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壁街都那村环卫作业服务招标公告

石壁街都那村环卫作业服务招标公告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编号:GDZL-2404-CC-115

项目名称:石壁街都那村环卫作业项目服务采购

采 购 人:广州市番禺区石壁街都那股份合作经济社

广东正廉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4


温馨提示!

一、 如无另行说明,响应文件递交时间为响应截止时间之前30分钟。为避免因迟到而失去响应资格,请适当提前到达

二、 请正确填写《首轮报价表》、《分项报价表》(如有)。多包组项目请仔细检查包组号,包组号与包组采购内容必须对应。

三、 请仔细检查响应文件是否按要求盖章、签名、签署日期

四、 加★号的条款必须一一响应 。若有一项带“★”的指标要求未响应或不满足,将按响应无效处理。

五、 响应文件应按顺序编制页码。

六、 递交响应文件前请仔细检查响应文件是否已胶装成册、已密封完好。

七、 广东正廉咨询有限公司为采购代理机构,不对供应商报名时提交的相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供应商发现相关资料被盗用或复制,应遵循法律途径解决,追究侵权者责任。

(本提示内容非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仅为善意提醒。如有不一致,以竞争性磋商文件为准。)

目 录

*********">第一章 磋商邀请 PAGEREF _Toc********* \h 3

*********">第二章 采购需求 PAGEREF _Toc********* \h 5

*********">第三章 评审 PAGEREF _Toc********* \h 12

*********">资格性检查表 PAGEREF _Toc********* \h 13

*********">符合性审查表 PAGEREF _Toc********* \h 14

*********">综合评分表 PAGEREF _Toc********* \h 15

*********">第四章 供应商须知 PAGEREF _Toc********* \h 23

*********">第五章 合同格式条款 PAGEREF _Toc********* \h 29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PAGEREF _Toc********* \h 37

第一章 磋商邀请

项目概况

广东正廉咨询有限公司受广州市番禺区石壁街都那村股份合作经济社 的委托,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组织石壁街都那村环卫作业项目服务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响应。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GDZL-2404-CC-115

2.项目名称:石壁街都那村环卫作业项目服务采购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人民币*******元。

5.采购需求:

(一)采购项目一览表


序号

采购标的

数量

单位

预算金额(元)

1

石壁街都那村环卫作业服务

3

*******

(二)合同履行期限:3年(从2024年6月1日开始起至2027年5月31日结束)。

供应商必须对全部磋商内容进行整体报价,不允许仅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报价。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分公司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4.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二)供应商不得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任何的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三)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时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兴南大道466号405室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或邮件获取(需在本采购项目规定的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间内):

(1)现场获取:携带加盖供应商公章的《投标报名登记表》到采购代理机构所在地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供应商可访问我司网站:http://www.gdzhenglianzixun.com在“联系我们-资料下载”专栏下载填写《投标报名登记表》)。

(2)邮件获取:将加盖供应商公章的《投标报名登记表》扫描件连同汇款单据发送电子邮件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zhenglianzx@163.com,并注明所投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参投包组号、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如未注明详情或款项未按时到帐或未按时办理导致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不成功,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发送电子邮件后请联系我司(020-********)。

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账户信息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雅居乐支行

收 款 人:广东正廉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360*****091********

售价:500元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年 月 日 时 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兴南大道466号405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广州市番禺区石壁街都那村股份合作经济社

地址:广州市番禺区石壁街都那村都那南路36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正廉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兴南大道466号405室

联系方式:02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谢工

电话: 020-********

邮箱:zhenglianzx@163.com

广东正廉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月**日

第二章 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为提高都那村环境卫生水平,规范环境卫生保洁行为,现通过竞争性磋商的方式确定一家供应商为采购人提供石壁街都那村环卫作业项目服务。

二、服务期:3年(从2024年6月1日开始起至2027年5月31日结束)

三、预算金额(最高限价):*******元(*****元/月)

四、合同时间及付款要求

(一)合同期限3年。即从2024年6月1日开始起至2027年5月31日结束。本合同的前3个月(即2024年6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为试用期(包含在合同期内),如果在试用期内不能如期做好全村的环卫保洁及垃圾清运工作的,在全区考评工作中月考评成绩排名倒数最后5名内的(如遇考评机制调整的,则按照新标准执行),扣除清洁服务费*****.00元;采购人有权另行安排并提前终止本合同,并在30日内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给供应商。

(二)合同服务金额最高限价*****元/月。本项目承包的费用为其投标报价(含税价)。承包金额实行包干制,包干内容包括供应商聘用人员工资、劳保、社保、医保、风险金、福利奖金、税费、人身意外保险及各种补贴,各种突击性劳动及日常加班费,各种材料费、燃料费、水、电费,各种工具、设备购置费和维修费及折旧费、行政管理费等,以及合理利润。垃圾中转站产生的水、电费用由供应商负责并把好安全责任关。

(三)服务费支付时间和方式。服务费按季度结算,采购人在下个季度首月10日内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向供应商支付上一季度的合同服务费用(遇法定及公休节假日顺延)。

五、履约保证金

供应商须向采购人缴交人民币大写贰拾万元整(小写******.00元)作为合同履约保证金,签定合同当天供应商须带上履约保证金转账证明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合同期满后,如供应商在合同期内没有发生违约,采购人将在合同期满采购人确认供应商完善所有交接工作并双方核对所有账目无异议后30日内无息退还供应商全部履约保证金。如供应商有违约行为,采购人可视情况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或充抵罚款。如供应商在承包合同期内无故中途退出,合同履约保证金归采购人所有。

六、保洁服务范围、工作标准及责任

(一)服务范围

1、负责采购人管辖的整个片区道路(包括田间地头)的日常清洁、垃圾清运、垃圾分类、环境卫生问题整改、应急处理、各类大型活动的保洁保障及街道组织的各类大清洁活动。

2、做好各区域的保洁卫生工作(包括路面、人行道、绿化带、公共标识、石脚边、沙井、垃圾收集点、闲置地等)。

3、负责做好环卫设施(保洁车、垃圾收运车、高压水枪车、工具房等)的管理和维护保养工作。负责辖区范围内垃圾中转站的清扫、保洁工作,配合街道要求做好垃圾收集、收运、分类工作。

4、负责对散落在地面的无主建筑杂物的清理清运;草地、绿化带内被人为丢弃的砖头建筑垃圾等的清理清运;摆放的设备设施被人为移位后的复位及摆放整齐,具备完成道路保洁的工具和材料。不使用有毒性化学用品,清洁剂符合卫生标准,以免影响人身安全。

5、负责清理各家各户、学校、厂企、商铺等门前垃圾桶的生活垃圾,每天至少大扫清倒二次,打扫本村范围内的道路、街、巷及村内公园和公厕。

6、合同期内,采购人村范围内增设或改造道路、下水道及公共设施的,也纳入清理范围,供应商无条件负责清理。

7、负责采购人村范围内的公共设施的清洁、保洁;清理绿化带内垃圾及本村范围内的路、街、巷、空地、房前、房后的杂草;对村内公共设施实行跟进,如有损坏要及时反馈给采购人。

8、负责采购人村范围内的绿化修剪工作,至少每个季度修剪一次,并将修剪落地的枝叶进行打扫清运处理。

9、每月组织一次大清洁,对采购人范围内所有的街巷进行大清扫,发现有遗漏的地方要及时安排人员进行清理。逢星期五下午组织全员参与对采购人辖区内任何一个点进行卫生大清洁、大扫除及宣传环境卫生活动,配合采购人对商铺、村民、出租屋进行垃圾分类宣传派发单张。

(二)基本保洁工作

1、每天上午 8:00 前和下午 6:00 前各进行一次打扫清洁,确保打扫质量。每天分两时段巡查主要路段清理垃圾及巡回保洁,停车场、球场及房屋与房屋之间的间距(即水渠)的垃圾每天至少清扫二次,并将收集的垃圾运到采购人指定的垃圾中转站处理,做到日产日清,全天保洁本村范围内的主大路与小巷,如上级对都那河涌进行检查,供应商积极配合清理河涌两岸、水面垃圾。

2、雨水季节应及时将排水口表面污物清理掉,每季度定期清理村内的沙井、吊渠口,保洁范围的下水道沙井每季度清洁一次,确保下水道无淤泥无溢满。

3、及时清理乱涂鸦、乱拉挂、乱张贴(包括但不限于广告、牛皮癣、悬挂在电话线上的广告等)。

4、及时清理房前屋后、房屋之间冷巷杂物,如村民要求保留的物品,应及时用黑色布、网覆盖好。

5、在打扫卫生时,将打扫物全部清走,严禁将路面的沙石、垃圾、胶袋杂物等扫入下水渠或沙井内,不把道路的垃圾扫在路旁或倒(扫)至河涌。

6、对村内宣传栏每季度清理一次,如遇检查马上清理。

7、负责清理村内公厕的化粪池的吸粪工作,每半年一次,并安排专人负责对村辖区内2个公共厕所的日常保洁、消毒及工作台账等工作。

8、每月至少一次对村里主要道路进行清洗。

9、每年按上级政府或采购人要求在全村范围内开展灭蚊、灭鼠工作,所需的药物由采购人负责提供,每年4月至10月期间每月灭蚊两次,供应商要做好消杀工作台账。

10、建立完善的应急措施,设立24小时值班制度,随时准备机动人员数名,负责辖区内突发性事件中的清理、清扫作业。遇突发事件有群众投诉时,必定在一小时内安排人员到场清理,确保及时到位并处理好。

11、日常清洁标准应达到广州市卫生村的卫生标准,巩卫、创文期间应符合迎省检、国检的卫生要求和创建星级卫生村标准(合格)。

12、供应商配合采购人及其上级部门对环境卫生工作的部署,积极配合采购人开展的各项清洁行动。如上级部门以及采购人在检查中存在问题,经知会供应商后,供应商应在一小时内及时整改,逾期未整改的,采购人有权另行聘请他人代其整改,费用若由采购人先行垫付的,采购人可在承包款中扣除。

(三)垃圾分类工作

1、配合上级政府部门和采购人做好垃圾分类工作,积极向村民开展垃圾分类宣传和监管指导工作,垃圾分类投放点设有保洁人员引导村民做好垃圾分类投放,垃圾分类需站岗的,要配备人员守点,工作时间按上级安排为准,原则上定时投放点早上7点-9点和晚上7点-9点,误时投放点7点-22点,站桶时人员要着装整齐,穿好马甲、口罩、手套等,站桶期间引导好前来投放的村民分类投放,指导期间不得把可回收物放在地面。

