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00吨纺丝染料及1500吨助剂中间体研发及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第二次公示

5000吨纺丝染料及1500吨助剂中间体研发及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第二次公示


新疆兵团勘测设计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承接的《克拉玛依苏通精细化工有限公司新型环保年产5000吨纺丝染料及1500吨助剂、中间体研发及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评价、污染防治措施分析以及评价结论基本完成。现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 28号)第八条的规定,对拟建项目进行环境影响公示,通过环保公示的方式收集公众就本工程建设提出的各种意见和建议,并在经济合理、技术可行的前提下,将公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充分体现在本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和环境保护设计中,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消除或减轻工程建设过程中及工程建成运行后可能带来的环境影响。

向公众公告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1)项目名称:克拉玛依苏通精细化工有限公司新型环保年产5000吨纺丝染料及1500吨助剂、中间体研发及生产项目建设项目

(2)建设单位:克拉玛依苏通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3) 建设性质:新建

(4)建设地点:兵团七师五五工业园区,厂址中心地理坐标为北纬44°5047.50",东经84°5159.03"。

(5)建设内容:5000t/a纺丝染料、1500t/a中间体。

(6) 建设投资:8900万元。

(7) 总占地面积:39412m2

(8)年操作时间:300天

(9)总定员:全厂总定员100人,其中生产工人80人,占80%,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服务人员20人,占20%。实行四班三运转,工作制度为每人每周工作5天,每天工作8小时,补缺勤人员按生产工人的7%配备。

(10)给水

园区近期供水水源主要包括泉沟水库(生产用水水源)及达子庙水源地(生活用水水源),近期泉沟水库水源地每年调配生产用水3000万m;远期经泉沟水库水源可调节生产用水5000万m,达子庙水源地近远期每年分别向园区调配生活用水106.5万m、156.43万m。根据生产、生活用水对水质、水压的不同要求,厂区给水系统分为生活给水系统、生产给水系统、稳高压消防给水系统、循环水系统。生产过程中用水单元主要为生产用水和蒸汽系统补给水,设备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生活用水直接取自园区管网。本项目新鲜水用量约为9.75t/h。

(11)排水

拟建项目排水主要是生产排水、车间地面及设备清洗废水排水、职工生活污水。厂区排水系统施行清污分流制,排水管网全厂分布,其中生产污水经过厂区的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由园区管网收集最终进入五五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全厂产生的污水量约15525m3/a。

本项目生产设备总用水量100.28万m3/a,其中新鲜水量为7.022万m3/a,循环用水量为92.5万m3/a,回用水用量为7650 m3/a,水的回用率为93%。

(12)蒸汽、采暖

厂区内热负荷主要为生产用热及采暖热负荷,本项目采用蒸汽作为热源,其中生产用蒸汽耗量平均12.5t/h,压力0.4Mpa,厂区需采暖的面积为12480m2,采暖热负荷按60W/m2考虑,总热负荷为748800W,均由园区供热厂集中提供。

(13)供电

五五工业园区电源由园区内热电厂(总装机2*485MW)供给,现状建设用地电源由奎屯电厂(总装机2*300MW)设专线引来,也可做备用电源。

依据园区规划期末总用电计算负荷预测值,同时考虑电力输送距离结合供电可靠性“N-1”原则,确定该园区一次送电网的电压等级为220KV,高压送电线路为220KV两路。除热电厂220KV升压站外,根据负荷特性及分布情况,在该工业园区南部需另建一座220/110/35KV变电站。两变电站220KV联网运行。

工业园区内部二次送电网包括110KV、35KV的送电线路及变电所。根据整个园区地块近期及远期的开发,结合个别地块的负荷特殊性,园区内再分建2个电压等级为110KV的变电站(其中一个110KV变电站的供电容量为4*80MW,另一个110KV变电站的供电容量为3*80MW),其它地块的供电由所属区域的220KV或110KV变电站按各地块的负荷特性及供电需要,分别采用110KV或35KV的供电。本项目用电完全依托园区供电管网,根据项目可研资料,厂区内设配电室,全厂用电量约156.6万KWh。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及环保措施分析

1、施工期环境影响及措施分析

施工期建材的运输,可能会造成沿途道路旁噪声、扬尘污染。场地平整的扬尘、噪声会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具体措施如下:

