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沙国际港航中心基坑监测服务招标公告

南沙国际港航中心基坑监测服务招标公告

公告1正常南沙国际港航中心基坑监测服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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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名称南沙国际港航中心基坑监测服务
标段(包)名称南沙国际港航中心基坑监测服务
性质正常
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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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投资项目代码

2305-******-04-01-******

投资项目名称

南沙国际港航中心

招标项目名称

南沙国际港航中心基坑监测服务

标段(包)名称

南沙国际港航中心基坑监测服务

公告性质

正常公告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地点

广州市南沙区龙穴岛

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资金

资金来源构成

企业自筹资金100%

招标范围及规模

项目由一栋约150m超高层办公塔楼,4栋高层公寓以及配套服务中心组成。项目总建筑面积******㎡,其中办公塔楼面积为*****㎡,公寓面积******㎡;生活配套建筑面积为*****㎡,其中包含员工食堂、休闲娱乐、超市、体育设施、后勤辅助等功能;地下车库约*****㎡,停车位数量约为2100个。基坑安全等级最高为一级,地基基础设计等级最高为甲级,绿色建筑二星级。(具体服务范围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完成南沙国际港航中心基坑工程监测(不含涉铁段铁路监测),并出具监测报告;依托本项目工程题为《临海新吹填深厚软土基坑开挖变形规律和设计关键参数研究》科研项目,在基坑支护监测的数据收集的同时,配合建设单位做好新吹填软土基坑的岩土设计关键参数分析、深厚软土基坑锚索支撑的受力机制及关键设计参数和临海新吹填深厚软土大型基坑开挖变形规律以上三个课题的研究。研究内容与本项目紧密结合,研究成果服务于本工程建设并有助于解决实际工程问题和创造实际效益。服务范围除以上工程监测与科研工作外,还包括:
(1)及时编制监测方案,交甲方或监理通过相关专家论证。确保监(观)测顺利完成,测量数据真实、准确。
(2)与工程所在行政区域的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监督部门进行监测工作的协调,申报监测技术成果。保证技术成果能够通过相关部门认可,确保不因监测工作影响本工程项目的建设进度和竣工验收。
(3)在进行监测任务的过程中与该工程相关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咨询单位、建设主管部门等相关单位的协调工作。
(4)监测数据的有关信息通过连接系统进行传输报送。
服务内容除以上工作外,还包括:(1)与工程所在行政区域的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监督部门进行监测工作的协调,申报监测技术成果的审批,保证技术成果能够通过相关部门认可,确保不因监测工作影响本工程项目的建设进度和竣工验收。(2)在进行监测任务的过程中与该工程相关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建设主管部门等相关单位的协调工作。(3)中标人需按相关要求将工程监测数据的有关信息通过连接系统进行传输报送,确保不因传输报送工作影响本工程项目的建设进度和竣工验收。上述工作发生的费用已包含在综合单价中。(4)本项目实施期间,如因本项目验收需要,经招标人确认需增加《工程量清单》中没有的其他监测项目,且中标人也具备相应资质,则中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为招标人提供监测,并出具符合验收要求的监测报告。(5)中标人应具备自行完成约定项目的监测工作的能力,除另有约定外原则上不得转包和分包;如中标人监测资质不能涵盖的项目,或根据建设主管部门的要求,需要由不同工程质量监测机构进行监测的,由中标人报招标人批准后委托有资质的相应单位实施,并按相关要求取得相应管理部门确认,确保不影响项目验收。中标人对该第三方出具的结果负责,此部分工作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人自行承担并已包含于投标报价中。

招标内容

南沙国际港航中心基坑监测服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沙国际港航中心已由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以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证号:2305-******-04-01-******)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基坑监测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概况

2.1.1招标项目名称:南沙国际港航中心基坑监测服务

2.1.2工程建设规模:项目由一栋约150m超高层办公塔楼,4栋高层公寓以及配套服务中心组成。项目总建筑面积******㎡,其中办公塔楼面积为*****㎡,公寓面积******㎡;生活配套建筑面积为*****㎡,其中包含员工食堂、休闲娱乐、超市、体育设施、后勤辅助等功能;地下车库约*****㎡,停车位数量约为2100个。基坑安全等级最高为一级,地基基础设计等级最高为甲级,绿色建筑二星级。(具体服务范围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1.3工程建设地点:广州市南沙区龙穴岛。

