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鹿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官亭镇张起营农产品初加工项目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比选公告

巨鹿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官亭镇张起营农产品初加工项目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比选公告

巨鹿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官亭镇张起营农产品初加工项目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比选公告

为顺利实施官亭镇张起营农产品初加工项目,现通过公开比选方式选择1家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代理项目概况

采购速冻机冷源1套、制冰水机组1套、物理爆皮机1台,预算资金500万元(具体以县财政评审报告为准)。

二、报名资格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在政府采购网登记备案,有固定经营场所;

(二)具有熟悉代理业务的相关人员;

(三)公告发布之日前三年内在招标代理工作中无违法、违规诚信记录。

三、递交比选文件

1.截止时间:2024年5月7日17时。

2.送达地点:巨鹿县农业农村局716室(光明北街1号)。

3.递交方式:直接送达。

备注: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文件,不予受理。

四、比选方式

(一)若只有一家代理机构报名且符合条件,则确定为本次招标代理单位。

(二)根据各代理机构提供的报价进行选取,报价最低者为最终中选机构。若有两家及以上公司报价相同,将仅对相同报价公司通知进行第二轮或多轮报价,报价最低者为最终中选机构,并通过局党组会讨论确定招标代理机构单位。

(三)对于未中选的代理机构,不再另行解释。

五、比选文件应提供以下资料(参考附件)

1.比选申请函;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4.公司情况简介;5.营业执照;6.营业场所相关照片;7.从业人员情况;8.比选报价函;9.业绩(政府采购类)10.招标代理方案;11.其他材料(如:“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截图、相关证明)。

备注:上述材料需胶装并盖公司章,该文件不退。比选文件及所发生的任何费用由参加比选的公司自行负责,我单位不作补偿。

联系人:周遂峰 电话:0319-*******

附件:比选文件参考.docx




标签: 张起营农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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