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焦作市城市智慧停车建设项目授权经营实施方案》意见的公告

关于公开征求《焦作市城市智慧停车建设项目授权经营实施方案》意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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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解决停车难、停车乱问题,市政府拟启动焦作市城市智慧停车建设项目(下称本项目)。按照《焦作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现将实施本项目的要点予以公告,公开征求公众的意见与建议。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焦作市城市智慧停车建设项目

(二)项目概况。针对我市停车设施供求现状,特别是公共停车位供应不足、配建标准不高、停车结构失衡、管理引导滞后等突出问题,引入专业运营机构实施智慧停车项目,在公共区域新建、改建公共停车场,建立城市停车诱导系统和智慧停车运行管理平台,增加公共停车资源供给,运用信息化、智能化手段有效盘活社会停车资源,提高公共停车泊位的周转率和利用率,缓解城市停车难、停车乱、供需矛盾突出等民生问题。项目建成后,城区将基本形成以配建停车设施为主、路外公共停车设施为辅、路内临时停车泊位为补充的城市停车设施系统,逐步实现停车资源有效利用、停车设施智能高效、停车行为规范有序,有效缓解城区车辆乱停乱放、影响市民出行和市容环境的问题。

(三)项目实施机构。焦作市城市管理局

(四)项目实施模式。本项目拟采用直接授权模式,即直接授权国有公司焦作市新兴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市新产投公司”)实施。

二、《焦作市城市智慧停车建设项目授权经营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共有十章,分别是概述、可行性分析、授权方式及内容、授权交易结构、风险识别与分配、项目边界条件、授权监管协议框架、监管架构、绩效考核、附件及其他。主要内容包括:

(一)授权与实施主体。授权主体为焦作市城市管理局,被授权主体为市新产投公司。

(二)授权方式及内容。将智慧停车项目直接授权给市新产投公司,由其进行投资建设经营。授权经营区域为《焦作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确定的中心城区。授权经营内容:在授权经营区域内利用政府公共资源改扩建、运营停车场(位),向停车位使用者收取费用,开发符合政策的便民商业服务设施获取收益。

(三)建设时序要求。自《焦作市城市智慧停车建设项目授权监管协议》签署后,按照省政府要求,先行建设城市运管服平台(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的依托平台),6月底前基本建成,年底前完成试运行;3年内完成智慧停车基础设施建设。

(四)收费与调整。智慧停车项目收费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相结合。停车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除停车收费以外的其他有偿服务价格执行市场调节价。停车收费标准的制定与调整按法定调价程序执行。

三、公众参与方式

(一)电子邮件。发送至jzcgsrglk@126.com。

(二)信件。邮寄至焦作市普济路中段1368号,焦作市城市管理局市容管理科,电话183*****302

四、公众参与时间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依据《焦作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因情况紧急需缩短至15日,特此说明),即2024年4月30日至2024年5月15日。

焦作市城市管理局

2024年4月30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智慧停车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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