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东市殡仪馆空气消毒净化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二次采购公告
启东市殡仪馆空气消毒净化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二次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启东市殡仪馆空气消毒净化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二次) JSZC-******-SHXP-X2024-0011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在江苏省政府采购网自行下载标书。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05-10 09:0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项目编号:JSZC-******-SHXP-X2024-0011
项目名称:启东市殡仪馆空气消毒净化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109.******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69万元。
采购需求:
详见采购文件,请仔细研究。
合同履行期限:
详见采购文件第三部分。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投标人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声明函(格式见附件1)(如分公司参加投标的,另需提供总公司的授权证明);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见附件2)、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见附件3,法定代表人参加的,无需提供授权委托书),谈判代表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4.供应商信用承诺书(格式见附件4);
5.质保承诺书(格式见附件12);
6.询价响应函(格式见附件5);
7.采购货物技术参数中要求提供相应的灭菌原理分析报告等证明材料;
8.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货物类项目的货物生产企业或者服务类项目的服务提供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和戒毒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并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和戒毒企业证明材料。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货物类项目的货物生产企业或者服务类项目的服务提供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和戒毒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并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和戒毒企业证明材料。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时间:
2024年04月30日至2024年05月10日,每天上午00:00-12:00,下午12:00-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在江苏省政府采购网自行下载标书。
方式:在江苏省政府采购网自行下载标书。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05-10 09:00 (北京时间)
地点:江苏政府采购网
五、开启时间:2024-05-10 09:00 (北京时间)
地点:南通市启东市江海中路579号建都大厦2号楼302室开标室1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无
1.采购人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俞桂银
电话:0513-********
标签: 空气消毒净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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