(1)废气防治措施和要求

①本项目施工过程中使用的建筑材料,施工单位必须加强施工区域的管理,可在施工厂区设置围栏。

②建筑材料堆场以及混凝土拌合应定点定位,并采取防尘抑尘措施,如在大风天气,对路面和散料堆场采用水喷淋防尘,或用篷布遮盖料堆。干旱多风季节可增加洒水次数,以保持下垫面和空气湿润,减少起尘量。

③加强运输管理,如运输车辆应加盖篷布,不能超载过量;坚持文明装卸,避免使用散装水泥,运输车辆卸完货后应清洗车厢。

④合理安排施工计划,避免在多风季节施工。

⑤对可能产生扬尘的建筑材料加盖篷布或避免露天堆放;

⑥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环保教育,提高施工人员的环保意识,坚持文明施工、科学施工,减少施工期的大气污染。

(2)废水防治措施和要求

①定期清洁建筑施工机械表面不必要的润滑油及其它油废,对废油应妥善处置;

②加强施工机械设备的维修保养,避免在施工过程中燃料油的跑、冒、滴、漏;

③施工时产生的泥浆水未经处理不得随意排放,不得污染现场及周围环境;

④不得随意在施工区域内冲洗汽车,对施工机械进行检修和清洗时必须定点,检修和清洗场地必须经水泥硬化。

(3)噪声防治措施和要求

设备选型上应采用低噪声设备,如液压机械代替燃油机械,振捣器采用高频振捣器等。固定机械设备与挖土、运土机械(如挖土机、推土机等)可通过排气管消声器和隔离发动机振动部件的方法降低噪声;设备常因松动部件的振动或消声器的损坏而增加其工作时的噪声级。对动力机械设备进行定期的维修、养护。

(4)固废防治措施

①必须外运的弃土以及建筑垃圾应运至专门的建筑垃圾堆放场;生活垃圾应及时交由环卫部门清运统一处置。

②在工程竣工后,施工单位应拆除各种临时施工设施,并负责将工地的剩余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处理干净,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建设单位应负责督促施工单位的固体废弃物处置清理工作。

2、运行期环境影响与环保措施分析

(1)废气污染及环保措施

由于本项目依托园区热电厂提供生产生活热源,故本项目大气污染物集中在生产工艺废气上,分为有组织排放废气和无组织排放废气。

①有组织排放废气,一是生产中各反应桶产生的酸性废气(工艺废气);二是喷雾干燥塔排放的含尘废气。

a.工艺废气:生产中各反应桶会产生HCl、CO2、N2、NOx及硫酸雾等废气,本项目盐酸由高位储罐自流滴加进入反应桶,除大部分参与反应外,其余过量盐酸采用液碱或纯碱中和,HCl挥发量较小,而CO2、N2 属惰性气体,对环境影响较小,亚硝酸分解产生的NO与空气中的氧气反应生成NO2,另外磺化反应中投入的盐酸及浓硫酸会有硫酸雾产生。建设项目拟在各反应桶上方设置集气罩,收集反应桶内的散逸废气,集中进入安装在车间顶部的废气洗涤塔进行处理,由20m高的排气筒达标排放。

b.喷雾干燥塔排放的含尘废气,来自干燥厂房的染料干燥、破碎、包装工序,喷雾干燥塔产生的染料尘经过水膜除尘器处理后,由15m高的排气筒达标排放。

②无组织排放废气,一是车间内固体粉料投加产生的粉尘无组织排放,二是盐酸、硫酸储罐的无组织排放。

③大气环境防治措施

本项目活性染料车间的主要大气污染物为酸雾、氮氧化物;H酸生产车间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亦为酸雾,为了减少该部分工艺废气对环境的影响,工艺过程采用DCS程控,装置内设置尾气通道,各染料、中间体H酸车间尾气通过集气装置收集后,经过三级碱液(30%以下NaOH溶液)喷淋装置淋洗,除去酸雾和氮氧化物,盐酸、硫酸酸雾去除率可达到95%以上,氮氧化物去除率可达到90%以上,废气经过处理后排放浓度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新污染源二级标准限值,最后由20m高的排气筒排入大气。

