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市新中医医院吉安市第一中医医院项目设计

吉安市新中医医院吉安市第一中医医院项目设计

吉安市新中医医院(吉安市第一中医医院)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吉安市新中医医院(吉安市第一中医医院)项目设计招标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面向国内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吉安市新中医医院(吉安市第一中医医院)项目设计招标

2、项目招标单位:吉安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3、项目地址:高铁新区,五指峰大街以东,韶山西路以南,东塘大道以西,城上路以北。

4、项目规划设计范围及内容:项目总用地面积:*****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10万平方米;容积率:不超过1.5;建筑密度:不超过25%;绿地率:不少于30%;设计床位:550个;机动车停车位:1.2车位/100平方米建筑面积(地面车位不超过总车位20%,充电车位不少于总车位10%);非机动车停车位:1.0车位/100平方米建筑面积;建筑限高:80米。总投资约为6亿元。

5、招标范围:(1) 项目包括初步设计(含扩初及概算)、施工图设计(包括施工过程中的设计变更、图纸会审、技术交底、施工现场技术服务、各类验收服务)、所有施工图深化及二次深化设计、工程勘察配合、材料设施设备选型配合、技术参数和工程期间的其他相关服务等内容。(2)具体专业包括且不限于:总图、建筑、结构(含基坑围护、基坑支护)、深基坑、给排水、暖通、消防、电气(含高低压变配电系统)、有线电视、网络、防雷、电梯、围墙、人防、建筑弱电智能化、室内外装饰装修(含文化和艺术设计)、幕墙、泛光照明、抗震支架、厨房工艺、机械停车库(如有)、直升机停机坪(如有)、园林景观绿化、室外配套公用(含桥梁、管网、河道、市政配套等)、市政管道及道路、管线综合、绿色建筑、节能、装配式建筑、海绵城市、充电桩、交通影响评价报告及评审配合工作、BIM设计以及医疗工艺、医院专项设计(智能医院、医用气体、医用净化、中央纯水系统、辐射防护、物流运输、标识标志(含交通标识标线)、洁污分离、各专项实验室、研究中心、技术服务平台、气动传输(如有)、四网合一、室内分布等)和配套的专项设计等项目相关的全部设计工作。以上未列出但与本项目密切相关、必不可少的系统、专业、其他特殊工程和批准的投资计划所含项目的所有工程设计内容。(3)各阶段设计调整修改,配合完成与项目相关的各类审批及专家审查论证,整个建设过程派常驻现场的设计代表,提供设计协调配合、设计技术交底,解决施工中的设计技术问题、设计变更、参加竣工验收,配合工程结算和审计等。配合完成工程报批报建工作,协助及配合招标人进行招标、编制招标文件中的技术规格书(技术规范和技术要求),为招标人提供咨询意见等;为本项目开展并提供BIM技术设计,提供阶段BIM成果资料等内容至本工程完工的所有阶段设计、现场设计服务及缺陷责任期设计服务等全部工作(包括整个地块内的现有水系的排水方案和施工图及红线和周边路网之间退让地的市政苗木绿化等)。

6资金来源:申报专项资金和地方政府专项债;

7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8、设计工期:按照招标单位要求双方协商确定(确定中标后10天内提交初设成果文件,确定中标后 45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并提交成果文件)

9、施工现场配合服务:整个施工期(含缺陷责任期)。

10、本项目设计费招标控制价:¥ 750万元整

二、投标人资质要求

1、投标单位资质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2、 项目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单位拟派的项目设计负责人(即设计主持人)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并需提供系本单位职工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的时限为连续6个月(指开标前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因工作单位变更不足6个月的,以证书中的变更时间为准;

3、其他设计人员(设计团队):投标单位拟派本项目的其他设计人员应专业齐全(至少具备建筑、结构、市政、电气、给排水、暖通专业设计人员各一 名,其他设计人员不得与设计负责人为同一人,且各专业人员不得兼任)各专业设计人员应具有中级(含中级)工程师以上职称证书或与设计相关注册证书资格,所有参与投标设计团队人员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需提供开标前连续6个月(指开标前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的社保证明材料,因工作单位变更不足6个月的,以证书中的变更时间为准;

4、外埠来赣设计单位应根据《关于省外进赣勘察设计企业实行信息告知承诺的通知》赣建科设〔2019〕44号文使用CA锁登录江西住建云企业端,规定在外省勘察设计企业进赣登记并通过审核(须提供备案成功的网页截图并加盖设计单位公章);