2、垃圾桶、定时点、误时点以及周边保持干净整洁,地面、主体及周边无明显污迹、灰尘或积水,每天早上要对村内所有垃圾投放点进行冲洗一次,不存在垃圾满桶、落地,如有破损垃圾桶及时更换,确保垃圾桶摆放整齐清洁,垃圾不外泄,如缺洗手液和擦手纸需协助更换。

3、供应商需配备3辆桶式清运车辆,若日后垃圾分类标准有变动时,供应商必须按照上级的最新标准执行。收运期间必须按照分类收运的要求,绿色的厨余垃圾车单独收运厨余垃圾,灰黑色的其他垃圾车单独收运其他垃圾,若发现存在混收现象,城管部门需处罚的由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

4、供应商应按照我村厨余垃圾分类要求,对采购人村辖区内所有的餐饮店配备专人专车回收厨余垃圾。餐饮店、厂企、沿街店铺等收运数量随时变化,供应商按照采购人要求应收尽收。

(四)垃圾处理工作

1、在采购人村范围内发现有丢弃的废旧大件家具时,供应商应及时清运到废旧大件家具临时堆放点。否则,采购人有权另行聘请他人代为清运,费用由供应商负责。

2、垃圾中转站设有专人24小时负责管理,控制该站只能堆放采购人村内产生的垃圾,并安排人员晚上值班看守,同时负责监督并阻止非本村人员在垃圾中转站偷倒垃圾。

3、配合采购人积极做好村民建房的建筑材料、建筑垃圾、淤泥堆放及本村以外的垃圾偷排监管工作。如遇大量建筑垃圾乱放,供应商应联系采购人配合监管治理,如有少量的,供应商必须按要求清运垃圾中转站的临时堆放点存放。

七、人员规范、工作内容及设备的配备

(一)人员分配

1、供应商投入环卫工人数要按采购人要求配置15人,其中包括巡查主管1人、垃圾清运2人、清理户外广告和乱堆放2人,公共厕所保洁员1人、街面保洁员9人(包括负责垃圾分类站桶督导工作)。

2、供应商应准备一支应急队伍,由供应商调配,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和群众投诉,必须30分钟内安排作业人员到现场清理。所产生的费用包含在项目总承包费用中,采购人不另行追加服务费。

3、供应商须派一名公司主管驻村办公,办公场所由采购人提供。对于采购人的需求驻村主管需立即响应,负责对村卫生项目进行全面检查,确保责任区内卫生质量达标,协助采购人处理环境卫生和垃圾分类等方面迎检事宜的相关文书及台账资料整理工作。

(二)用工规范

1、供应商需遵守劳工法规,办理用工手续,为其购买社会保险及意外保险待遇并支付不低于法定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及各项待遇,不拖欠克扣员工工资。

2、供应商应优先聘请采购人的村民促进劳动就业,如供应商认为采购人村民不能胜任工作,供应商有权按照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其解雇。作业人员统一穿着环卫工作服,供应商应对作业人员进行技能培训及加强安全教育并按规定给工作人员配备相应的设备及保护设施。

3、供应商聘用的员工与采购人之间不具有任何劳动合同关系及雇佣关系,员工工资及相关待遇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并负责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支付高温费、加班费等。

(三)工作安排

1、本项目每天要有15人上岗,每天保洁时间不少于10小时。

2、供应商在承包期内不间断工作,积极做好环境卫生清扫保洁,安排6人对村道路、内街内巷、冷巷、公共场所、闲置空地等每天清扫2次,清运垃圾四次(具体时间为早上5时至8时进行大清扫一次,下午12时至15时进行大清扫第二次),大扫工作人员按时扫完路面,并将垃圾投放至垃圾桶。

3、安排至少4名巡查员从上午8时至12时,下午2时至6时在主大路以及辖内居住片区的内街内巷、冷巷巡回保洁,发现垃圾桶溢满的及时清倒桶内垃圾,有丢弃的大件家具及时清运到临时堆放点,对村民建房的建筑材料、建筑垃圾、淤泥堆放及本村以外的垃圾偷排监管工作,如有发现情况立即通知采购人。

4、安排1名人员专管垃圾桶点清理及厨余垃圾分拣工作,1人专管垃圾中转站,确保提高辖区内的厨余垃圾收运质量。

(四)入场保洁设备

供应商入场必须配备保洁设备:保洁巡逻车1辆、扫路车1辆、洒水车1辆、电动三轮车或机动三轮车2辆、挂桶式垃圾收运车3辆、高压喷水枪车2辆、10米长梯1把、4米人字梯1把;马路扫、小扫把、葵扫、铁锹、铁铲、防护服、口罩等按保洁队伍人员数量配置,保洁设备如有损坏要及时更新,确保使用安全,合同期内投入的保洁设备设施更新及维护所产生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一切与采购人无关。

八、保洁质量标准

(一)道路保洁质量标准

1、道路保洁标准一定要根据本项目的招标要求并根据实际情况制订,保洁质量达到业主招标要求。

2、供应商需将规定道路清扫的时间、线路、顺序,按标准确性作业。确保清扫次数、清扫宽度,杜绝漏扫保洁地段。

3、供应商清扫保洁后保证路面无零星垃圾、无积泥、垃圾停留时间不超过20分钟。

4、供应商清洁后道路两侧无陈积垃圾,侧旁无积水、窖井无堵塞,作业垃圾清扫干净。

5、供应商清扫成堆的垃圾不就地焚烧,垃圾送到指定地点倾倒,作业时不得有拖桶清扫现象。

6、保洁人员在规定作业时间内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区域,应按要求进行滚动保洁和巡查。

7、垃圾箱体外无积泥、无积污,摆放整齐,箱内底下无积水、积泥、积垃圾,无杂物、无积灰、积污、无乱张贴并保洁周围二米内清洁。

8、人行道上无乱石、瓦砾、建筑垃圾以及其他废弃物。

9、保洁人员须穿工作服作业上岗。衣着整洁,行为规范,语言文明。

(二)下水道、沙井盖保洁质量标准

1、长期保持全部雨污排水系统的畅通与正常运行。

2、每季度组织人员对区域内所有下水道、沙井进行一次系统排查清理。

3、保证辖区内下水道口无堵塞,一旦发现堵塞,要在规定时间内清除阻碍物。

4、窖井漫溢及时疏通,取泥后窖井周边须保持清洁。

5、雨天不发生下水道口堵塞,发现阻挡堵塞立即排除,要及时排除积水,一般要在雨止后1小时内疏通,当天恢复正常。

6、在台风雨等灾害性天气期间,供应商将安排5名值班人员处理突发事件。台风过后,立即投入各项排险作业,保证雨污系统迅速恢复正常。

7、保洁管理人员统一着装,穿着整洁,上岗证佩戴规范,文明作业。如有公然侮辱、骂人、吵架,一经公众举报,供应商将对其作出严厉批评和处罚,情节严重的不能安排在采购人辖区工作。

(三)“三乱”的清除和管理

1、每天作业时间内,在保洁区域视线可见范围不应有肉眼可见明显新生的乱涂鸦、乱拉挂、乱张贴。

2、新产生的乱涂鸦、乱拉挂、乱张贴必须在被发现后立即动手清除,停留不得超过规定时间。

3、清除乱涂鸦、乱拉挂、乱张贴等作业必须按环保要求进行,必须使用环保清除材料。

4、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穿着工作服,佩带上岗证,文明作业,遵纪守法。

(四)道路杂草清除

根据采购人的道路分布及路边的杂草生长情况来安排除草。

1、员工岗位自查,各岗位员工对自己负责区域的道路、街道、巷道在作业时进行排查,发现有杂草生长及时清理。

2、按上级部门或采购人巡查过程发现的问题位置整改完毕。

九、质量检查、奖惩

(一)供应商制定卫生清洁工作质量要求标准,需达到广州市卫生村的卫生标准和巩卫、创文期间迎省检、国检的卫生要求(合格)。组织双方有关人员不定期对保洁质量进行检查,如发现供应商的人员工作马虎,服务质量不达标,不按合同规定工作等情况,按双方协定如下规定处理:

1、采购人以上级政府考核评分结果排名为标准,如在一年周期内全区考评工作中,考评成绩排名倒数最后5名内的(如遇考评机制调整的,则按照新标准执行),第一次扣除清洁服务费*****.00元;第二次扣除清洁服务费1*****.00元;出现第三次的采购人有权取消供应商承包资格提前终止合同。(注:每季度先暂扣*****.00元的清洁服务费,待该季度的月考评成绩排名公布没有在最后5名内再(无息)支付暂扣的清洁服务费余款;如出现排名在最后5名内的除了扣除相应的清洁服务费外,从下个季度起先暂扣1*****.00元的清洁服务费,待该季度的月考评成绩排名公布不在最后5名内再(无息)支付暂扣的清洁服务费余款)

2、在整改上级检查发现问题中,供应商必须按采购人提出的整改期限内完成问题整改,并按需整改的标准拍照反馈给采购人,采购人验收后才可通过。如供应商未能在采购人提出的整改期限内完成问题整改的,采购人每次扣除供应商当季10000.00元的清洁服务费。

(二)供应商的卫生清洁工作质量获得镇街、区市卫生清洁类奖励的,如有政府文件要求指定给环卫工人的,采购人应将奖励全部发放给供应商。

十、双方权利和义务

(一)采购人权利和义务

1、在合同期内,按时支付供应商服务费。

2、采购人及其上级环卫行政主管部门和环卫专业管理部门有权组织对供应商作业质量、文明、安全作业情况进行的定期检查考评,有权查阅、复制承包项目的有关文件和资料以及进入现场开展检查,但不得干扰供应商的正常作业。采购人应将检查考评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供应商,检查考评结果作为对供应商奖罚的依据。

3、因供应商经营管理不善,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擅自停业歇业,严重影响村民利益,或供应商作业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及造成其他重大、紧急可能危害公共安全行为的,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决定由采购人或指派他人临时接管供应商的承包项目,供应商必须赔偿因自己的责任所造成的经济损失,事故处理后是否恢复履行合同另议。

4、采购人有权协同劳动监察部门对供应商用工情况进行检查,有权要求供应商按招标要求保障员工的福利待遇。采购人不承担任何由于供应商未办理员工劳动关系由此而产生的纠纷等责任。供应商必须按国家的劳动法律法规规定与所有员工确立合法的劳资关系,签定劳动合同,为所有员工办理购买社会保险及有关工伤人身意外保险。若员工发生事故,必须按有关规定处理,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和责任全部由供应商负责与采购人无关,若因此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采购人有权向供应商追偿。

