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姜镇禁止货车通行技防监控工程项目采购公告
川姜镇禁止货车通行技防监控工程项目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川姜镇禁止货车通行技防监控工程项目 JSZC-******-JHZJ-G2024-0001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江苏政府采购网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05-21 09:3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项目编号:JSZC-******-JHZJ-G2024-0001
项目名称:川姜镇禁止货车通行技防监控工程项目
预算金额:19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190.*****万元
采购需求:
一、限时限行
通启路(川张线)(含)(石江线-海门交界)以北、石江线(含)(川张线-温州东路)以东、温州东路(含)(石江线-海门交界)以南、海门交界(川张线-温州东路)以西所围成区域 7:00-9:00,17:00-19:00禁止轻型(含)以上货车、挂车通行;
二、限时限行
南海路(不含)(志南大桥-海门交界)以北、新江海河以东、温州东路(不含)(磨框大桥-海门交界)以南、海门交界(南海路-温州东路)以西所围区域 7:00-19:00 禁止中型(含)以上货车、挂车通行。
三、限时限行
镇南路(川叠路-小闸路) 7:00-9:00,17:00-19:00禁止轻型(含)以上货车、挂车通行。
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
35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联合体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投标人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声明函
2.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3.法人授权书
4.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投标人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
5.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投标人依据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有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公路安全设施分项资质和公路机电工程分项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证书(必须同时持有安全B证),须是投标申请人本单位在册人员,且拟派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
时间:
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江苏政府采购网
方式:在“江苏政府采购网”自行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售价:0.00元
2024-05-21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网上开标大厅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本次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关于节能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
(1)投标(响应)产品如属于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公布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内的,供应商应当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该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以及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否则作无效投标(响应)处理。认证机构详见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名录》。
(2)投标(响应)产品如属于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公布的“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范围内的,供应商应当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该环保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以及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否则作无效投标(响应)处理。认证机构详见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参与实施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
1.采购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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