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雅安至叶城国家高速公路拉萨至日喀则机场段工程施工第七标段项目经理部钢护筒询价采购公告

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雅安至叶城国家高速公路拉萨至日喀则机场段工程施工第七标段项目经理部钢护筒询价采购公告

发布单位:中国铁建/中铁十七局/四公司/拉日七标项目
发布时间:2024-04-30 10:12:12
投标截至时间:2024-05-06 10:00:00
内容:

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雅安至叶城国家高速公路拉萨至日喀则机场段工程施工第七标段项目经理部钢护筒询价采购公告

编号:ZT17-4GSLR-2024-2

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雅安至叶城国家高速公路拉萨至日喀则机场段工程施工第七标段项目经理部以询价方式采购下列物资,本次询价只接受在铁建云采平台注册通过审核成为合格供应商的供应商报价。请有意参加询价采购的供应商于2024年5月1日上午9:00至2024年5月6日上午10:00在铁建云采平台进行报价(节假日不休),未在规定期间内报价的视为无效,多次报价以首次报价为准。不接受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报价人投标。

其中报价文件资料包括

1.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纳税资质证明;

2.报价一览表。

备注:①所有资料需加盖公章,所有报价文件资料应扫描到一个PDF文档内,报价人需在报价时间截止前登录铁建云采平台((http://www.crccep.com)线上进行报价文件递交,标题格式为:采购编号+包件编号+报价单位名称),报价人须在报价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报价文件的上传及报价维护。

②开启报价时间:2024年5月6日10:00时

③本次开启报价在铁建云采平台进行线上开启,报价人需在开标前10-30分钟进入开标大厅,具体流程见《铁建云采平台投标人操作手册》。

一、拟采购货物一览表

序号

包件号

物资名称

型号规格

单位

数量

采购人

交货地址

交货期


备注

1

GHT-01

钢护筒

φ1180*10mm

3.49

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雅安至叶城国家高速公路拉萨至日喀则机场段工程施工第七标段项目经理部

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雅安至叶城国家高速公路拉萨至日喀则机场段工程施工第七标段项目经理部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结束

3米/节

具体规格详见图纸

2

钢护筒

φ1380*10mm

23.131

3米/节的20节,

2米/节的4节。

3

钢护筒

φ1480*10mm

4.378

3米/节

4

钢护筒

φ1580*10mm

15.578

2米/节

5

钢护筒

φ1680*10mm

3.313

2米/节

合计



49.89






二、与采购货物相关的要求

1、本次询价为整体采购,询价响应供应商报价时须写明单价、到站价和运距,报价包含货物制造、运输、装卸、售后服务等交付采购人使用前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收到报价后采购人不再考虑任何调整因素。

2、交货期:按照以采购方每批次“计划单”中具体约定时间为准。

3、交货地点:拉萨市曲水县茶巴拉乡拉日七标项目工地现场。

4、询价响应供应商注册资本要求应不低于500万元(含)人民币,必须提供产品的质量保证说明及售后服务承诺。询价响应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制造标准及技术规范等,必须符合最新相关国家标准、部颁标准相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并且提供相关检验检测报告。

5、采购方在确定成交供应商后有权对成交产品的结构、规格做适当调整,调整内容将以工作联系函形式提前发至供应商。

6、售后服务:本批采购货物若在验收阶段出现不符合规格或质量标准,供应商必须接受退货要求,并在采购人规定期限内等量补运合格产品,若未按时交付影响采购人使用,供应商必须承担由此给采购单位造成的后续经济损失。

7、报价方不得虚报各项技术指标(详细技术指标相关问题,请与采购人及时联系),所供货物若不能符合技术要求,成交供应商必须接受全额退还货款,并承担由此给采购单位造成的经济损失。

8、验收方法及标准

(1)验收依据:询价文件、厂家货物技术标准说明及国家有关的质量标准规定,均为验收依据。

(2)货物验收:货物运抵采购人指定交货处后由双方对照采购清单及技术要求进行验收。

9、运输

9.1卖方交付的物资应分别按照合同要求交至指定的到货地点。

9.2卖方应充分考虑和了解施工地点的地理位置和运输条件,采用合适有效的运输和物资交付方式,制定保证工程所需物资按时、按量供应的具体措施。

三、技术规格书

采用技术标准

钢护筒满足《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JTG/TF50-2011)、《焊接钢管》(GB/T 3091-2015)等标准规范,同时满足买方技术要求(详情见附件二:钢护筒技术图纸)。

四、结算和付款

1、钢护筒结算价格实行固定价结算。

2、每月16日至次月15日为一个供应结算期,卖方凭买方指定验收人员签字确认的交货验收清单、已交货且未结算物资应付货款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实行一票制)及付款申请书,按月向甲方结算货款。

3、付款方式:买方收到上述所有资料后,根据业主工程款计价拨付情况6个月支付乙方当期70%的货款,9个月后支付乙方当期25%的货款,剩余5%留作质量保证金,在甲方整体工程经业主验收后一个月内无息支付。特殊情况如业主计价拨款滞后等非甲方原因造成支付困难、资金不到位等,付款期可适当顺延,顺延期无利息及滞纳金。

支付方式:银行支付(包括转账、电汇、各类承兑汇票、云信、铁建银信等),乙方自愿承担贴现等费用,并同意按照甲方要求,注册办理“铁建银信”业务相关规定、流程。

五、履约保证金

履约担保的形式:履约保证金由中标单位在合同签订后,在第一期供货款中扣除,第一期供货款不足的,剩余部分在第二期供货款中扣除,以此类推,待合同正常履行完毕且双方无任何争议后无息退还。

履约担保的金额:合同总价的2%,但每份合同的履约保证金总计最高不超过10万元。

六、联系方式

1、采购组织机构: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雅安至叶城国家高速公路拉萨至日喀则机场

段工程施工第七标段项目经理部

2、采购人: 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雅安至叶城国家高速公路拉萨至日喀则机场

段工程施工第七标段项目经理部。

地 址: 拉萨市曲水县茶巴拉乡中铁十七局拉日七标项目经理部。

联 系 人:蔡冰 联系电话:181*****899 电子邮件:*********@qq.com

2024年4月30日


,雅安,拉萨,日喀则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钢护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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