蕲春县防灾减灾科普馆工程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蕲春县防灾减灾科普馆工程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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蕲春县防灾减灾科普馆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HBZSH-2024-003

采购单位:蕲春县应急管理局

代理机构:湖北中盛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零二四年四月


第一章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蕲春县防灾减灾科普馆建设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网址:https://czt.hubei.gov.cn/zchj/user)或供应商客户端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5月22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BZSH-2024-003

2.采购计划备案号:蕲采计[2024]-0283号

3.项目名称:蕲春县防灾减灾科普馆建设项目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预算金额: *******.04元

6.最高限价: *******.04元,超过最高限价报价无效。

7.采购需求:

序号

名称

数量

采购内容

预算金额/万元

1

蕲春县防灾减灾科普馆建设项目

一项

蕲春县防灾减灾科普馆建设项目包括防灾减灾及消防安全宣传科普馆约400㎡,由序厅、自然灾害区、消防安全区、安全生产区、科普长廊组成。根据要求完成科普馆的深化设计和施工,满足陈列、展示的功能要求,包括展馆布展设计、展馆装修、综合布线、互动软件开发、数字内容制作、设备、多媒体系统集成等整个展馆展示功能的全部内容,详细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见本项目采购文件第三章内容。

228.******

8.合同履行工期:90日历天内安装并调试完毕。中标单位应按期完工,不得拖延,除非因不可抗力或招标人原因延期的,否则招标人将处以一定比例的违约金。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10.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1.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为:10%

12.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不良行为记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微型企业)等政策。(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提供合格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

2)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3)供应商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不良行为记录的相关证明材料。(提供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后时间,网页截图或打印页面,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7、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4 年 5月 1 日至 2024 年 5 月10日 23:00分止。

2.地点: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网址:https://czt.hubei.gov.cn/zchj/user)或供应商客户端。

3.方式:供应商在客户端选择已经发布公告的项目进行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

供应商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https://czt.hubei.gov.cn/zchj/user)完成注册办理并绑定 CA,即可在一毂清风供应商客户端用汇聚 CA登录和参与报名后方可下载本项目文件,操作指南下载地址:(https://czt.hubei.gov.cn/zchj/zIndex/details)(联系电话:400-088-5358, 027-********)。

4.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始时间: 2024 年5 月11日 8 点 00 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 2024 年 5 月22日 9 点 00 分(北京时间)。

3.地点:通过供应商客户端选择项目进入文件递交页面进行递交。

五、开启

供应商通过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网址:https://czt.hubei.gov.cn/zchj/user)或供应商客户端进入一毂清风电子化交易系统开标大厅中进行远程开启。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超过 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 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 65%。2、货物服务采购项目给予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优惠为 10%—20%。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的,评审优惠幅度为 4%—6%。政府采购工程的价格评审优惠按照财库〔2020〕46号文件中对应的 3%—5%、1%—2%的规定执行。对小微企业中的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采购产品纳入创新产品应用示范推荐目录内企业、采购产品获得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企业,以价格评审优惠幅度的上限给予评审优惠。

2、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蕲春县公共资源交易网》、《蕲春县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发布。

3、监督部门名称:蕲春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股

地址:蕲春县漕河镇漕河大道 200号

投诉热线:0713-*******

投诉邮箱:**********@qq.com%5C%22">**********@qq.com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监督部门名称:蕲春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股

地址:蕲春县漕河镇漕河大道200号

投诉热线:0713-*******

投诉邮箱:**********@qq.com

2、采购人: 蕲春县应急管理局

联系地址:蕲春县漕河镇东壁大道

联系方式: 张先生 188*****157

3、采购代理机构:湖北中盛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蕲春县漕河镇万丰路246号三楼

联系方式:胡女士 139*****992

湖北中盛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4月18日



*****" target="_blank">信息来源:https://ebs.hbncp.com.cn/ebsapi/project/release/announcement/public/website/get?id=*****

标签: 工程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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