干燥厂房喷雾干燥塔产生的染料尘经过水膜除尘器处理后,染料尘去除率可以达到95%以上,经过处理后排放浓度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新污染源二级标准限值,最后由15m高的排气筒达标排放。

为控制无组织废气污染物的排放量,必须以清洁生产的指导思想,对物料的运输、贮存、投料、反应、出料、产品的存贮及尾气吸收等全过程进行分析,调查废气无组织排放的各个环节,以减少废气无组织排放量。

(2)废水污染及环保措施

本项目废水主要来自生产工艺废水、设备清洗废水、车间地面冲洗废水、废气洗涤水,以及生活污水。其中生产废水为活性染料工艺车间产生的盐析废水和其他废水,主要成分为COD、苯胺类、苯酚、盐分等;H酸工艺车间产生的母液萃取液,主要为亚硫酸钠、硫酸铵等还原性无机物,呈现高浓度COD。经过厂区污水处理站预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园区污水处理厂于2016年8月正式投运。本项目污水处理站处理工艺按照《染料工业废水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2036-2013)》进行设计,采用生化处理后,满足园区污水处理厂的污水水质的进水标准后,由园区污水处理厂收集后进行处理,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工艺选择“混凝沉淀+气浮”一级处理、“水解酸化+A2/O”二级生化处理、“臭氧-曝气生物滤池(BAF)”深度处理、“二氧化氯消毒法”消毒处理、“浓缩+双隔膜压滤技术+卫生填埋”污泥处理的技术路线,本项目污水处理依托园区污水处理厂可行。

(3)固废污染及环保措施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未完全反应的原料、反应生产的无机盐均留存于产品中,并不影响产品品质,如得到纯物料比例不足的产品(即强度不足),可将其添加到其他生产批次得到的高强度产品中去,故不产生生产固废。本项目主要固废为污水处理站处理时产生的固废,如废水絮凝沉淀池底部渣滓、除尘废水沉淀渣滓、废活性炭生化处理污泥和盐析分离的浓液等;以及员工的生活垃圾。

固废处理处置措施为:本项目污水处理站产生的固废中,盐分可部分回用于生产,其余固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处置,建设单位在正式投产前,办理固废处置协议,并报当地环保部门备案;生活垃圾在厂内集中收集后由园区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4)噪声污染及环保措施

本项目主要噪声源为锅炉风机、空压机、水泵、冷却塔及引风机等,等效声级为75-90 dB(A)。项目进行设计时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且采取隔声减振措施,高噪声设备均安置在室内,通过房屋的隔声措施降低噪声向外环境的辐射;风机、空压机设置隔声罩、水泵设置基座减振,通过以上措施,可以降低噪声15-20 dB(A)。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主要评价结论要点

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园区规划要求,通过采取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风险防范措施和加强生产管理,并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规章,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严格执行各种污染物的国家排放标准,可将工程的建设对环境造成的不利影响降至最低。本工程的建设从环保角度考虑是可行的。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为方便关心本项目建设的公众能全面了解本次评价工作以及本项目建成后对周边的环境影响,特编写了《克拉玛依苏通精细化工有限公司新型环保年产5000吨纺丝染料及1500吨助剂、中间体研发及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自本公示刊登之日起十日内,任何关心本项目建设的单位、组织和个人均可到克拉玛依苏通精细化工有限公司或新疆兵团勘测设计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环评中心进行查阅,提出意见。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项目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对象以农七师为主,以及农七师五五工业园区的周围团场连队居民、相关主管部门以及对本项目关心的公众。本次公告主要征求公众对于建设项目对所在区域环境影响的看法:项目对环境的影响;项目对当地经济的影响;项目对受访者个人的影响;公众对项目的态度和关注程度;公众对项目的意见和建议。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在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传真、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
八、联系方式
(1) 单位名称:克拉玛依苏通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华凌贸易城5楼E区1号

联系电话:****-******* 传真:****-*******

联系人:顾猛 邮编:830002

(2) 单位名称:新疆兵团勘测设计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通信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建设路36号光明大厦24层环评中心

邮编:830002

联系电话:****-******* 传真:****-*******

联系人:姜 黎 电邮:xjbthpzx@163.com

克拉玛依苏通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新疆兵团勘测设计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二O一六年六月六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环保 染料 助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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