5、采购人有权对辖区每个村民小组、每段路及横街背巷、每一片地方的保洁、清运等工作状况,进行不定期检查考核,并结合上级的巡查报告及村民的日常投诉,发现问题供应商要及时整改并作为当月考核的依据。

6、遇重大活动或检查突击任务需要时,采购人应及时通知供应商做好重点保洁保障工作,供应商应积极配合。

7、采购人应积极协助供应商解决在合同期内出现的相关问题。

(二)供应商权利和义务

1、在合同期内,供应商在每季度10日前(法定的公休节假日顺延)向采购人领取上季度的实额应发承包费(应扣除或暂扣等的费用除外)。

2、供应商必须依照本合同规定的作业形式、作业质量标准及行业有关作业规范,作业质量标准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所承包作业项目范围、承包事项的工作。

3、供应商及其雇用的员工应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村规民约,如果供应商及其所雇用的工人违反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所造成的后果由其或供应商自行负责,与采购人无关。

4、供应商必须根据国家、省、地方和本市环卫行政主管部门、环卫专业管理部门颁布的各项环卫作业规范、安全规范、质量标准,建立自身的运营管理机制和质量检查机制、实行自查自纠,并定期向环卫专业管理部门通报执行合同情况,若出现严重的质量问题或安全事故,在采取措施补救的同时,当日应向采购人及其街环卫专业管理部门报告,若出现紧急事故,应在2小时内报告环卫行政主管部门。

5、供应商必须按国家的劳动法律法规规定与员工确立合法的劳资关系,并签定劳动合同,为员工购买社会保险及办理有关工伤人身意外保险。供应商与工人签定的劳动合同及人身意外保险手续应送采购人备案,但采购人对此不负有任何审查监督义务。若员工发生事故,供应商必须按有关规定妥善处理,一切经济损失和各项费用由供应商承担,若因此造成采购人损失的供应商应向采购人作出赔偿。

6、供应商应按安全的要求,确保个人安全和第三者的安全,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足所造成的事故责任和发生费用,工作过程的交通安全维护费用,全部由供应商承担,供应商在合同期间发生的工伤、意外事故、劳资纠纷、债权债务等均与采购人无关,若因此造成采购人损失的供应商应向采购人作出赔偿。

7、供应商有义务参加采购人通知的相关作业会议,通报作业情况,完善作业措施,提高作业水平。

8、供应商必须自觉接受采购人及其各级环卫行政主管部门和环卫专业管理部门及劳动监察部门的管理、监督和检查,根据需要提供相关的检查文件和资料,以及作必要的解释和说明,供应商不得阻扰检查人员的检查工作。如遇突发事件或重大活动的突击任务,供应商须无条件服从采购人的安排,一年中如不服从安排达三次以上的,采购人将有权解除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9、遇到特殊情况,采购人需要供应商安排加班,供应商应无条件服从,采购人不再因此发给供应商加班费用。

10、供应商必须对企业员工进行道德教育和工作培训。教育职工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环卫作业操作规程。员工应经环卫专业培训后方可上岗作业。

11、合同期内,供应商不得将合同抵押、擅自转包或分包给他人,一经发现按照违约处理,采购人将有权解除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12、供应商要明细每位环卫工人的工作地段及业务范围,并将月工作计划、月分工表和月工资发放表报采购人备案。

十一、合同的解除、终止

1、由于政策的变化和其它甲乙双方之外的原因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履行过程中遇到合同所述范围被纳入政府旧改的,视为合同终止。合同终止后,供应商应妥善做好承包项目的移交工作,按采购人的要求做好善后清理工作,采购人确认供应商完善所有交接工作并双方核对所有账目无异议后30日内无息退还供应商履约保证金。

2、合同期满后,如供应商在合同期内没有发生违约,采购人将在合同期满采购人确认供应商完善所有交接工作并双方核对所有账目无异议后30日内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如供应商有违约行为,采购人可视情况没收履约保证金或充抵罚款。

十二、其他要求

1、供应商需对本项目的情况进行了解、对重点难点内容进行分析。

2、供应商需根据本项目需求,制定适用于本项目的总体模式及配套措施、保洁服务方案、人员培训方案以及应急管理方案。

3、供应商需具有完善的管理体系认证、具有同类项目经验及行业服务资质。

4、供应商需为项目投入专业的项目团队,团队人员具有与项目相关的专业证书;为本项目投入专业的设备(如提供垃圾压缩车、洒水车、扫地车等)。

5、供应商需能为本项目提供便捷的服务,快速响应采购人的服务要求。

第三章 评审

说明:

(一)供应商应按照《资格性审查表》、《符合性审查表》评审内容的要求如实提供证明材料。若供应商不满足《资格性审查表》、《符合性审查表》中任何情形之一的,则其响应无效。

(二)资格性、符合性审查内容详见《资格性审查表》、《符合性审查表》。

(三)技术、商务评分:取磋商小组各成员分值的算术平均值(四舍五入后,小数点后保留两位有效数)。

(四)供应商应按照《综合评分表》的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如未按要求提交的,该项评分为零分。

资格性检查表

序号

评 审 内 容

(一)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分公司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4.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二)

供应商不得与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有任何的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三)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四)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五)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符合性审查表

序号

评 审 内 容

(一)

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

(二)

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提交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含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

响应承诺函已提交并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且响应有效期不少于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载明的响应有效期

(四)

投标报价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进行报价,报价(指无附加条件报价)唯一确定且没超过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关键、主要内容无漏项

(五)

响应文件完全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实质性条款(即标注★号条款)、无负偏离的

(六)

响应文件未出现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约定的被认定为无效响应的情形

综合评分表

评审因素

评分细则

分值

(分)

技术部分(45)

总体模式及配套措施

根据供应商的总体模式及配套措施进行综合评审:

1.总体服务模式科学合理,能根据用户需求进行详细分析,配套措施完善,服务实施方案合理,完全满足且优于用户需求,得 5 分;

2.总体服务模式有一定特点,配套措施不完善,完全满足用户需求,得 3 分;

3.总体服务模式无特点,基本无相应配套措施及实施方案,不能完全满足用户需求,得1分;

4.其他或无提供不得分。

5

项目的熟悉情况

根据供应商对项目的熟悉情况进行综合评审:

1.对整体了解详细、重难点内容分析透切可行的,得 10 分;

2.对整体基本了解、重难点内容分析基本可行的,得 6 分;

3.对整体部分了解、重难点内容分析部分可行的,得3分;

4.其他或无提供不得分。

10

保洁服务方案

根据供应商的保洁服务方案综合评审:

1.服务方案科学合理、措施具体,方案针对性、可行性强, 完全满足或优于用户需求,得15分;

2.服务方案有一定特点,措施基本完善,完全满足用户需 求,得 9分;

3.服务方案无特点,不能完全满足用户需求,得4分。

4.其他或无提供不得分。

15

人员培训方案

根据供应商的人员培训方案综合评审:

1.管理规章制度及档案管理完善合理,人员配备及培训计划合理,完全满足且优于用户需求,得5分;

2.规章制度及档案管理无特点,有基本配套措施及实施方案,人员配备及培训计划比较合理,完全满足用户需求,得3 分;

3.没有提供管理规章,人员配备及培训计划方案、或方案缺乏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的,不完全满足用户需求,得1分;

4.其他或无提供不得分。

5

应急管理方案

根据供应商的应急管理方案(提供应急管理方案和措施:根据用户需求提出合理、切实可行且符合项目特色的应急管理方案和服务措施)进行综合评审:

1.方案完整详细,科学合理,亮点多,可行性强,完全适用且优于本项目用户需求,得 10 分;

2.方案基本可行,完全适用本项目用户需求,得 6 分;

3.方案架构不完整,亮点不多,针对性不强,不能完全适用本 项目用户需求得 3 分;

4.其他或无提供不得分。

10

商务部分(36)

项目业绩

供应商2020 年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取得的同类项目 业绩,每提供一个有效的项目业绩得3分。同一业主续签不重 复计分,此项最高得 9分。

【注:供应商应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9

公司资质

1. 供应商通过以下管理认证,每提供一项得2分,本项最高 6 分。

(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注:需同时提供以上证书复印件及及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 委 员 的 “ 全 国 认 证 认 可 信 息 公 共 服 务 平 台 ” (http://cx.cnca.cn)查询结果(有效或通过)截图】

2. 具有市级或以上“环卫行业经营服务企业资质等级证书 ”,得3分。

【注: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无或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不得分。】

9

设备投入情况

供应商具有保障本项目实施的专业设备:

(1)提供洒水车1辆,得6分;

(2)提供扫地车1辆,得6分;

【注:以上车辆必须为自有车辆,需同时提供车辆行驶证扫描件、车辆实体照片,提供不全或不提供不得分。】

12

项目经理的资 质

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情况:

(1)本科或以上学历的,

(2)具有市级或以上环卫协会颁发清洁项目高级管理师证书;

(3)具有有害生物防制员证书;

(4)具有清扫收集运输运营项目经理证;

全部满足得 6 分,每缺一项扣1.5 分。

【注:1.提供上述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2.提供近半年任意连续 3个月在供应商单位购买社保证明文件复印件。提供不全或不提供不得分。】

6

价格部分(19)

投标报价

价格分应当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且最后磋商报价最低的价格(指修正后报价,下同)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价格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价格分值

备注: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磋商基准价和最后磋商报价。

19

合计

100分

一、适用法律、法规及相关规章政策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国家及地方有关文件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定以下评审方法、步骤及标准:

二、开标

1.采购代理机构在磋商邀请函中规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组织开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必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准时参加开标会并签字以证明其出席。

2.供应商应当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密封送达响应地点。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收到响应文件后,应当如实记载响应文件的送达时间和密封情况。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开标前开启响应文件。

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收。

3.开标时,由前3名递交标书的供应商作为供应商代表检查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唱标信封”,宣读供应商名称、投标价格和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

4.唱标结束后,如属于唱错或唱漏的,可重新再唱,如属供应商即时修改报价或承诺的,一律拒绝。开标记录表由记录人、唱标人、采购人、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和有关人员签字确认。

5.供应商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供应商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三、评审程序

(一)评审方法

本次项目的评审方法采用综合评分方法。

(二)磋商小组

磋商小组成员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3人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评审专家对本单位的采购项目只能作为采购人代表参与评审。

1.评委名单在评标结果确定前应当严格保密。评审专家(不含采购人代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受到邀请应主动提出回避,采购活动当事人也可以要求该评审专家回避:

1.1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或者担任过供应商的董事、监事,或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1.2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1.3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1.4评审专家发现本人与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现评审专家与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

