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盟人民医院废药品HW03、废弃实验药剂及药剂空瓶HW49处置项目招标公告

兴安盟人民医院废药品HW03、废弃实验药剂及药剂空瓶HW49处置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兴安盟人民医院废药品HW03(900-002-03)、废弃实验药剂及药剂空瓶HW49(900-047-49)处置项目,现向社会发出公告,请有经营资质企业报名参会。


一、基本项目情况

项目名称:兴安盟人民医院废药品HW03(900-002-03)、废弃实验药剂及药剂空瓶HW49(900-047-49)处置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资金:废药品HW03(900-002-03)、废弃实验药剂HW49(900-047-49)90元/公斤,药剂空瓶HW49(900-047-49)15元/公斤(不得高于预算金额,具体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

处置期限:5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近一年期内税务机关出具的无欠税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职业健康安全等三体系认证证书;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站的查询结果截图);

7.具有生态环境保护主管部门颁发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核准经营方式中包括:处置或利用;核准经营危险废物类别包括HW49(900-047-49);

8.标的物拉运必须由具有合法危险废物运输资质的单位承担,不具有危险废物运输资质的承包商可委托具有危险废物运输资质的单位进行拉运;需提供:运输单位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且在有效期之内,经营范围包括危险废物运输,与运输单位签订的运输协议或运输单位的承诺函;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项下的采购活动;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11.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服务内容及要求

1.服务内容:兴安盟人民医院废药品HW03(900-002-03)约671公斤、耗材约800公斤,升温毯约10公斤,废弃实验药剂及药剂空瓶HW49(900-047-49)二甲苯废液.丙二醇.异丙醇.甲酸.硫酸共计约106.5公斤,细胞毒性药品空瓶约80.22公斤,其它废液包装空瓶约1000公斤处置;

2.服务要求:满足资格要求的投标方,应承担项目实施中分拣、封存、包装、运输、装卸、标识、安全措施等相关一切费用。

四、报名材料要求

1.目录清晰;

2.报名企业的企业资质;

3.法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

4.公司简介、项目服务简介、企业征信证明、企业业绩(中标合同及中标通知书)、响应招标要求、产品参数对照表、投标项目方案、产品数据等相关材料装订成册且密封,一正三副,加盖企业公章。

五、违规责任

如发生串标行为,串标公司三年内禁止再参加我院任何招投标项目。串标法律依据与责任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六、公告期限及响应文件提交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截止时间:2024年05月20日。

七、报名地点

兴安盟人民医院门诊楼343办公室

联系人:郑伟 电话:136*****875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处置 药品 药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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