5、根据(吉市管办字【2018】4号)文件通知投标人应当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结果并生成信用信息报告,信用信息报告加盖单位公章在投标文件中体现,其查询记录截图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7日内有效(信用信息报告必须有明确生成日期,生成日期必须为投标截止时间前7日内,否则无效)。未提供查询结果或投标人、投标人法人代表、拟派项目负责人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得参与投标活动;

6、根据《关于印发政府投资项目部分实行“信用+承诺”免缴投标保证金有关事项(试行)的通知》(吉市发改公管字【2023】22号)文件要求,投标保证金10万元人民币(含)以内的项目,采取免缴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免缴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函》(见附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因网上开标有关规定,本次招标活动采取不见面开标方式,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授权委托人不需要到开标现场参与本项目的开标活动,也无需递交资格审查材料,由投标企业自行将参与本项目资格审查、评分所需的计分材料原件扫描件或原件复印件。全部上传放入电子投标文件中,扫描件未放入的,视为未提供。如在开、评标过程中因投标人的资质证书和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或原件复印件的投标文件模糊不清或内容不完善、不完整或难以清晰辨认等情况导致的不良后果(包括无效投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时,以招标文件为准。

三、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即递交投标文件后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四、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五、报名方式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者,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

六、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时间、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5月28日 9 时30分。

递交地点(或网站):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2、开标时间:2024年 5 月 28 日9时30分。

3、开标地点: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七、其他要求:

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特别注意事项

(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各投标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不需到开标现场参与本项目开标活动。但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企业本单位职工,并且能够熟练的操作新点系统,因业务不熟悉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企业自行承担。一个项目只能有一个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需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开标前连续6个月(指开标前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社保证明社保因工作单位变更足6个月的,以证书中的变更时间为准。授权委托人在项目开、评标期间必须保持在线状态,随时通过“不见面开标”系统接收评标委员会的询标等信息,并在“互动交流”中对询标内容进行回复(自询标内容发出起20分钟内完成回复),否则视为放弃解释说明的权利且完全认可专家的意见。投标人回复询标内容时需将询标内容和回复意见打印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后扫描上传至“互动交流”(回复样式以招标人发出的询标函格式为准)。

(2)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各投标人必须在不见面开标系统页面进行在线签到,否则无法进入后续的开标环节。如投标人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签到,按废标处理。

(3)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投标企业不需要到场参加开标会,全部转为不见面开标系统线上操作。

(4)投标文件解锁时间:在招标人宣布开始解锁后,所有投标单位在60分钟内必须完成解锁。若在规定时间内投标企业未解锁完成,解锁无效,系统将其投标文件退回,视为废标。

(5)投标单位缴纳完保证金后必须点击保证金查询按查询按钮,进行保证金查询。否则可能无法入账,由此引发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投标人对开标过程和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将异议内容以书面形式提出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扫描上传至本项目不见面开标大厅‘开标异议文字提问’栏中。

(7)意外情况的处理:开标场所出现下列情形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交易过程的公平、公正和信息安全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交易中心免责:

①所涉开标项目电子服务、交易系统服务器发生故障而无法访问网站或无法使用系统;

②所涉开标项目电子服务、交易系统的软件或网络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操作;

③系统存在安全漏洞,有潜在的涉密危险;

④运行服务器病毒发作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的;

⑤电力系统发生故障导致交易系统无法运行的;

⑥其他不可抗力(地震、洪水等)原因导致开标活动无法正常进行的。出现上述所列情形,不能及时解决的,应由项目实施主体、监管部门和交易中心及时进行协商。可以采取以下办法处理:(一)系统或网络故障在三小时内能排除的,项目不暂停开标,三小时内系统恢复运行后继续实施开标。(二)系统或网络故障在三个小时内未能排除的,项目暂停开标,并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吉安市招标投标网发布暂停通告,待系统恢复后另行通知开标。

(8)投标企业应仔细阅读“吉安不见面开标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如有疑问请联系新点工作人员,联系电话:400-998-0000。

(9)在发出招标文件之后至投标有效期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有义务浏览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发布的本项目相关信息。凡在该网站发布的信息视同已送达投标人。

(10)投标人投标文件承诺的资格标材料及评分材料必须真实可靠,不得弄虚作假。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将有关情况上报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并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工程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和吉安市招标投标网上发布。

九、费用安排及版权归属问题

1、投标单位的参与投标产生的所有费用均由各投标单位自理。

2、所有投标方案一律不予退回,未中标单位不设补偿,招标人有权根据需要对投标方案的成果部分采用。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吉安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刘先生 联系电话:180*****175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鑫磊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江西省吉安市吉州区井冈山大道173号汇金广场五楼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796-*******

标签: 中医 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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