2.1.4工程投资额:基坑监测服务预估为365万元。

2.1.5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2.2招标范围、招标内容及标段划分

2.2.1标段划分:本项目设1个标段

2.2.2招标范围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完成南沙国际港航中心基坑工程监测(不含涉铁段铁路监测),并出具监测报告;依托本项目工程题为《临海新吹填深厚软土基坑开挖变形规律和设计关键参数研究》科研项目,在基坑支护监测的数据收集的同时,配合建设单位做好新吹填软土基坑的岩土设计关键参数分析、深厚软土基坑锚索支撑的受力机制及关键设计参数和临海新吹填深厚软土大型基坑开挖变形规律以上三个课题的研究。研究内容与本项目紧密结合,研究成果服务于本工程建设并有助于解决实际工程问题和创造实际效益。服务范围除以上工程监测与科研工作外,还包括:

(1)及时编制监测方案,交甲方或监理通过相关专家论证。确保监(观)测顺利完成,测量数据真实、准确。

(2)与工程所在行政区域的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监督部门进行监测工作的协调,申报监测技术成果。保证技术成果能够通过相关部门认可,确保不因监测工作影响本工程项目的建设进度和竣工验收。

(3)在进行监测任务的过程中与该工程相关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咨询单位、建设主管部门等相关单位的协调工作。

(4)监测数据的有关信息通过连接系统进行传输报送。

服务内容除以上工作外,还包括:(1)与工程所在行政区域的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监督部门进行监测工作的协调,申报监测技术成果的审批,保证技术成果能够通过相关部门认可,确保不因监测工作影响本工程项目的建设进度和竣工验收。(2)在进行监测任务的过程中与该工程相关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建设主管部门等相关单位的协调工作。(3)中标人需按相关要求将工程监测数据的有关信息通过连接系统进行传输报送,确保不因传输报送工作影响本工程项目的建设进度和竣工验收。上述工作发生的费用已包含在综合单价中。(4)本项目实施期间,如因本项目验收需要,经招标人确认需增加《工程量清单》中没有的其他监测项目,且中标人也具备相应资质,则中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为招标人提供监测,并出具符合验收要求的监测报告。(5)中标人应具备自行完成约定项目的监测工作的能力,除另有约定外原则上不得转包和分包;如中标人监测资质不能涵盖的项目,或根据建设主管部门的要求,需要由不同工程质量监测机构进行监测的,由中标人报招标人批准后委托有资质的相应单位实施,并按相关要求取得相应管理部门确认,确保不影响项目验收。中标人对该第三方出具的结果负责,此部分工作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人自行承担并已包含于投标报价中。

2.2.3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全部工作内容为止。服务周期必须满足实际施工要求。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发出要求开始的日期为准,服务周期必须满足实际施工要求,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准备阶段、施工全过程及竣工验收需完成的相关服务。

2.2.4最高投标限价:¥36*****.00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持有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工商行政(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须具备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或CMA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且证书在有效期内。(认证范围须覆盖本次招标主要内容中联合体成员所承担部分的主要内容,如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中的认证项目与上述名称不同,但表达的意思一致也视为满足该项条件)。

3.3投标人应具备以下①、②、③之一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

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

②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

③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分项)物探测试检测监测)甲级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

注:资质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 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新旧资质标准过渡工作的通知》(建办质函〔 2023〕100 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的通知》(建质规〔2023〕1号)的要求。

香港企业独立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要求。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html)确定。香港企业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应资质证书及备案证明资料扫描件。

3.4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主办方)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具有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且必须为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主办方)在职员工。(须提供项目负责人的职称证书、 其在本单位近1个月(2024年4月份)的社保证明扫描件)。

3.5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1)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联合体应当在投标登记前组成,并按要求签署“联合体协议书”(格式见招标公告附件二)。投标人拟任本项目负责人应为主办方正式员工。联合体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投标登记截止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其投标无效,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最多由2家单位组成。已投标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2)联合体投标时,除《联合体协议书》必须由联合体各方分别按要求进行签字、盖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证明书可由联合体主办方出具(其中“单位”一栏可只填写联合体主办方名称)]外,其他资料若需要签字或盖章的均可由联合体主办方签字或盖章;其他内容及落款中的“投标人”、“声明企业”应填写联合体各方的单位全称【格式表示为:(主)单位全称(成)单位全称】,由联合体主办方按格式要求签字或盖章即可。

3.6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②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2021年1月1日至今未因以往检测工作中存在伪造检测数据、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的行为被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行政处罚或通报。(《投标人声明》中承诺);

③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投标人声明》;

④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未出现以下情形:与本项目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五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相关投标均无效;(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之间除外)

⑤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建立了企业信用档案,且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是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主办方)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以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查询信息为准)。

⑥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按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比对结果进行评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5月1日00时00分至2024年5月23日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ggzy.cn)(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ggzy.cn)(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

