供应,签订正式合同。2号食堂从5家供应商中自选3家(含)以上供应商竞争轮换供应,签订正式合同。供应期满6个月后,采购单位组织抽签进行供应商轮换。在配送过程中,使用单位可根据配送服务情况在签订框架协议的供应商中轮换、淘汰或递补。主要包括:畜肉、禽肉、蛋、水产、蔬菜、水果、干菜、调料、饮料、牛奶和其他副食品类等。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不超过2年,每年签订一次,每季度对供应商进行一次履约考评,第一年前三季度考评优秀、基层满意度均达到90%以上的供应商,可续签1年。副食品供应商实行定期轮换、交叉配送和末尾淘汰,对未按合同履约或供货、服务质量连续两次达不到85%以上满意度的,实行强制退出。

河北省石家庄市

说明

1.投标供应商须对所投包内所有服务和数量进行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投标报价应包括所有服务和伴随服务等价格。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2.本项目确定5家供应商中标。中标价格确定方式:各类副食品的最终优惠率按照以下规则执行:分类优惠率高于或等于第一名的预中标供应商,执行各自报价优惠率;分类优惠率低于第一名的预中标供应商,一律执行第一名预中标供应商报价优惠率。不同意按此约定签订合同的,按照综合评分排序依次递补。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七)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八)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

(九)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十)本项目特定资格: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经营范围涵盖食品销售相关内容,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流通许可证》《食品卫生许可证》或两证合一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在京津冀地区具备固定在用的营业场所及仓储库房。(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流通许可证》《食品卫生许可证》或两证合一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营业场所及仓储库房产权自有证明,或者至少满3个月的租赁协议且报名时至少1个月以前的租金交付记录凭证。)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4年4月 30 日至5月 10 日,每日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二)申领地点:网上发售。

(三)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连续3个月(2024年1月、2月、3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七)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7.本项目特定资格材料经营范围涵盖食品销售相关内容,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流通许可证》《食品卫生许可证》或两证合一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在京津冀地区具备固定在用的营业场所及仓储库房。(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流通许可证》《食品卫生许可证》或两证合一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营业场所及仓储库房产权自有证明,或者至少满3个月的租赁协议且报名时至少1个月以前的租金交付记录凭证。)

申领方式

网上发送。投标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

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投标供应商须于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通过企业账户向采购代理机构账户【账户名称: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建设南大街支行;银行账号:*********】支付招标文件购买费(以到账时间为准),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

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邮箱:rhahgj@163.com

注:投标供应商提交报名材料时间或招标文件购买费用缴纳到账时间超出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的,报名无效,不予发送招标文件。

(五)招标文件售价:200元/份,售后不退。

六、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开始时间:2024年5月 22 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5月 22 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三)投标地点:河北省石家庄市(详见招标文件)。

(四)投标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2024年5月 22 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二)开标地点:河北省石家庄市(详见招标文件)。

八、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hebeieb.com)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发布。

九、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林先生、龚先生

办公电话:0311-****************

十、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张先生

办公电话:0311-********

移动电话:186*****094158*****876

地 址:河北省石家庄市

十一、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刘先生

办公电话:0311-********

邮箱:wzcgz*****@163.com (遇有问题可电话或邮件反馈)

,河北,石家庄市,石家庄,0311-

标签: 副食品采购 配送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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