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馆灯光设备2招标公告
文化馆灯光设备2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东丰县政府采购中心受东丰县文化馆的委托,就其单位灯光设备进行询价采购,望其具备条件的供应商积极参与。
一、项目编号:DCXJ—62
二、项目内容:(点击下载)
三、采购预算价:9.975万元,超过预算价格为无效报价。
四、合格的报价人: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五、报价文件格式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16年6月8日—2016年6月13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00)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东丰县人民政府一楼西侧,政府采购中心采购科。
3、报名要求:1、需携带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经营范围必须有舞台灯光设备)、税务登记证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授权代表的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提供有效的由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证明,以上证件需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2、如不是生产厂家需提供生产厂家授权书原件、售后服务三年,并提供原厂售后服务。
4、报价文件要求:提供详细响应参数、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报价人自行填写并加盖公司公章及法人签字)及报价单。报价文件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公章。
5、报价包含运输、安装、调试、培训等相关服务的费用和所需缴纳的所有税费,除投标报价外,采购人不再承担任何费用。
六. 报价文件递交截止及评审时间:2016年6月16日上午9时30分,逾期送达不予受理。
七、报价文件递交及评审地点:东丰县西城区政务服务大厅四楼政府采购评标室。
八、评审原则: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九、报价单(格式如下)
报价单(点击下载)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东丰县文化馆
联系人:王莉
电话:132*****333
地 址:东丰县东丰镇
代理机构:东丰县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赵先生
电话:0437—*******
地 址:东丰县政府一楼西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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