4.3本项目实行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投标登记(参加投标登记之前,投标人应查询本企业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建立企业信用档案的信息登记的状态,确保一切信息都是真实的、在有效期内的,以免出现相关信息不能被使用。上述情况有可能导致投标信息无法录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系统。如出现上述情况,投标人有可能失去投标机会,因其可能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4.4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投标申请人投标登记不足3名或通过形式评审、资格评审、响应性评审的投标申请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后,重新组织招标。

注:(1)电子招投标操作流程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最新版操作指引。

(2)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开始投标登记及发布招标文件,并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计算备标时间。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5月23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交易平台(http://www.gzggzy.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递交备用投标文件电子光盘的规定:时间为2024年5月23日8时45分至2024年5月23日9时00分;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备用电子光盘需按规定封装。投标人将数据刻录到光盘之后,请于投标前自行检查文件是否可以读取。)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 投标人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ggzy.cn)。

5.4 本项目投标文件为电子文档。投标人必须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了解电子化交易系统操作。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投标人因操作问题引发的相关责任。

5.5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的相关信息。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http://www.gzggzy.cn)、广州国企阳光采购信息发布平台网站(http://ygcg.gzggzy.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s://zbtb.gd.gov.cn/#/index)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沿江东路406号

联系人:杨工

电话:020-********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港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黄埔区志诚大道331号201室

联系人:彭工、罗工

电话:020-********/020-********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异议受理人:杨工

异议受理电话:020-********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沿江东路406号

注: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可以通过线下或线上的形式提出异议。线上提出异议的,应通过交易平台提交,招标人也应通过交易平台答复线上提出的异议。具体按照交易平台相关指南进行操作。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监管电话:020-********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沿江东路406号

工期(交货期)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全部工作内容为止。服务周期必须满足实际施工要求。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发出要求开始的日期为准,服务周期必须满足实际施工要求,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准备阶段、施工全过程及竣工验收需完成的相关服务。

最高投标限价

36*****.00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持有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工商行政(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须具备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或CMA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且证书在有效期内。(认证范围须覆盖本次招标主要内容中联合体成员所承担部分的主要内容,如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中的认证项目与上述名称不同,但表达的意思一致也视为满足该项条件)。 3.3投标人应具备以下①、②、③之一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 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 ②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 ③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分项)物探测试检测监测)甲级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 注:资质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 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新旧资质标准过渡工作的通知》(建办质函〔 2023〕100 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的通知》(建质规〔2023〕1号)的要求。 香港企业独立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要求。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html)确定。香港企业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应资质证书及备案证明资料扫描件。 3.4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主办方)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具有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且必须为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主办方)在职员工。(须提供项目负责人的职称证书、 其在本单位近1个月(2024年4月份)的社保证明扫描件)。 3.5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1)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联合体应当在投标登记前组成,并按要求签署“联合体协议书”(格式见招标公告附件二)。投标人拟任本项目负责人应为主办方正式员工。联合体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投标登记截止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其投标无效,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最多由2家单位组成。已投标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2)联合体投标时,除《联合体协议书》必须由联合体各方分别按要求进行签字、盖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证明书可由联合体主办方出具(其中“单位”一栏可只填写联合体主办方名称)]外,其他资料若需要签字或盖章的均可由联合体主办方签字或盖章;其他内容及落款中的“投标人”、“声明企业”应填写联合体各方的单位全称【格式表示为:(主)单位全称(成)单位全称】,由联合体主办方按格式要求签字或盖章即可。 3.6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②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2021年1月1日至今未因以往检测工作中存在伪造检测数据、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的行为被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行政处罚或通报。(《投标人声明》中承诺); ③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投标人声明》; ④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未出现以下情形:与本项目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五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相关投标均无效;(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之间除外) ⑤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建立了企业信用档案,且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是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主办方)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以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查询信息为准)。 ⑥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按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比对结果进行评审)。

投标人业绩要求:无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下载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ggzy.cn)(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获取纸质招标文件的方式: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2025-05-01 00:00:00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4-05-23 09:00:00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4-05-23 09:00:00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交易平台(http://www.gzggzy.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开标方式

远程不见面开标

开标时间、地点

开标时间:2024-05-23 09:00:00

开标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公告发布媒介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招标人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广州市越秀区沿江东路406号

招标人联系人

杨工

联系电话

020-********

招标代理机构

广州港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广州市黄埔区志诚大道331号201室

招标代理联系人

彭工。罗工

联系电话

020-********

招标监督机构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020-********

发布责任人

彭军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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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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