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洛阳龙新玻璃有限公司拟实施平板玻璃生产线技术改造“拆二合一”建设项目有关产能情况的公告
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洛阳龙新玻璃有限公司拟实施平板玻璃生产线技术改造“拆二合一”建设项目有关产能情况的公告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水泥玻璃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的通知》(工信部原〔2021〕80号)、《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河南省钢铁、电解铝、水泥玻璃行业产能置换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豫工信材〔2021〕144号)有关要求,我厅已于2024年4月23日—28日对洛阳龙新玻璃有限公司主动申请提出的将位于同一厂区内的2条日熔化量350吨浮法玻璃生产线拟实施技术改造“拆二合一”建设1条日熔化量700吨浮法玻璃生产线项目有关产能情况进行了网上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异议。
现将洛阳龙新玻璃有限公司平板玻璃生产线拟实施技术改造“拆二合一”项目产能情况予以公告。企业在项目建设过程中,严禁擅自扩大玻璃熔窑,如存在弄虚作假、“批小建大”等行为的,由企业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附件:洛阳龙新玻璃有限公司平板玻璃生产线拟实施技术改造“拆二合一”项目有关产能情况
2024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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