1.5曾经参加过该采购项目的进口产品或磋商文件、采购需求、采购方式的论证和咨询服务工作。

2.评审原则

2.1评审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

2.2确定成交供应商的评审准则是:审查、评价响应文件是否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对响应文件进行评价,确定成交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审中发现的违法行为。磋商小组没有义务必须接受最低报价的响应。

(三)评审步骤

一)资格性审查

开标结束后,磋商小组依法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详见《资格性审查表》。对初步被认定为资格性审查不合格的,可实行告知响应当事人,以让其核证。未通过资格性审查的供应商,不进入符合性审查。

二)符合性审查

磋商小组应当对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详见《符合性审查表》,以确定其是否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被认定资格性审查或符合性审查不合格或无效响应者,由磋商小组主任或采购人代表将集体意见现场及时告知响应当事人,以让其核证、澄清事实。未通过资格性审查或符合性审查,或响应无效的供应商,不进入技术、商务和价格评审。

三)澄清有关问题

对于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磋商小组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或盖章)或者加盖公章。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供应商的澄清文件是其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除上述规定的情形之外,磋商小组在评审过程中,不得接收来自评审现场以外的任何形式的文件资料。除磋商小组主动要求澄清、说明或者纠正外,评审、定标期间,任何供应商均不得就与其响应相关的任何问题与磋商小组联系。

四)评审过程中发现供应商有述情形之一的,磋商小组应当认定其响应无效

1.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包含各项费用组成的成本明细、项目实施成本、税费、利润等的详细说明及相关佐证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

2.供应商以他人的名义响应、串通响应、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成交)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响应的;

3.响应文件或资格证明文件未提供或不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

4.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

5.响应文件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或签字人(或盖章人)无法定代表人有效授权的;

6.响应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7.响应标的主要技术、商务、服务内容未完全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带“★”号的条款或指标。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响应,其响应无效:

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响应事宜;

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供应商的投标(响应)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六)在采购活动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 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七)详细评审

1.磋商小组只对通过资格性审查及符合性审查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价。磋商小组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真实无误的内容判定响应的响应性,而不依据外部的证据,但响应有不真实不正确的内容时除外。实质性响应的响应应该是与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全部主要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偏离的响应。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实质上影响合同货物、服务范围、质量和性能,或者实质上与竞争性磋商文件不一致且限制了合同中采购人的权利或供应商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要求的供应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

2.当通过资格审查及符合性检查的供应商多于或等于三家时,按照评审办法,各位评委单独就每个供应商的技术状况、商务状况进行评审,并对其技术、商务和价格分别评分。将技术得分、商务得分和价格得分相加得出总分,并按总分高低排出名次。

3. 评审标准和分值

3.1按照评审程序的规定和依据评审标准以及各项分值、计算方法,各评委单独对每个供应商进行评审和比较。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各部分分值如下(技术及商务详细评审内容见后附表):

评估因素

技术

商务

价格

合计

评估分值

45

36

19

100

3.2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价,并汇总每个供应商的得分。

4.价格评审

4.1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且最后磋商报价最低的有效报价(指修正后报价,下同)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价格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价格分值

4.2投标报价不得缺漏竞争性磋商文件所要求的内容,否则,被视为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4.3对超出常规、具有特别意义、会引起竞争非议的报价须作出特别说明。

4.4小微企业价格扣除

4.4.1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服务的价格给与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4.4.2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4.4.3《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

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采购活动中视为中小企业。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4.4.4参加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

供应商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4.4.6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不再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4.5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价格扣除

4.5.1拟采购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规定必须强制采购的,实行强制采购。

4.5.2拟采购产品在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最新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或《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清单范围内优先采购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类别,对于具有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对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的价格分别给与1%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4.5.3属于品目清单范围内的节能或环境标志产品,应当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4.6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价格扣除

4.6.1在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按上述“4.4小微企业价格扣除”条款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

4.6.2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可。

4.6.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该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4.7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竞争性磋商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4.7.1响应文件中首轮报价表(报价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首轮报价表(报价表)为准;

4.7.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4.7.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首轮报价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7.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本章“三)澄清有关问题”的规定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无效。

4.8未宣读的投标价格、价格折扣和竞争性磋商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响应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评标时不予承认。

八)磋商

1.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磋商小组与初审合格的供应商按抽签顺序形式围绕技术、商务、合同条款等内容分别进行一轮或多轮的磋商。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应当严格遵循保密原则,未经供应商同意不得向任何人透露当事人技术、商务、价格和其他重要信息。本项目磋商如无特殊情况,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进行第二轮报价,磋商后的第二次报价即为最后报价;

2.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

2.1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2.2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3.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3.1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3.2 最后报价:磋商小组在磋商结束后,要求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密封提交最后报价及有关承诺(最后报价提交时间视磋商进程由磋商小组决定)。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3.3修正的评审价:评审价仅用于计算排名,成交金额仍以实际最后报价为准。

4.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

5.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九)综合得分的计算

1.综合评分=技术得分+商务得分+价格得分。

2.各项得分按四舍五入原则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成交候选人。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如以上都相同的,名次由磋商小组抽签确定。响应文件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排名第一的供应商为第一成交候选人,排名第二的供应商为第二成交候选人,排名第三的供应商为第三成交候选人。

十)定标和授标

1.磋商小组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确定的评审标准、程序和方法,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提出书面评审报告。

2.除以下4种情况外不得修改评标结果: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磋商小组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经磋商小组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评审报告签署前,经复核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磋商小组应当当场修改评审结果,并在评审报告中记载;评审报告签署后,采购人或者采购机构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应当组织原磋商小组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审结果的,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3.采购代理机构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确定的成交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成交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或采购人委托磋商小组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竞争性磋商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

确认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相关媒体上发布成交公告。

4.评审结果确定后,采购人根据需要通知磋商小组推荐的第一成交候选人在2个工作日内,按响应文件中所列清单中的相关证件、证明文件、合同和其他文件的原件送采购人核对与供应商响应文件中的复印件是否一致。采购人在接到原件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核对没有不一致的,须确认成交供应商;核对发现有不一致或第一成交候选人没有按约定提交原件的,报监管部门核实后按虚假应标处理。

5.凡发现成交供应商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其中标(成交)无效,并移交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5.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

5.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5.3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恶意串通的;

5.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5.5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

5.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5.7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损害采购人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情形的。

6.第一成交候选人放弃或被取消资格的,采购人可以按评审报告中推荐的顺序选择第二成交候选人。

7.采购代理机构将成交结果在指定媒体上发布,公示期满如无异议则转为公告。

8.成交结果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将作为授予合同的唯一合法依据。

四、中标(成交)通知

1.成交结果将在指定媒体上公示、公告,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函件形式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不在中标(成交)名单之列者即默认为落标。

2.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五、授予合同

1.合同的订立

1.1采购人原则上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0日内和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或者拖延合同签订。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1.2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2.合同的履行:合同订立后,合同各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因特殊情况需要中止或终止合同的,采购人应将中止或终止合同的理由以及相应措施,以书面形式报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第四章 供应商须知

供应商必须认真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采购需求等。供应商没有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响应文件没有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的可能导致其响应无效或被拒绝。

一、响应须知前附表


序号

类别

说 明 及 要 求

1

采购包情况

本项目共1个采购包

2

关于联合体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本项目所属行业

其他未列明行业

4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详见“第一章 磋商邀请”

5

响应文件数量

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电子文件1份(拷贝至无病毒无密码的U盘或光盘的电子文件,分别为①响应文件word版本的电子文件1份;②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签字、盖章后的响应文件正本,扫描成PDF格式的电子文件1份)

注:响应文件封面需注明“正本”或“副本”,正本与副本不一致,以正本为准;若电子文件与纸质文件不一致,以纸质文件为准。

6

响应文件装订、密封

响应文件正本、副本全部一起密封;电子文件单独密封;唱标信封(包含首轮报价表、分项报价表(如有)、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单独密封。

密封条需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包组号(如有)等并加盖公章。

7

资格审查方式

实行资格后审

8

现场踏勘、答疑会

9

投标(响应)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响应)保证金

10

备选方案

不允许提交备选方案

11

评审办法

综合评分法

12

报价方式

总价

13

响应有效期

90日历日。响应有效期不足的响应,将被视为无效响应

14

成交候选人推荐家数

3家。

15

成交供应商数量

1家

16

供应商数量

3家。此人数约定了开启与评审过程中的最低有效供应商家数,当家数不足时项目将不得开启、不得评审或直接终止采购。

17

招标代理服务费

1.由中标(成交)人支付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 (计价格[2002] 1980号)执行。以上费用中标(成交)人应在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前一次性支付。

2.采购代理机构收款人、开户行及帐号如下: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雅居乐支行

收 款 人:广东正廉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360*****091********

二、定义

1.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招标所叙述的货物/服务采购。

2.释义

2.1“采购人”系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

2.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广东正廉咨询有限公司。

2.3“供应商”系指在采购代理机构完成报名并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响应文件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4“甲方”系指采购人。

2.5“乙方”系指成交供应商。

2.6“成交供应商/成交人”系指经磋商小组评审推荐、采购人确认的获得本项目成交资格的供应商。

3.重要说明

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带“★”号的条款是重要条款,供应商必须完全响应,否则当作无效响应处理。

4.合格的货物和服务

4.1本次采购为本国产品,优先采购自主创新、节能、环保产品。

4.2“货物”系指供应商组织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货物等。响应的货物须符合广州市以及国家、省、市的其他有关规范和要求,并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规格、参数、质量、价格、有效期、售后服务等要求。

4.3“服务”系指供应商须承担的运输、安装、技术支持、培训以及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其它伴随服务。

4.4 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货物和服务,其质量、技术等特征必须符合国家、行业现行的标准及采购人需求。

4.5采购人将拒绝接受不合格的货物和服务,由此产生的费用及相关后果均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

4.6供应商应保证本项目下提供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不会因第三方依法享有的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产生侵权;如果供应商不拥有相应的知识产权,则须在报价中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并在响应文件中附有相关证明文件,如因第三方提出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侵权之诉讼,则一切法律责任由供应商承担。

5.关于磋商费用

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不论磋商的结果如何,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6.关于分支机构投标

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及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授权书须加盖总公司(总所)公章。总公司(总所)可就本项目或此类项目在一定范围或时间内出具授权书。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7.其他

7.1所有时间均为24小时制北京时间,所有货币单位均为人民币(元),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均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为准(特别注明除外)。

7.2“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不包含最后一分钟。例如: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为9:30,不包含9点30分01秒。

7.3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咨询的有关本项目事项,一切以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公司书面答复为准,其他一切形式均为个人意见,不代表本公司的意见。

