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管道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天津市滨海新区临时办公场所租赁采购项目-非招标公告
华东管道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天津市滨海新区临时办公场所租赁采购项目-非招标公告
一、概述
华东管道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承接的重点项目都由工程技术创新有限公司进行设计管理咨询,项目设计过程中需要同创新公司频繁对接沟通,由于办公地点相隔较远,沟通方式大部分采用电话,远程视频,沟通效果不好,不利于项目的推进,直接影响我院设计项目及服务质量。根据业务开展需要,华东院拟在天津设立临时办公地点,满足40人左右办公需要。
二、询价标段:
标段名称:华东管道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天津市滨海新区临时办公场所租赁采购
施工内容:华东管道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承接的重点项目都由工程技术创新有限公司进行设计管理咨询,项目设计过程中需要同创新公司频繁对接沟通,由于办公地点相隔较远,沟通方式大部分采用电话,远程视频,沟通效果不好,不利于项目的推进,直接影响我院设计项目及服务质量。根据业务开展需要,华东院拟在天津设立临时办公地点,满足40人左右办公需要。
三、资格要求
1. 资质要求: (1)响应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具有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响应人需提供租赁写字楼的产权证明或者具有写字楼的经营权(需提供证明材料)。 2.财务要求: 财务状况良好,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响应人需提供2021年至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如 2023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未出,可提供2020年至2022年度会计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响应人的成立时间晚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成立时间不足一个财务年度的,须提供公司出具的财务报表);事业单位如无法提供财务审计报告及报表,应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或相关财务证明文件。 3.信誉要求: (1)响应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事业单位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无法查询结果的,提供无失信承诺。 (2)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响应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均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响应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均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查询无行贿犯罪。 (4)未被国家管网集团列入黑名单。 4.业绩要求: 2021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有一项单笔办公楼租赁面积500m2及以上的业绩。须提供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需包含首页、主要内容页、签字页),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注:不按照本要求提供的业绩不予认定。) 5.其他要求: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询比采购。
联系人:崔斌
联系电话: 185*****919
邮箱:cuibin01@pipechina.com.cn
标签: 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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