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自行车充电桩投放询价谈判采购公告

电动自行车充电桩投放询价谈判采购公告

电动自行车充电桩投放询价谈判采购公告

一、基本情况

1.常州医疗区电动自行车充电桩投放采购,可投放五组取,分别位于医疗区七号楼后、康复中心楼后、住院部西边停车篷和家属区47幢西、42幢北。

2.谈判依据电价每度1元为最低起步价,通过竞价谈判,以价高者得的原则来确定运营商。

二、服务技术性要求

1.根据医疗区要求在指定位置为医疗区员工和病人开展电动自行车充电服务。

2. 运营商所提供的充电桩设备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充电桩应具备漏电保护、过载保护等安全防护措施,确保充电过程的安全性,因设备使用产生的事故由运营商承担一切后果。

3. 设备安装、调试以及运行维护所需的费用由运营商自行承担,运营商24小时提供充电服务和技术支持,出现问题在0.5小时以内响应。

4.爱护医疗区公共设施设备,文明操作,服从医疗区管理。

5.不得在充电柜上安装有损医院安全和形象的设备及广告宣传。

6.不得利用充电桩做任何违法活动,一旦发现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应立即终止违法违规行为,并追究投放方相关责任。

三、资质要求:

1. 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合法经营资质证明。

3. 投放人须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人力、物力。

4. 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江苏”网站(www.jscredi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法人代表资格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如投标人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提供)。

四、费用支付方式:

按照询价谈判最终定价,年度投放总费用合同签定后一次性支付给医疗区财务,先付款后使用的原则。

五、招标有效期限:

竞价谈判一次有效期3年,协议一年一签。

六、有关说明

参加竞价的投放方对本次公示内容提出意见和建议应当实事求是、具体详细、理由充分,意见建议是否采纳均不影响后续采购活动,我院对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不作书面回复。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老师 荆老师

电话:152*****507 0519-********

联系地址:江苏省常州市

标签: 电动自行车 充电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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