8.本项目预算金额为:人民币*******合同服务金额最高限价为*****元/月供应商报价超出本次预算金额或单价限价均视为响应无效

9.竞争性磋商文件解释权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采购代理机构所有。

二、竞争性磋商文件

1.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

1.1 磋商邀请

1.2采购需求

1.3评审

1.4供应商须知

1.5合同格式条款

1.6响应文件格式

1.7在磋商过程中由采购代理机构发出的修正和补充文件等

2.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修改、补充或澄清

2.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2所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修改、补充或澄清均是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供应商有约束力。当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修改、补充或澄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2.3供应商在收到上述修改、补充或澄清通知后,应在24小时内以书面函件的形式确认已收到该修改、补充或澄清文件(须加盖公章,可通过传真形式)。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提出疑问、质疑或要求澄清的,将视其为无异议。

2.4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酌情推迟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但应发布公告并书面通知所有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

2.5在磋商过程中,竞争性磋商文件内容如有实质性的变更,磋商小组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与磋商的供应商。若供应商对此类实质性变更不予接受,可以要求退出磋商,否则将被视为接受此变更并受其约束。

3.答疑会及踏勘现场

3.1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组织踏勘现场或答疑的,采购人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供应商踏勘项目现场或举行答疑会。

3.2供应商自行承担踏勘现场发生的责任、风险和自身费用。

3.3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资料和数据等,只是为了使供应商能够利用采购人现有的资料。采购人对参选人由此而作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概不负责。

三、响应文件

1.响应文件的编写

1.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制作并递交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以确保其响应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供应商在响应中提供不真实的材料,无论其材料是否重要,都将直接导致响应文件无效,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构成提供虚假材料的,移送监管部门查处。

1.2供应商必须自行承担因其响应文件的任何错漏而导致的一切后果。

1.3投标语言和计量单位

响应文件和来往函件应用中文书写,供应商提供的支持文件、技术资料和印刷的文献可以用其它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经公证处公证),以中文为准,计量单位应使用国际单位(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除外)。

1.4投标报价

1.4.1 如竞争性磋商文件无特殊规定,投标价格以人民币填报,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1.4.2供应商应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内容、责任范围以及合同条款进行报价,并按《首轮报价表》和《分项报价表》确定的格式报出分项价格和总价。投标总价中不得包含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审时不予核减。

报价方案是唯一确定且没超过采购预算,关键、主要内容无漏项,投标总价中也不得缺漏竞争性磋商文件所要求的相应内容,否则将导致响应无效。

供应商投标总价是以供应商可独立完成本项目,并在通过准确核算后,可满足预期实施效果、验收标准和符合自身合法利益的前提下所作出的综合性最终含税报价,对在响应文件和合同书中未有明确列述、响应方案设计遗漏失误、市场剧变、汇率、利率因素和不可预见的费用等均视为已完全考虑到并包括在投标总价之内。供应商应自行增加项目正常、合法、安全运行及使用所必需但竞争性磋商文件没有列明或包含的内容及费用,并在响应文件中加以详细说明,如果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并签订合同后,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出现的任何遗漏,均由成交供应商免费提供,采购人将不再支付任何费用。对超出常规、具有特别意义或会引起竞争歧义的报价须作出特别说明。

1.4.3《分项报价表》填写时应响应下列要求:

投标报价应为货物运至用户指定地点的含税价(包括但不限于运输、保险、安装、伴随服务、关税、销售税、其他税以及采购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

1.4.4每种规格货物或每项标准服务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否则将被视为无效响应。

1.5备选方案

只允许供应商有一个响应方案,否则将被视为无效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允许有备选方案的除外)

1.6联合体投标(响应)

如磋商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响应)的,应符合以下要求

(1)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响应)的,联合体各方均必须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一章 磋商邀请”中的“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2) 联合体投标(响应)的,必须提供各方签订的《联合体共同响应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响应),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响应)。联合体各方在同一项目(采购包)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响应)或者组成新的联合体投标(响应)的,则其参与的所有投标将视为无效响应。

(3) 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4) 联合体投标(响应),对于需交纳投标(响应)保证金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多方共同提交投标(响应)保证金,其交纳的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5) 联合体中标(成交)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中标(成交)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6) 若为联合体的,除“联合体共同响应协议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竞争性磋商文件另有其他规定外,响应文件的其它内容可由联合体牵头方按要求进行签字、盖章。

2. 响应文件的构成

2.1供应商编写的响应文件应包括资格性及符合性审查文件、投标报价、技术文件、商务文件,编排顺序参见响应文件格式。

2.2响应文件的构成应符合法律法规及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

3.响应文件的澄清

3.1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磋商小组可以书面形式(应当由磋商小组专家签字)要求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或盖章)或者加盖公章,并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3.2供应商的澄清文件是其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4.询问、质疑

4.1询问

4.1.1供应商对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询问可以口头方式提出,也可以书面形式提出。

4.1.2如采用书面形式提出询问,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询问函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供应商公章。询问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提出询问的,随询问函需一同提交由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

4.1.3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三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

4.2质疑

4.2.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要求,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当面提交质疑。

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4.2.2质疑期限

(1)供应商认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应当在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之日或者竞争性磋商文件公告期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注:供应商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之日早于竞争性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的,则以供应商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之日为质疑时效期间的起算日期;否则,以竞争性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质疑时效期间的起算日期)

(2)供应商认为采购过程损害其权益的,应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

(3)供应商认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损害其权益的,应在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

4.2.3提出质疑的供应商(以下简称质疑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4.2.4质疑内容不得含有虚假、恶意成分。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质疑函范本可在广东正廉咨询有限公司网站中下载):

(一)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二)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三)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四)事实依据;

(五)必要的法律依据;

(六)提出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4.2.5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的,其质疑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共同提出。

4.2.6供应商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不能作为质疑的证明材料。

4.2.7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

答复函可以直接领取、传真或邮件、邮寄方式均视为有效送达。

联系部门:招标部 联系人:谢工

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兴南大道466号405室

电话:020-********(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4.2.8对于捏造事实、滥用维权扰乱采购秩序的恶意质疑者或举证不全查无实据被驳回次数在一年内达三次以上,将纳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5.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5.1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并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5.2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后,可以撤回其报价,但供应商必须在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告知采购代理机构;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后不允许撤回报价。

5.3磋商期间应磋商小组要求所作的报价修改和最后报价应在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内递交。

5.4供应商所提交的响应文件在磋商评审结束后,无论成交与否都不退还。

6.响应文件的样式、签署及密封

6.1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电子文件1份(拷贝至无病毒无密码的U盘或光盘的电子文件,分别为①响应文件word版本的电子文件1份;②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签字、盖章后的响应文件正本,扫描成PDF格式的电子文件1份)。响应文件封面需注明“正本”或“副本”,正本与副本不一致,以正本为准;若电子文件与纸质文件不一致,以纸质文件为准。

6.2响应文件正本、副本全部一起密封;电子文件单独密封;唱标信封(包含首轮报价表、分项报价表(如有)、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单独密封。密封条需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包组号(如有)等并加盖公章。

6.3响应文件的正本及所有副本的封面均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6.4响应文件正本必须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整册装订牢固可靠且不能轻易脱落。如因装订问题而出现漏页或缺页,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6.5供应商应按照响应文件格式要求,在正本封面及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地方加盖单位公章、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名章),副本可通过正本复印,与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约定的格式签字、盖章,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6.6响应文件中的任何重要的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在旁边亲笔签署姓名或盖名章才有效。

6.7所有响应文件应在响应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交予采购代理机构专职人员,任何迟于这个时间的响应将被拒绝。

6.8采购代理机构对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响应文件的损坏、丢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6.9如果响应文件没有按本供应商须知的有关规定装订、签署、密封和加写标记或响应文件提前开封、误投、无效,采购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6.10采购代理机构不接受电报、电话、电传、传真投标。

7.响应有效期

7.1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起,响应有效期为90日历日。响应有效期不足的响应,将被视为无效响应。

7.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于响应有效期日满之前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有效日期,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同意延期的供应商根据原截止日期应负之权利及责任相应也延至新的截止日期。

第五章 合同格式条款

合同编号:

合 同 书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签订日期:

甲方(采购人): 合同编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乙方(成交供应商): 签约地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为进一步提高都那村环境卫生水平,规范环境卫生保洁行为。根据石壁街都那村环卫作业项目服务采购项目的采购结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订立本合同。

一、合同时间及付款要求

1、合同期限3年。即从2024年6月1日开始起至2027年5月31日结束。本合同的前3个月(即2024年6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为试用期(包含在合同期内),如果在试用期内不能如期做好全村的环卫保洁及垃圾清运工作的,在全区考评工作中月考评成绩排名倒数最后5名内的(如遇考评机制调整的,则按照新标准执行),扣除清洁服务费*****.00元;甲方有权另行安排并提前终止本合同,并在30日内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给乙方。

2、合同服务总金额为__________元;________元/月。本项目承包的费用为其投标报价(含税价)。承包金额实行包干制,包干内容包括乙方聘用人员工资、劳保、社保、医保、风险金、福利奖金、税费、人身意外保险及各种补贴,各种突击性劳动及日常加班费,各种材料费、燃料费、水、电费,各种工具、设备购置费和维修费及折旧费、行政管理费等,以及合理利润。垃圾中转站产生的水、电费用由乙方负责并把好安全责任关。

3、服务费支付时间和方式。服务费按季度结算,甲方在下个季度首月10日内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向乙方支付上一季度的合同服务费用(遇法定及公休节假日顺延)。

二、合同文件的组成

本合同所附下列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石壁街都那村环卫作业项目服务采购项目招标文件以及相关的澄清、补充文件等;

2、乙方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补充说明文件等。

三、履约保证金

乙方须向甲方缴交人民币大写贰拾万元整(小写******.00元)作为合同履约保证金,签定合同当天乙方须带上履约保证金转账证明与甲方签订合同。合同期满后,如乙方在合同期内没有发生违约,甲方将在合同期满甲方确认乙方完善所有交接工作并双方核对所有账目无异议后30日内无息退还乙方全部履约保证金。如乙方有违约行为,甲方可视情况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或充抵罚款。如乙方在承包合同期内无故中途退出,合同履约保证金归甲方所有。

四、保洁服务范围、工作标准及责任

(一)服务范围

1、负责甲方管辖的整个片区道路(包括田间地头)的日常清洁、垃圾清运、垃圾分类、环境卫生问题整改、应急处理、各类大型活动的保洁保障及街道组织的各类大清洁活动。

2、做好各区域的保洁卫生工作(包括路面、人行道、绿化带、公共标识、石脚边、沙井、垃圾收集点、闲置地等)。

3、负责做好环卫设施(保洁车、垃圾收运车、高压水枪车、工具房等)的管理和维护保养工作。负责辖区范围内垃圾中转站的清扫、保洁工作,配合街道要求做好垃圾收集、收运、分类工作。

