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湾生态警务联勤工作站文化展陈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

黄湾生态警务联勤工作站文化展陈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

黄湾生态警务联勤工作站文化展陈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黄湾生态警务联勤工作站文化展陈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招标人为海宁市尖山新区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海宁市黄湾镇尖山派出所;

2.2计划工期:20日历天;

2.3 概算投资:约22万元。

2.4招标范围:黄湾生态警务联勤工作站文化展陈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包括户外标识标牌、室内文化建设等。由设计单位根据本单位设计任务书如实估算,要求限额设计。详见招标文件及设计任务书。

2.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6本项目不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含广告设计、制作等相关内容的企业;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投标登记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实行资格后审,不进行现场登记。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4年0430日至2024年05月13日09时30分,通过“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网上投标平台”自主投标登记。招标文件和施工图纸通过“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网上投标平台https://jxszwsjb.jiaxing.gov.cn/col/col**********/index.html/小型工程主体登录(新)登录”在投标登记后自行下载。

4.2招标文件等招标资料通过“海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在登记后自行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年05月13日09时30分),地点为海宁市尖山新区(黄湾镇)企业服务大楼1楼103(海宁市黄湾镇治江路291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限额以下小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和采购活动的实施意见》海公管办〔2019〕4号文件,对于施工、材料设备项目单项合同预算价在100万元以下,如登记投标人只有2个,经评标委员会审查认为不存在限制或排斥潜在投标人等不公平公正情形且投标报价具有竞争性的,可以继续评审产生中标候选人。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网站(https://jxszwsjb.jiaxing.gov.cn/col/col**********/index.html)和浙江政务服务网http://www.zjpubservice.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宁市尖山新区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恒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海宁市黄湾镇 地 址:海宁市马桥街道恒力大厦3楼

邮 编:****** 邮 编:******

联系人:金女士 联系人:林先生

电 话:0573-******** 电 话:0573-********

传 真: / 传 真: /

2024年0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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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设计施工 文化展 一体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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