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木镇中心卫生院洪泉分院救护车采购项目磋商公告

崔木镇中心卫生院洪泉分院救护车采购项目磋商公告

崔木镇中心卫生院洪泉分院救护车采购项目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崔木镇中心卫生院洪泉分院救护车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陕西省宝鸡市渭滨区新建路东段3号(恒立大厦)南单元1501室获取采购文件 ,并于2024-05-16 14:30:00(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ZJBJ-2024-006CG

项目名称:崔木镇中心卫生院洪泉分院救护车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救护车一辆用于急诊急救,车内配备相关救护设施,满足急诊急救工作需要。

标包1(崔木镇中心卫生院洪泉分院救护车采购项目_标包1):

标包1预算金额:******.00元

标包1最高限价:******.00元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
标包1车辆崔木镇中心卫生院洪泉分院救护车采购项目_标包11辆

崔木镇中心卫生院洪泉分院救护车采购项目

******.00******.00

标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无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崔木镇中心卫生院洪泉分院救护车采购项目标包1的申请人资格要求是: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

(2)授权人参与投标时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须提供身份证原件,身份证原件可由本人持有);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参与投标时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资格证明书(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须提供身份证原件,身份证原件可由本人持有);
(3)供应商须出具本企业2022年度或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8月至今不少于连续3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8月至今不少于连续3个月的社会保险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供应商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得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查询时间段:自磋商文件发售之日起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

(7)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加盖投标人公章);

(8)中国裁判文书网行贿犯罪查询结果截图(企业);

(9)本项目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投标。

本项目 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5月06日至 2024年05月10日,每天 上午 09:00 至 11:30 , 下午 14:00 至 17: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陕西省宝鸡市渭滨区新建路东段3号(恒立大厦)南单元1501室

方式:线下购买

售价:

标包1:50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4-05-16 14:30:00(北京时间)

地点:陕西省宝鸡市渭滨区新建路东段3号恒立大厦南单元1501室,同投标地点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麟游县卫生健康局

地址:陕西省宝鸡市麟游县九成宫镇东大街20号

联系方式:091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华智建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丰庆路48号1幢305室

联系方式:138*****70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静

联系方式:138*****702

华智建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04月30日

标签: 救护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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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智建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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