4、负责对散落在地面的无主建筑杂物的清理清运;草地、绿化带内被人为丢弃的砖头建筑垃圾等的清理清运;摆放的设备设施被人为移位后的复位及摆放整齐,具备完成道路保洁的工具和材料。不使用有毒性化学用品,清洁剂符合卫生标准,以免影响人身安全。

5、负责清理各家各户、学校、厂企、商铺等门前垃圾桶的生活垃圾,每天至少大扫清倒二次,打扫本村范围内的道路、街、巷及村内公园和公厕。

6、合同期内,甲方村范围内增设或改造道路、下水道及公共设施的,也纳入清理范围,乙方无条件负责清理。

7、负责甲方村范围内的公共设施的清洁、保洁;清理绿化带内垃圾及本村范围内的路、街、巷、空地、房前、房后的杂草;对村内公共设施实行跟进,如有损坏要及时反馈给甲方。

8、负责甲方村范围内的绿化修剪工作,至少每个季度修剪一次,并将修剪落地的枝叶进行打扫清运处理。

9、每月组织一次大清洁,对甲方范围内所有的街巷进行大清扫,发现有遗漏的地方要及时安排人员进行清理。逢星期五下午组织全员参与对甲方辖区内任何一个点进行卫生大清洁、大扫除及宣传环境卫生活动,配合甲方对商铺、村民、出租屋进行垃圾分类宣传派发单张。

(二)基本保洁工作

1、每天上午 8:00 前和下午 6:00 前各进行一次打扫清洁,确保打扫质量。每天分两时段巡查主要路段清理垃圾及巡回保洁,停车场、球场及房屋与房屋之间的间距(即水渠)的垃圾每天至少清扫二次,并将收集的垃圾运到甲方指定的垃圾中转站处理,做到日产日清,全天保洁本村范围内的主大路与小巷,如上级对都那河涌进行检查,乙方积极配合清理河涌两岸、水面垃圾。

2、雨水季节应及时将排水口表面污物清理掉,每季度定期清理村内的沙井、吊渠口,保洁范围的下水道沙井每季度清洁一次,确保下水道无淤泥无溢满。

3、及时清理乱涂鸦、乱拉挂、乱张贴(包括但不限于广告、牛皮癣、悬挂在电话线上的广告等)。

4、及时清理房前屋后、房屋之间冷巷杂物,如村民要求保留的物品,应及时用黑色布、网覆盖好。

5、在打扫卫生时,将打扫物全部清走,严禁将路面的沙石、垃圾、胶袋杂物等扫入下水渠或沙井内,不把道路的垃圾扫在路旁或倒(扫)至河涌。

6、对村内宣传栏每季度清理一次,如遇检查马上清理。

7、负责清理村内公厕的化粪池的吸粪工作,每半年一次,并安排专人负责对村辖区内2个公共厕所的日常保洁、消毒及工作台账等工作。

8、每月至少一次对村里主要道路进行清洗。

9、每年按上级政府或甲方要求在全村范围内开展灭蚊、灭鼠工作,所需的药物由甲方负责提供,每年4月至10月期间每月灭蚊两次,乙方要做好消杀工作台账。

10、建立完善的应急措施,设立24小时值班制度,随时准备机动人员数名,负责辖区内突发性事件中的清理、清扫作业。遇突发事件有群众投诉时,必定在一小时内安排人员到场清理,确保及时到位并处理好。

11、日常清洁标准应达到广州市卫生村的卫生标准,巩卫、创文期间应符合迎省检、国检的卫生要求和创建星级卫生村标准(合格)。

12、乙方配合甲方及其上级部门对环境卫生工作的部署,积极配合甲方开展的各项清洁行动。如上级部门以及甲方在检查中存在问题,经知会乙方后,乙方应在一小时内及时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甲方有权另行聘请他人代其整改,费用若由甲方先行垫付的,甲方可在承包款中扣除。

(三)垃圾分类工作

1、配合上级政府部门和甲方做好垃圾分类工作,积极向村民开展垃圾分类宣传和监管指导工作,垃圾分类投放点设有保洁人员引导村民做好垃圾分类投放,垃圾分类需站岗的,要配备人员守点,工作时间按上级安排为准,原则上定时投放点早上7点-9点和晚上7点-9点,误时投放点7点-22点,站桶时人员要着装整齐,穿好马甲、口罩、手套等,站桶期间引导好前来投放的村民分类投放,指导期间不得把可回收物放在地面。

2、垃圾桶、定时点、误时点以及周边保持干净整洁,地面、主体及周边无明显污迹、灰尘或积水,每天早上要对村内所有垃圾投放点进行冲洗一次,不存在垃圾满桶、落地,如有破损垃圾桶及时更换,确保垃圾桶摆放整齐清洁,垃圾不外泄,如缺洗手液和擦手纸需协助更换。

3、乙方需配备3辆桶式清运车辆,若日后垃圾分类标准有变动时,乙方必须按照上级的最新标准执行。收运期间必须按照分类收运的要求,绿色的厨余垃圾车单独收运厨余垃圾,灰黑色的其他垃圾车单独收运其他垃圾,若发现存在混收现象,城管部门需处罚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4、乙方应按照我村厨余垃圾分类要求,对甲方村辖区内所有的餐饮店配备专人专车回收厨余垃圾。餐饮店、厂企、沿街店铺等收运数量随时变化,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应收尽收。

(四)垃圾处理工作

1、在甲方村范围内发现有丢弃的废旧大件家具时,乙方应及时清运到废旧大件家具临时堆放点。否则,甲方有权另行聘请他人代为清运,费用由乙方负责。

2、垃圾中转站设有专人24小时负责管理,控制该站只能堆放甲方村内产生的垃圾,并安排人员晚上值班看守,同时负责监督并阻止非本村人员在垃圾中转站偷倒垃圾。

3、配合甲方积极做好村民建房的建筑材料、建筑垃圾、淤泥堆放及本村以外的垃圾偷排监管工作。如遇大量建筑垃圾乱放,乙方应联系甲方配合监管治理,如有少量的,乙方必须按要求清运垃圾中转站的临时堆放点存放。

五、人员规范、工作内容及设备的配备

(一)人员分配

1、乙方投入环卫工人数要按甲方要求配置15人,其中包括巡查主管1人、垃圾清运2人、清理户外广告和乱堆放2人,公共厕所保洁员1人、街面保洁员9人(包括负责垃圾分类站桶督导工作)。

2、乙方应准备一支应急队伍,由乙方调配,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和群众投诉,必须30分钟内安排作业人员到现场清理。所产生的费用包含在项目总承包费用中,甲方不另行追加服务费。

3、乙方须派一名公司主管驻村办公,办公场所由甲方提供。对于甲方的需求驻村主管需立即响应,负责对村卫生项目进行全面检查,确保责任区内卫生质量达标,协助甲方处理环境卫生和垃圾分类等方面迎检事宜的相关文书及台账资料整理工作。

(二)用工规范

1、乙方需遵守劳工法规,办理用工手续,为其购买社会保险及意外保险待遇并支付不低于法定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及各项待遇,不拖欠克扣员工工资。

2、乙方应优先聘请甲方的村民促进劳动就业,如乙方认为甲方村民不能胜任工作,乙方有权按照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其解雇。作业人员统一穿着环卫工作服,乙方应对作业人员进行技能培训及加强安全教育并按规定给工作人员配备相应的设备及保护设施。

3、乙方聘用的员工与甲方之间不具有任何劳动合同关系及雇佣关系,员工工资及相关待遇均由乙方自行承担,并负责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支付高温费、加班费等。

(三)工作安排

1、本项目每天要有15人上岗,每天保洁时间不少于10小时。

2、乙方在承包期内不间断工作,积极做好环境卫生清扫保洁,安排6人对村道路、内街内巷、冷巷、公共场所、闲置空地等每天清扫2次,清运垃圾四次(具体时间为早上5时至8时进行大清扫一次,下午12时至15时进行大清扫第二次),大扫工作人员按时扫完路面,并将垃圾投放至垃圾桶。

3、安排至少4名巡查员从上午8时至12时,下午2时至6时在主大路以及辖内居住片区的内街内巷、冷巷巡回保洁,发现垃圾桶溢满的及时清倒桶内垃圾,有丢弃的大件家具及时清运到临时堆放点,对村民建房的建筑材料、建筑垃圾、淤泥堆放及本村以外的垃圾偷排监管工作,如有发现情况立即通知甲方。

4、安排1名人员专管垃圾桶点清理及厨余垃圾分拣工作,1人专管垃圾中转站,确保提高辖区内的厨余垃圾收运质量。

(四)入场保洁设备

乙方入场必须配备保洁设备:保洁巡逻车1辆、扫路车1辆、洒水车1辆、电动三轮车或机动三轮车2辆、挂桶式垃圾收运车3辆、高压喷水枪车2辆、10米长梯1把、4米人字梯1把;马路扫、小扫把、葵扫、铁锹、铁铲、防护服、口罩等按保洁队伍人员数量配置,保洁设备如有损坏要及时更新,确保使用安全,合同期内投入的保洁设备设施更新及维护所产生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一切与甲方无关。

六、保洁质量标准

(一)道路保洁质量标准

1、道路保洁标准一定要根据本项目的招标要求并根据实际情况制订,保洁质量达到业主招标要求。

2、乙方需将规定道路清扫的时间、线路、顺序,按标准确性作业。确保清扫次数、清扫宽度,杜绝漏扫保洁地段。

3、乙方清扫保洁后保证路面无零星垃圾、无积泥、垃圾停留时间不超过20分钟。

4、乙方清洁后道路两侧无陈积垃圾,侧旁无积水、窖井无堵塞,作业垃圾清扫干净。

5、乙方清扫成堆的垃圾不就地焚烧,垃圾送到指定地点倾倒,作业时不得有拖桶清扫现象。

6、保洁人员在规定作业时间内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区域,应按要求进行滚动保洁和巡查。

