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石油工程公司新疆区域钻井队泥浆罐清理服务公开招标公告第二次

中原石油工程公司新疆区域钻井队泥浆罐清理服务公开招标公告第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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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原石油工程公司新疆区域钻井队泥浆罐清理服务公开招标公告第二次
(招标编号:ZB-ZJD-2024-0035)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轮台县
一、招标条件
本中原石油工程公司新疆区域钻井队泥浆罐清理服务第二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
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石化中原石油工程有限公司塔
里木分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根据中原工程公司有关部门批准,由中原石油工程公司塔里木分公司组织中原石
油工程公司新疆区域钻井队泥浆罐清理服务招投标事项。承包方式投标方按照已批准的设
计、方案,以及招标方的生产指令,自行组织钻井队清罐设备及服务人员到中原工程公司所
属单位在新疆区域施工的队伍进行施工。中原石油工程公司塔里木分公司新疆区域钻井队泥
浆罐清理服务,清罐所需的设备型号、人员要求以满足技术指标要求为准,由投标人自行决
策,招标人按照约定的计费标准向中标人支付相关费用。服务地点中原石油工程公司所属
单位在西北区域各钻井施工现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少一年时间。一年合同有效期结束前,
根据公司生产需要及框架协议招标运行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确定合同续签事宜。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新疆区域钻井队泥浆罐清理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新疆区域钻井队泥浆罐清理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具备合格的资质,投标人确认投标视为其能满足资格要求。在评标时,资格审查作为否决项,
不满足资格要求的视为无效标书,请各潜在投标人谨慎购买招标文件。
2.投标人资质审查及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国家市场监督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等,并且营业执
照经营范围具有招标方要求服务的内容,须满足国家相关经营许可要求。
(2)投标单位法人代表、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证(安全生产知识
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原件,并提供查询网址,网上查询验证有效性。
(3)投标单位须满足项目需要的工具、装备、人员及技术服务能力:须提供环境管理体系
认证及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或与之等效的环境、安全和健康认证,证书状态有效,并
提供相应查询网址。
(4)提供清罐设备≥2套。
(5)投标厂家具有相关的国内良好资信证明、近1年同类业务的服务业绩证明。
(6)企业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不良信用及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
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没有发生重
大安全环保责任事故(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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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准)。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7)提供2023年全年产值及安全生产费用(含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支出、HSE培训取证支出、
应急物资配备支出、检验设备定期安全评价检验支出)支出明细,安全生产费支出符合《企
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提取要求。
3.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所属单位可不参与投标,若提供相应项目服务应参照中标价格执
行。: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4月30日09时30分到2024年05月05日19时30分
获取方式:1.本次招标采用电子邮箱或钉钉发送方式。招标文件售价:整套500元,售
后概不退还。购买招标文件付款账号信息,收款人分账户名称中石化中原石油工程有限公
司塔里木分公司:收款人分账户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库尔勒石油支行:收款
人分账号:65001705100052503947。不接受个人名义购买。2.购标资料①法定代表人(或
负责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②营业执照、开户许可
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副本复印件、购买标书打款证明(打款时备注投标单位名称+参
加投标项目名称,可简写)。以上资料必须加盖本企业公章。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潜在投
标方将所要求的的资质及证明文件发送至指定邮箱(maguohui.oszy@sinopec,.com)后,并
按照要求将购标款项转账至指定账号(详见投标保证金的提交账号信息)。4.购买成功后,
潜在投标人直接从提供的邮箱或钉钉中获取由邮箱maguohui.oszy@sinopec.com发出的招
标文件电子版,招标人不再提供任何纸质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款,发票将由
中石化中原石油工程有限公司塔里木分公司开具。5.潜在投标人请在招标文件发售结束5日
内通过电子邮件方式予以确认是否参加投标,确认投标标段,并将投标文件回执(PDF签字
盖章)、发售登记表(WORD电子版)、主数据单位申请表(WORD电子版,仅限新单位填报)
发至邮箱(maguohui.oszy@sinopec..com)。具体格式见本章附件1、附件2、附件3投标文
件回执(签字盖章的扫描件)。注意:1.请各单位严格按照附件1、附件2、附件3的要求发
送,否则不予接受。2请各投标人确保回执标段与开标当天参与标段一致,若不一致,不子
化的方
承认该标段投标资格。6.投标说明:1.请投标人按时到达开标现场递交标书,不接受邮寄,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2.招标公告中相关资格要求
为否决项,否决项必须在技术标书中提供相关证明文件。7.分公司参与投标的,如使用总公
A
司相关资质的需取得总公司授权,提供授权证明。已购买过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需再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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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5月21日10时00分
递交方式库尔勒市轮台县红桥开发区中原钻井西北物资保障中心212会议室纸质投标
文件与电子投标文件同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5月21日10时00分
开标地点:库尔勒市轮台县红桥开发区中原钻井西北物资保障中心212会议室
七、其他
1,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
2.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1万元。
3投标保证金可采用银行保函、银行电汇的形式,以银行电汇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
其基本账户转出。
4.递交投标保证金时,请您至少在开标前5天内打款,并核实是否打款成功并成功递交保证
金,以免因信息不同步等原因导致保证金无法递交
5.投标保证金的提交账号信息:
收款人分账户名称:中石化中原石油工程有限公司塔里木分公司:
收款人分账户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库尔勒石油支行:
收款人分账号:65001705100052503947。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招标人生产协调部。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石化中原石油工程有限公司塔里木分公司

址:新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库尔勒市石化大道与圣果路交汇处的福润德大厦1
号楼c栋12层29-32号
联系人:马国辉

话:0996-4931996
电子邮件:maguohui.oszy8 sinopec.com
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人:

话:
电子邮件:
3g%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一(盖章)

标签: 钻井 清理 泥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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