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铝青岛轻金属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再生铝合金环境影响后评价招标公告

中铝青岛轻金属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再生铝合金环境影响后评价招标公告






中铝青岛轻金属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再生铝合金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采购公告

采购询比编号:2024ZLSD-QJS-FW-XB-002

环境影响评价公司:

中铝青岛轻金属有限公司拟对“中铝青岛轻金属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再生铝合金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项目进行公开询比价,特邀请贵公司参加报价。如贵公司愿意参加,2024年5月6日上午9:00前,按照附件格式要求填写《报价单》。如《报价单》上报时间超过规定时间,将认为贵公司放弃报价。

一、公告时间:2024.4.30 15:00—2024.5.2 15:00

二、报价要求:

2.1贵公司需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履约能力、具有提供优质服务的能力,提供环境影响评价资质证明材料、营业执照扫描件、技术人员配备情况、从业资格证书、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及其他相关资格能力证明。

2.2贵公司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能够独立履行合同能力;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没有行政处罚记录,没有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财务状况良好,提供信用中国平台、编制单位诚信档案信息截图。

(注:委托代理人报价,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及法人、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报价,提供法人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

2.3提供技术人员配置信息、近三年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业绩(2021年至2023年,以合同及在生态环境部门环评批复或备案文件等为准,业绩信息不低于10家单位)。

2.4提供服务质量承诺及报价资料真实性承诺。

2.5报价单位如有其它相关证明材料,可自行补充。

2.6本项目报价应当符合同类型项目市场平均价格正常水平。

报价过程中,针对各家单位的报价必须同工作量相匹配,否则,取消报价资格。

2.7所有报价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三、报价方式:

按照规定时间要求,发送电子版材料到邮箱ZLSD_qjs@163.com。

四、工期及工作要求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取得政府环评批复止,且报价单位需具备与政府行政审批部门的沟通协调能力,积极同政府部门沟通解决环评报告编制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取得政府环评批复6月25日前完成。

五、质量标准

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管理办法》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环境影响后评价。

六、付款方式

待出具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取得生态环境部门环评批复文件后,一次性支付全额费用。

七、评比时间:

时间:2024年5月6上午9:00

八、注意事项:

8.1本次询价不事先确定报价轮次。

8.2报价人报价函中的报价作为首次报价,成交价以最终报价为准。报价人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所有可能影响到报价的价格因素,一旦报价结束最终成交,最终报价将固定,不予调整。如发生漏、缺、少项,都将被认为是成交人的报价让利行为,损失自负。

九、成交原则:详见采购文件。

十、报名联系人:

联系人:武经理电话:157*****966

十一、监督部门:中铝青岛轻金属有限公司党政办公室

电话:0532-*******

邮箱:ZLSD_qjs@163.com,

十二、

中铝青岛轻金属有限公司

2024年4月30日



标签: 环境影响 后评价 铝合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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