7、垃圾箱体外无积泥、无积污,摆放整齐,箱内底下无积水、积泥、积垃圾,无杂物、无积灰、积污、无乱张贴并保洁周围二米内清洁。

8、人行道上无乱石、瓦砾、建筑垃圾以及其他废弃物。

9、保洁人员须穿工作服作业上岗。衣着整洁,行为规范,语言文明。

(二)下水道、沙井盖保洁质量标准

1、长期保持全部雨污排水系统的畅通与正常运行。

2、每季度组织人员对区域内所有下水道、沙井进行一次系统排查清理。

3、保证辖区内下水道口无堵塞,一旦发现堵塞,要在规定时间内清除阻碍物。

4、窖井漫溢及时疏通,取泥后窖井周边须保持清洁。

5、雨天不发生下水道口堵塞,发现阻挡堵塞立即排除,要及时排除积水,一般要在雨止后1小时内疏通,当天恢复正常。

6、在台风雨等灾害性天气期间,乙方将安排5名值班人员处理突发事件。台风过后,立即投入各项排险作业,保证雨污系统迅速恢复正常。

7、保洁管理人员统一着装,穿着整洁,上岗证佩戴规范,文明作业。如有公然侮辱、骂人、吵架,一经公众举报,乙方将对其作出严厉批评和处罚,情节严重的不能安排在甲方辖区工作。

(三)“三乱”的清除和管理

1、每天作业时间内,在保洁区域视线可见范围不应有肉眼可见明显新生的乱涂鸦、乱拉挂、乱张贴。

2、新产生的乱涂鸦、乱拉挂、乱张贴必须在被发现后立即动手清除,停留不得超过规定时间。

3、清除乱涂鸦、乱拉挂、乱张贴等作业必须按环保要求进行,必须使用环保清除材料。

4、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穿着工作服,佩带上岗证,文明作业,遵纪守法。

(四)道路杂草清除

根据甲方的道路分布及路边的杂草生长情况来安排除草。

1、员工岗位自查,各岗位员工对自己负责区域的道路、街道、巷道在作业时进行排查,发现有杂草生长及时清理。

2、按上级部门或甲方巡查过程发现的问题位置整改完毕。

七、质量检查、奖惩

(一)乙方制定卫生清洁工作质量要求标准,需达到广州市卫生村的卫生标准和巩卫、创文期间迎省检、国检的卫生要求(合格)。组织双方有关人员不定期对保洁质量进行检查,如发现乙方的人员工作马虎,服务质量不达标,不按合同规定工作等情况,按双方协定如下规定处理:

1、甲方以上级政府考核评分结果排名为标准,如在一年周期内全区考评工作中,考评成绩排名倒数最后5名内的(如遇考评机制调整的,则按照新标准执行),第一次扣除清洁服务费*****.00元;第二次扣除清洁服务费1*****.00元;出现第三次的甲方有权取消乙方承包资格提前终止合同。(注:每季度先暂扣*****.00元的清洁服务费,待该季度的月考评成绩排名公布没有在最后5名内再(无息)支付暂扣的清洁服务费余款;如出现排名在最后5名内的除了扣除相应的清洁服务费外,从下个季度起先暂扣1*****.00元的清洁服务费,待该季度的月考评成绩排名公布不在最后5名内再(无息)支付暂扣的清洁服务费余款)

2、在整改上级检查发现问题中,乙方必须按甲方提出的整改期限内完成问题整改,并按需整改的标准拍照反馈给甲方,甲方验收后才可通过。如乙方未能在甲方提出的整改期限内完成问题整改的,甲方每次扣除乙方当季10000.00元的清洁服务费。

(二)乙方的卫生清洁工作质量获得镇街、区市卫生清洁类奖励的,如有政府文件要求指定给环卫工人的,甲方应将奖励全部发放给乙方。

八、双方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权利和义务

1、在合同期内,按时支付乙方服务费。

2、甲方及其上级环卫行政主管部门和环卫专业管理部门有权组织对乙方作业质量、文明、安全作业情况进行的定期检查考评,有权查阅、复制承包项目的有关文件和资料以及进入现场开展检查,但不得干扰乙方的正常作业。甲方应将检查考评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检查考评结果作为对乙方奖罚的依据。

3、因乙方经营管理不善,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擅自停业歇业,严重影响村民利益,或乙方作业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及造成其他重大、紧急可能危害公共安全行为的,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决定由甲方或指派他人临时接管乙方的承包项目,乙方必须赔偿因自己的责任所造成的经济损失,事故处理后是否恢复履行合同另议。

4、甲方有权协同劳动监察部门对乙方用工情况进行检查,有权要求乙方按招标要求保障员工的福利待遇。甲方不承担任何由于乙方未办理员工劳动关系由此而产生的纠纷等责任。乙方必须按国家的劳动法律法规规定与所有员工确立合法的劳资关系,签定劳动合同,为所有员工办理购买社会保险及有关工伤人身意外保险。若员工发生事故,必须按有关规定处理,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和责任全部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若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5、甲方有权对辖区每个村民小组、每段路及横街背巷、每一片地方的保洁、清运等工作状况,进行不定期检查考核,并结合上级的巡查报告及村民的日常投诉,发现问题乙方要及时整改并作为当月考核的依据。

6、遇重大活动或检查突击任务需要时,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做好重点保洁保障工作,乙方应积极配合。

7、甲方应积极协助乙方解决在合同期内出现的相关问题。

(二)乙方权利和义务

1、在合同期内,乙方在每季度10日前(法定的公休节假日顺延)向甲方领取上季度的实额应发承包费(应扣除或暂扣等的费用除外)。

2、乙方必须依照本合同规定的作业形式、作业质量标准及行业有关作业规范,作业质量标准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所承包作业项目范围、承包事项的工作。

3、乙方及其雇用的员工应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村规民约,如果乙方及其所雇用的工人违反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所造成的后果由其或乙方自行负责,与甲方无关。

4、乙方必须根据国家、省、地方和本市环卫行政主管部门、环卫专业管理部门颁布的各项环卫作业规范、安全规范、质量标准,建立自身的运营管理机制和质量检查机制、实行自查自纠,并定期向环卫专业管理部门通报执行合同情况,若出现严重的质量问题或安全事故,在采取措施补救的同时,当日应向甲方及其街环卫专业管理部门报告,若出现紧急事故,应在2小时内报告环卫行政主管部门。

5、乙方必须按国家的劳动法律法规规定与员工确立合法的劳资关系,并签定劳动合同,为员工购买社会保险及办理有关工伤人身意外保险。乙方与工人签定的劳动合同及人身意外保险手续应送甲方备案,但甲方对此不负有任何审查监督义务。若员工发生事故,乙方必须按有关规定妥善处理,一切经济损失和各项费用由乙方承担,若因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向甲方作出赔偿。

6、乙方应按安全的要求,确保个人安全和第三者的安全,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足所造成的事故责任和发生费用,工作过程的交通安全维护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乙方在合同期间发生的工伤、意外事故、劳资纠纷、债权债务等均与甲方无关,若因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向甲方作出赔偿。

7、乙方有义务参加甲方通知的相关作业会议,通报作业情况,完善作业措施,提高作业水平。

8、乙方必须自觉接受甲方及其各级环卫行政主管部门和环卫专业管理部门及劳动监察部门的管理、监督和检查,根据需要提供相关的检查文件和资料,以及作必要的解释和说明,乙方不得阻扰检查人员的检查工作。如遇突发事件或重大活动的突击任务,乙方须无条件服从甲方的安排,一年中如不服从安排达三次以上的,甲方将有权解除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9、遇到特殊情况,甲方需要乙方安排加班,乙方应无条件服从,甲方不再因此发给乙方加班费用。

10、乙方必须对企业员工进行道德教育和工作培训。教育职工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环卫作业操作规程。员工应经环卫专业培训后方可上岗作业。

11、合同期内,乙方不得将合同抵押、擅自转包或分包给他人,一经发现按照违约处理,甲方将有权解除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12、乙方要明细每位环卫工人的工作地段及业务范围,并将月工作计划、月分工表和月工资发放表报甲方备案。

九、合同的解除、终止

1、由于政策的变化和其它甲乙双方之外的原因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履行过程中遇到合同所述范围被纳入政府旧改的,视为合同终止。合同终止后,乙方应妥善做好承包项目的移交工作,按甲方的要求做好善后清理工作,甲方确认乙方完善所有交接工作并双方核对所有账目无异议后30日内无息退还乙方履约保证金。

2、合同期满后,如乙方在合同期内没有发生违约,甲方将在合同期满甲方确认乙方完善所有交接工作并双方核对所有账目无异议后30日内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如乙方有违约行为,甲方可视情况没收履约保证金或充抵罚款。

十、附则

1、双方约定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3天内,乙方根据甲方委托承包事项,办理接管验收手续。

2、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合同具有相同等效力。

3、本合同之附件均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4、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5、在合同期内,如甲、乙双方发生争议,应当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功,可向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式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份,招标代理公司执1份。

(以下无正文)

(本页为签署页)

甲方(盖章):广州市番禺区石壁街都那村股份合作经济社

法定代表人:

联系地址:广州市番禺区石壁街都那南路36号

联系电话:020-84771514

村务监督委成员签字: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开户名称:

银行账号:

开 户 行: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投 标 文 件

(正本/副本)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供应商名称(盖公章):

日 期:

响应文件目录索引表


序号

文件名称

页码范围

1

资格性审查目录索引表

2

符合性审查目录索引表

3

价格评审目录索引表

4

技术、商务评审目录索引表

5

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6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7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8

响应承诺函

9

实质性指标响应表

10

首轮报价表

11

分项报价表

12

中小企业声明函

13

监狱企业

14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15

政策功能情况

16

公平竞争承诺书

17

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承诺书

18

企业情况表

19

同类业绩情况一览表

20

拟派本项目团队情况一览表

21

采购需求响应表

22

整体技术/服务方案(格式自定)

23

各类证明材料

24

联合体共同响应协议书

注:请供应商根据此表在“页码范围”一栏填写各文件内容所在页码,如没有提供相应文件,请在“页码范围”一栏打“/”。

一、目录索引表

(一)资格性审查目录索引表


序号

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

证明文件页码范围

(一)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分公司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4.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二)

供应商不得与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有任何的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三)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四)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五)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符合性审查目录索引表


序号

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

证明文件页码范围

(一)

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

(二)

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提交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含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

响应承诺函已提交并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且响应有效期不少于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载明的响应有效期

(四)

投标报价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进行报价,报价(指无附加条件报价)唯一确定且没超过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关键、主要内容无漏项;

(五)

响应文件完全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实质性条款(即标注★号条款)、无负偏离的

(六)

响应文件未出现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约定的被认定为无效响应的情形

(三)价格评审目录索引表


序号

评审因素

证明文件页码范围

(一)

首轮报价表(报价表)

(二)

分项报价表

(三)

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

(四)

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有)

(五)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

(六)

政策功能情况(如有)

(四)技术、商务评审目录索引表


评审因素

证明文件页码范围

技术部分

商务部分

注:供应商应当根据技术及商务评审打分内容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如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磋商小组有权认为不具备或不符合,并影响供应商的得分。

二、证明文件

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广东正廉咨询有限公司:

本公司 (供应商名称) 参与本项目响应,并做出以下声明:

(一)我公司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我公司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我公司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我公司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我公司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我公司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我公司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我公司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存在任何的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三)我公司不存在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情况;如存在以上情况,我公司承诺参加该采购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其他采购活动无效;

(四)我公司与其他供应商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如存在以上情况,我公司承诺参加该采购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无效;

(五)我公司承诺不与其他企业(公司)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

特此声明!

