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垦农发异地搬迁重建农业生产晒谷场2,9大队配套设施项目的招标公告

苏垦农发异地搬迁重建农业生产晒谷场2,9大队配套设施项目的招标公告


苏垦农发异地搬迁重建农业生产晒谷场(2,9大队)配套设施项目的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A320*****240***** 项目名称 苏垦农发异地搬迁重建农业生产晒谷场(2,9大队)配套设施项目
标段编号 A320*****240*****003001 标段名称 苏垦农发南通分公司新建烘干线项目
招标人名称
代理机构名称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工程地点
工程规模
标段具体信息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报名地点
公告发布日期
计划开工时间 计划竣工时间
公告开始时间 2024年4月30日 公告结束时间 2024年5月28日
工程类型 材料设备采购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企业业绩、信誉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其他条件
公告信息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是 苏垦农发异地搬迁重建农业生产晒谷场(2,9大队)配套设施项目,已经 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 批准建设,批文号 通开发行审备【2023】265号,项目业主为江苏省农垦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上市募集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苏垦农发南通分公司新建烘干线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苏垦农发南通分公司新建烘干线项目,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本项目总投资约498万元;

2.2交货地点:南通市开发区锦绣路东、竹兴路北;

2.3交货期或交付使用期:签订合同之日起135日历天内交货、安装、调试完毕并具备验收条件(2024年10月10全部工程必须竣工试运行,2024年10月15日能投入正常运行);

2.4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5质量标准: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招标项目相同标段中同时参加投标,一经发现,将视同围标处理;

3.3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4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 4 30 日至2024 5 28 9 30

4.2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标证通”、“国信CA”或“CFCA””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公告及资格预审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 5 28 9 30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工程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图纸、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资料的具体内容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公布。

9.特别提醒:

(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均不予接受。

(3)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 监督管理

联系方式0513-********,邮箱:ntkfqggb@163.com。地址: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宏兴路9号能达大厦西裙楼5楼行政审批局(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

江苏省农垦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希地丰华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南通市苏锡通园区江安路33号福地商业广场农垦办公大楼

地址

南通经济开发区创业外包服务中心E座1901室

联系人

陈主任

联系人

顾欢欢

电话

153*****356

电话

0513?********

2024年4月30日

招标人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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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E-mail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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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信息 请申请人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 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 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 。
特殊公告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是 苏垦农发异地搬迁重建农业生产晒谷场(2,9大队)配套设施项目,已经 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 批准建设,批文号 通开发行审备【2023】265号,项目业主为江苏省农垦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上市募集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苏垦农发南通分公司新建烘干线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苏垦农发南通分公司新建烘干线项目,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本项目总投资约498万元;

2.2交货地点:南通市开发区锦绣路东、竹兴路北;

2.3交货期或交付使用期:签订合同之日起135日历天内交货、安装、调试完毕并具备验收条件(2024年10月10全部工程必须竣工试运行,2024年10月15日能投入正常运行);

2.4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5质量标准: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招标项目相同标段中同时参加投标,一经发现,将视同围标处理;

3.3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4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 4 30 日至2024 5 28 9 30

4.2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标证通”、“国信CA”或“CFCA””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公告及资格预审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 5 28 9 30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工程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图纸、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资料的具体内容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公布。

9.特别提醒:

(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均不予接受。

(3)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 监督管理

联系方式0513-********,邮箱:ntkfqggb@163.com。地址: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宏兴路9号能达大厦西裙楼5楼行政审批局(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

江苏省农垦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希地丰华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南通市苏锡通园区江安路33号福地商业广场农垦办公大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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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经济开发区创业外包服务中心E座1901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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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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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A320*****240***** 项目名称 苏垦农发异地搬迁重建农业生产晒谷场(2,9大队)配套设施项目
标段编号 A320*****240*****003001 标段名称 苏垦农发南通分公司新建烘干线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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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名称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工程地点
工程规模
标段具体信息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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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发布日期
计划开工时间 计划竣工时间
公告开始时间 2024年4月30日 公告结束时间 2024年5月28日
工程类型 材料设备采购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企业业绩、信誉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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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是 苏垦农发异地搬迁重建农业生产晒谷场(2,9大队)配套设施项目,已经 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 批准建设,批文号 通开发行审备【2023】265号,项目业主为江苏省农垦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上市募集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苏垦农发南通分公司新建烘干线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苏垦农发南通分公司新建烘干线项目,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本项目总投资约498万元;

2.2交货地点:南通市开发区锦绣路东、竹兴路北;

2.3交货期或交付使用期:签订合同之日起135日历天内交货、安装、调试完毕并具备验收条件(2024年10月10全部工程必须竣工试运行,2024年10月15日能投入正常运行);

2.4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5质量标准: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招标项目相同标段中同时参加投标,一经发现,将视同围标处理;

3.3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4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 4 30 日至2024 5 28 9 30

4.2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标证通”、“国信CA”或“CFCA””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公告及资格预审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 5 28 9 30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工程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图纸、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资料的具体内容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公布。

9.特别提醒:

(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均不予接受。

(3)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 监督管理

联系方式0513-********,邮箱:ntkfqggb@163.com。地址: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宏兴路9号能达大厦西裙楼5楼行政审批局(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

江苏省农垦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希地丰华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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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是 苏垦农发异地搬迁重建农业生产晒谷场(2,9大队)配套设施项目,已经 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 批准建设,批文号 通开发行审备【2023】265号,项目业主为江苏省农垦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上市募集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苏垦农发南通分公司新建烘干线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苏垦农发南通分公司新建烘干线项目,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本项目总投资约498万元;

2.2交货地点:南通市开发区锦绣路东、竹兴路北;

2.3交货期或交付使用期:签订合同之日起135日历天内交货、安装、调试完毕并具备验收条件(2024年10月10全部工程必须竣工试运行,2024年10月15日能投入正常运行);

2.4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5质量标准: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招标项目相同标段中同时参加投标,一经发现,将视同围标处理;

3.3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4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 4 30 日至2024 5 28 9 30

4.2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标证通”、“国信CA”或“CFCA””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公告及资格预审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 5 28 9 30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工程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图纸、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资料的具体内容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公布。

9.特别提醒:

(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均不予接受。

(3)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 监督管理

联系方式0513-********,邮箱:ntkfqggb@163.com。地址: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宏兴路9号能达大厦西裙楼5楼行政审批局(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

江苏省农垦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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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配套设施 异地搬迁 重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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