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市大气污染防控监管能力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郴州市大气污染防控监管能力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郴州市生态环境局(采购人名称)的郴州市大气污染防控监管能力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基本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郴州市大气污染防控监管能力建设项目
2、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郴财采计[2024]0085号
3、委托代理编号:HNXXZG2024-CZ-016
4、采购项目预算:*******.00元
¨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 /%
5、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工业
6、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最低评标价法
7、合同定价方式:■固定总价 ¨固定单价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8、合同履行期限: 90 天
9、本项目分阶段要求投标人提供以下保证:
■投标保证金:不超过采购项目预算的 2 %;
¨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 %(以合同约定为准);
¨预付款保证金:预付款的 %(以合同约定为准);
¨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 %(以合同约定为准)。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序号 | 标的名称 | 采购项目 简要说明 (简要术要求) | 数量 | 采购项目预算(人民币) | 采购项目最高限价 (人民币) | 节能 产品 | 进口产品 |
01 | 郴州市大气污染防控监管能力建设项目 | 本项目拟建设颗粒物激光雷达、手持式VOCs检测仪、手持式PM2.5检测仪、便携式非甲烷总烃分析仪、便携式紫外烟气分析仪、便携式红外热成像气体泄漏检测仪、热成像夜视仪、搭载七参数遥感监测系统的无人机、车载六参数集成测量系统和车载道路积尘负荷检测仪等执法监测仪器设备,补齐短板,提升郴州市大气污染综合监管能力。(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 1批 | *******.00元 | *******.00元 | ¨ | ¨ |
说明:
1.节能产品实行强制采购的,需提供国家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证书。
2.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不限制满足采购需求的国内产品参与投标。
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享受加分或价格折扣。
2、支持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享受预留采购份额或价格折扣。
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t专门面向:t中小企业 t小微企业 ¨监狱企业 ¨福利性单位。
¨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 / %分包给中小企业。
3、采购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无。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7、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及方式
1. 凡符合投标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可在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通过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czggzy.czs.gov.cn/)免费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2、公开招标文件及修改、澄清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应在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czggzy.czs.gov.cn/)中进入"政府采购交易系统进行“用户登录”“我要投标”“下载文件”操作,逾期将不能获取文件。修改、澄清后的招标文件请投标人自行在以上网站下载或查阅,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投标人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3、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与备案的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六、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4年5月22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超过截止时间的投标将被拒绝。
2、开标时间:2024年5月22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
3、开标地点:郴州市市民服务中心4楼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3开标室
4、电子标项目实行网上投标及解密,具体操作为投标人在“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登录“政府采购交易系统”(http://www.czggzy.net/TPBidder),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www.czggzy.net/BidOpening)在规定时间自行远程解密参加网上开标活动。建议投标人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容量为200MB以内。
5、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时限:30分钟
七、投标保证金
1、递送投标文件前,投标人须交付投标保证金如下:人民币伍万元整(¥*****.00)。
2、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银行转账或电子投标保函方式交纳,不再接受纸质投标保函。
3、交纳时间:2024年5月22日10时30分前(含)。
(1)投标人选择银行转账的:
投标人应以银行转账等非现金方式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交入到如下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在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保证金。
开户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郴州财兴支行
户名: 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保证金子账号: 955*****110********
未按时足额交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2)投标人选择电子投标保函的:
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办理保证金提交业务,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郴州市公共资源网上办事系统”,点击“电子保函申请”按钮在线选择金融机构出具电子保函,完成所投项目电子保函的申请,由选定的金融机构审核后开具电子保函。投标人及选定的金融机构对电子保函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
4、投标保证金咨询部门: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科。联系电话:0735-*******。
八、公告期限:
1、招标文件公告期限:2024年4月30日09时00分至2024年5月10日17时00分止(5个工作日)。
2、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czggzy.czs.gov.cn/)发布。在其他媒体发布的招标公告,公告内容以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
九、询问及质疑:
1、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委托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委托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潜在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委托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十、投标说明
1、本公告选项:■表示选择,¨表示未选择。
2、投标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向采购人、代理机构、交易平台缴纳任何费用。
3、招标代理服务费不超过*****.00元,由采购人支付。
4、请投标人在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下载中心”中及时下载安装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湖南公共资源版)”、“湖南CA驱动”。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使用电子标书编制软件制作投标文件。
5、因电子招投标需要,投标人应及时办理湖南CA数字证书(含电子签章)。具体办理及使用问题请联系湖南省数字认证服务中心有限公司,湖南CA数字证书(含电子签章)办理地址: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大厅,咨询电话:**********、181*****110。
6、由对网上招投标操作不熟悉或自身电脑、个人网络等原因导致不能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相应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建议在工作时间段内上传投标文件,选择IE11浏览器进行文件解密。在使用系统过程中有疑问或困难请及时进行咨询。
7、如果开标时出现网络故障、技术故障等情形而影响招投标活动,招标人将采取非加密文件上传或者将项目延期、延长投标文件解密时间等相应措施,以保障招投标活动的公开、公平和公正,投标人不得对此持有异议。
8、交易平台技术支持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
十一、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1、采购人信息
(1)采 购 人:郴州市生态环境局
(2)地 址:郴州市青年大道316号
(3)联 系 人:陈先生
(3)电 话:073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名 称:湖南新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地 址:郴州市青年大道芳头小区2栋2单元4楼
(3)联系人:文慧 苏海东
(4)联系电话:0735-******* 181*****831
文档附件: |
郴州市大气污染防控监管能力建设项目招标公告相关附件.zi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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