璧县渔沟镇建成区府井南路及下水道工程施工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灵璧县渔沟镇建成区府井南路及下水道工程 已 由
安徽灵璧美好办 批 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灵璧县渔沟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地点: 灵璧县渔沟镇 ;
2.2 建设内容及规模:
(1)路 : 府景南路下水道上口路(软路基):长392米,宽6.0米, 面积 2352平方 米; 人行道花岗岩路面:长392米,宽5.0米, 面积 1960平方 米。
( 2 ) 下水道: 府景南路下水道:长392*2米, 直径1.5m ,合计约 784米 。
详见 技术参数及 工程量清单;
2.3 计划工期: 60 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 技术参数( 施工图纸 ) 及工程量清单的全部内容;
2.5 标段划分:
1 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要求: 具有
独立法人营业资格; 具有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必须提供灵璧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否则取消中标资格); 须提供企业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2 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 贰 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 须是投标单位正式人员 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 。 且无在建项目、无拟中标已公示项目、无中标变更后尚未竣工项目 ( 提供企业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 ;须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3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 省外企业须进皖登记(提供在安徽省建设工程信息网进皖企业查询情况打印并加盖公章) 。
3.5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及拟任项目经理必须亲自出席开标会。
3.6 授权委托代理人 (如有授权代理人) 及拟派项目经理必须是投标单位正式人员;须提供投标人企业所在地社保主管部门出具的投标人 2014年10月 至今为其缴纳 一年及以上 的社保证明 材料(社保证明材料须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
4 、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网上报名、下载招标文件时间 :
2016年 6 月 8 至 2016年 6 月 28 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4.2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4.3 报名方式:
实行网上报名 (
http://www.lbzbcgzx.com )。
4.4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网上下载 。
4.5 招标文件价格:人民币
500 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支付方式:电汇、转账或网上支付(由投标人基本账户)
汇入账号和账户:
开户名称:灵璧县招标采购中心
开户银行: 徽商银行灵璧支行
银行帐号(标书费):
************************6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6年 6 月 29 日 09 时00分。
5.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灵璧县招标采购中心第一开标室(南环路与西环路交叉口东侧50米)。
7.重要说明:
7.1 本项目只接受灵璧县招标采购中心信用信息管理平台中已审核通过成员报名,未审核通过的投标人请及时办理入信用信息管理平台手续(办理网址
http://www.lbzbcgzx.com,联系电话:
****-*******,联系人:卓工),因未及时办理入信用信息管理平台手续导致无法报名的,责任自负。
7.2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安徽省建设工程招投标信息网、灵璧县招标采购网上发布。投标人成功办理入信用信息管理平台手续后,必须在报名截止日期前完成网上报名,否则逾期系统自动关闭,报名不成功。
7.3报名成功后,直接下载招标文件及其它资料(含澄清和补充说明),标书费用采用电汇、转账或网上支付(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
1个工作日下午5时 以前支付,每标段招标文件费用支付账号对应每标段相应账号,汇错账号或逾期投标文件作无效处理)。
7.4投标人在参加开标会议时需提供网上报名成功的回执单并加盖公章,否 则将拒收招标文件。
7. 5 开标时,投标单位的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和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 (必须为注册建造师)须到场参加开标,否则招标人拒收其投标文件。
7.6
所有投标人均需足额提交投标保证金和标书费。投标保证金和标书费的到帐截止时间为开标日前1个工作日下午5时。投标保证金和标书费必须从投标人基本帐户汇入到招标公告或招标文件公布的指定帐号。未从基本账户汇出、逾期或汇错账号,投标文件作无效处理。(投标保证金账号在招标文件中公布)。 7.7所有投标人均需承诺办理农民工工资支付一卡通。中标人应按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一卡通”专用账户通知的规定设立专户,未按规定设立的,取消中标资格。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 灵璧县渔沟镇人民政府 代理机构: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灵璧县渔沟镇 地 址:灵璧县政务新区奥泰克中央广场9栋111-113
邮 编:234200 邮 编:234200
联系人: 彭书记 联 系 人: 简 工
电 话:
139*****718 电 话:
****-*******转804
183*****3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