说明:

1.供应商需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供应商资格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并附后,所有资料都必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2.本声明函如有虚假或与事实不符的,作无效响应处理。

供应商名称(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先生/女士,现任我单位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

法定代表人性别 :

年 龄:

身 份 证 号 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供应商名称(盖公章):

日 期:


法定代表人

居民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正、反面)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书声明:____(姓名)____是注册于 (国家或地区)的(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有效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现授权 (姓名、职务) 作为我公司的全权代理人,就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为: )的响应和合同签订,以我方的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宜。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限。

本授权书有效期与我方响应文件中标注的响应有效期相同,自签章之日起生效,特此声明。

供应商名称(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职 务:

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职 务:

被授权人

居民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正、反面)

日期:

响应承诺函

致:广东正廉咨询有限公司

你方组织的 (项目名称) 的磋商(项目编号为: ),我方愿参与响应。

我方确认收到贵方提供的 (项目名称) 的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

我方在参与响应前已详细研究了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澄清、修改文件(如有)和所有已提供的参考资料以及有关附件,我方完全明白并认为此竞争性磋商文件没有倾向性,也不存在排斥潜在供应商的内容,我方同意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相关条款,放弃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提出误解和质疑的一切权力。

(供应商名称) 作为供应商正式授权(授权代表全名,职务)代表我方全权处理有关本次响应的一切事宜。

我方已完全明白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所有条款要求,并申明如下:

(一)按竞争性磋商文件提供的投标报价详见《首轮报价表》。

(二)本响应文件的有效期为自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日历日。如中标(成交),有效期将延至合同终止日为止。在此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均至响应截止日有效,如有在响应有效期内失效的,我方承诺在中标(成交)后补齐一切手续,保证所有资格证明文件能在签订采购合同时直至采购合同终止日有效。

(三)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报价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

(四)我方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投标价或任何贵方可能收到的响应。

(五)我方如果中标(成交),将保证履行竞争性磋商文件及其澄清、修改文件(如有)中的全部责任和义务,按质、按量、按期完成《采购需求》及《合同书》中的全部任务。

(六)我方作为法律、财务和运作上独立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供应商,在此保证所提交的所有文件和全部说明是真实的和正确的。

(七)我方投标报价已包含应向知识产权所有权人支付的所有相关税费,并保证采购人在中国使用我方提供的货物或服务时,如有第三方提出侵犯其知识产权主张的,责任由我方承担。

(八)我方接受采购人委托向贵方支付代理服务费,项目总报价已包含代理服务费,如果被确定为中标(成交)单位,承诺向贵方足额支付。(若采购人支付代理服务费,则此条不适用)

以上内容如有虚假或与事实不符的,磋商小组可将我方做无效响应处理,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九)我方对在本函及响应文件中所作的所有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十)所有与本次磋商有关的函件请发往下列地址:

收件单位:

收件地址:

邮政编码:

收件人姓名:

联系电话:

供应商名称(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备注:响应承诺函中承诺的响应有效期应当不少于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载明的响应有效期,其他内容不得擅自删改,否则视为无效响应。

实质性指标响应表

序号

实际性响应条款

响应情况

响应页码

1

2

……

注:

1.供应商须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所有“★”号指标进行响应,并按响应文件中响应页码填写此表,本表内容不得擅自修改。

2.请在“响应情况”中填写“响应”或者“不响应”,不能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带“★”号的条款的,当作无效响应处理。

3.请供应商认真填写本表内容,如填写错误将可能导致响应无效。

4.如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未设置“★”号指标,可不填写本表。

供应商名称(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首轮报价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采购包:


供应商名称

投标报价(元)

注:

1.投标报价应唯一确定,对含糊不清或不确定的投标报价将视为无效报价。

2. 投标报价的小数点后保留2位有效数。

供应商名称(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分项报价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采购包:

供应商名称:

序号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期限

服务标准

单价

数量

总价

注:以上表样仅供参考,请供应商根据实际情况选用

供应商名称(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以下格式文件由供应商根据需要选用)

中小企业声明函(所投产品制造商为中小企业时提交本函,所属行业应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明确的本项目所属行业)

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 (采购单位名称) 的 (项目名称) 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 ,属于 (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行业;制造商为 (企业名称) ,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 ,属于 (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行业;制造商为 (企业名称) ,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名称(盖章):

日期: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2:供应商应当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供应商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在实际操作中,供应商希望获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支持的,应从制造商处获得充分、准确的信息。对相关制造商信息了解不充分,或者不能确定相关信息真实、准确的,不建议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承建本项目工程为中小企业或者承接本项目服务为中小企业时提交本函,所属行业应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明确的本项目所属行业)

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 (采购单位名称) 的 (项目名称) 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 ,属于 (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 ,属于 (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名称(盖章):

日期: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2:供应商应当自行核实是否属于小微企业,并认真填写声明函,若有虚假将追究其责任。

(以下格式文件由供应商根据需要选用)

监狱企业

提供由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以下格式文件由供应商根据需要选用)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 (采购单位名称) 的 (项目名称) 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名称(盖章):

日期:

注:本函未填写或未勾选视作未做声明。

(以下格式文件由供应商根据需要选用)

政策功能情况


类别

投标产品

(规格型号)

生产者

(制造商)

证书编号

所投节能产品金额

节能

产品

节能产品总金额:

节能产品金额占总投标报价比重: %

环境标志产品

投标产品

(规格型号)

生产者

(制造商)

证书编号

所投环境标志产品金额

环保标志产品总金额:

环保标志产品占总投标报价比重: %

说明:

1.属于品目清单范围内的节能或环境标志产品,应当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2.未提供产品认证证书不予价格扣除。

供应商名称(盖章):

日期:

公平竞争承诺书

我方郑重承诺:我方保证所提交的相关资质文件和证明材料的真实性,有良好的历史诚信记录,并将依法参与 (项目名称) 的公平竞争,不以任何不正当行为谋取不当利益,否则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供应商名称(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承诺书

致:广东正廉咨询有限公司

如果我方在贵公司组织的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中被确定为成交供应商,我方保证在领取《成交通知书》之时,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向贵公司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我方如违约,愿凭贵公司开出的违约通知,从采购人在支付我方的中标(成交)合同款中代为扣付。

特此承诺!

供应商名称(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企业情况表

单位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单位性质

注册资金

注册地址

营业期限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传真

经营范围

单位简介及机构设置

员工数量

共 人,其中,高级职称 人,中级职称 人

财务情况

年度

主营收入

(万元)

收入总额

(万元)

利润总额(万元)

净利润

(万元)

资产负债率

同类业绩情况一览表


序号

业主名称

项目名称

金额(元)

签订合同时间

竣工验收报告时间

业主单位联系人及电话

注:根据上述业绩情况,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附评审标准要求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名称(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拟派本项目团队情况一览表


序号

姓名

职称或学历

年龄

经验年限

曾主持/参与的同类项目经历

电话

本项目中

拟担任职务

注: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附评审标准要求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名称(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采购需求响应表


序号

竞争性磋商文件条款描述

响应文件响应的具体内容

偏离情况

证明文件页码

(一)技术条款响应情况

(二)商务条款响应情况

注:

1.供应商必须对应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需求”中的内容逐条响应。如有缺漏,缺漏项视同不符合招标要求。

2.如有偏离,应在“偏离情况”栏内注明“正偏离/负偏离”,并在“说明”栏内予以说明;如无偏离,应在 “偏离情况”栏内注明“无偏离”。

3.供应商响应采购需求应具体、明确,含糊不清、不确切或伪造、变造证明材料的,按照不完全响应处理。构成提供虚假材料的,移送监管部门查处。

供应商名称(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整体技术/服务方案(格式自定)

供应商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内容和顺序,对完成整个项目提出相应的方案及提供认为必要的其它内容。

各类证明材料

1.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2.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

(以下格式文件由供应商根据需要选用)

联合体共同响应协议书

立约方:(甲公司全称)

(乙公司全称)

(……公司全称)

(甲公司全称)、(乙公司全称)、(……公司全称)自愿组成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的响应活动。经各方充分协商一致,就项目的响应和合同实施阶段的有关事务协商一致订立协议如下:

一、联合体各方关系

(甲公司全称)、(乙公司全称)、(……公司全称)共同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本项目的响应。(甲公司全称)、(乙公司全称)、(……公司全称)作为联合体成员,若成交,联合体各方共同与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二、联合体内部有关事项约定如下:

1.(甲公司全称)作为联合体的牵头单位,代表联合体双方负责响应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

2.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响应文件,切实执行一切合同文件,共同承担合同规定的一切义务和责任,同时按照内部职责的划分,承担自身所负的责任和风险,在法律在承担连带责任。

3.如果本联合体成交,(甲公司全称)负责本项目___________部分,(乙公司全称)负责本项目___________部分。

4.如成交,联合体各方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书,并就成交项目向采购人负责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5.联合体成员(公司全称)为(请填写:小型、微型)企业,将承担合同总金额_____%的工作内容(联合体成员中有小型、微型企业时适用)。

三、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或作为其它联合体项目组成员参与本采购包响应。因发生上述问题导致联合体响应无效,联合体的其他成员可追究其违约责任和经济损失。

四、联合体如因违约过失责任而导致采购人经济损失或被索赔时,本联合体任何一方均同意无条件优先清偿采购人的一切债务和经济赔偿。

五、本协议在自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内有效,如获成交资格,合同有效期延续至合同履行完毕之日。

六、本协议书正本一式_____份,随响应文件装订_____份,送采购人_____份,联合体成员各一份;副本一式_____份,联合体成员各执_____份。

甲公司全称:____(盖章)________

____年____月 ____日

乙公司全称:____(盖章)________

____年____月 ____日

……公司全称:____(盖章)________,

____年____月 ____日

注:1.联合响应时需签本协议,联合体各方成员应在本协议上共同盖章确认。

2.本协议内容不得擅自修改。此协议将作为签订合同的附件之一。


标签: 环卫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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