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宜兴市烟草专卖局关于调整烟草制品零售点饱和区的公告
江苏省宜兴市烟草专卖局关于调整烟草制品零售点饱和区的公告
为进一步落实控烟履约要求,更好实行烟草制品零售许可证管理制度,坚持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均衡发展,坚持零售户总量与烟草制品消费需求相适应,保持持证零售户总量相对稳定,消除烟草制品对青少年危害,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鉴于全市以及部分街道(乡镇)的人均持证率出现变化,现根据《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青少年控烟工作的通知》《无锡市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管理规定》(锡专法〔2023〕58号,以下同),我局对宜兴市烟草制品零售点饱和区调整如下:
依据宜兴市常住人口数量和2024年3月底持有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数量(每个街道或乡镇的常住人口数以政府相关部门提供或公开发布的最新数据为准,全市总人口数为各街道和乡镇常住人口数之和),我局对宜兴市人均持证率进行了测算,按照依法依规、公平公正、方便消费、合理配置原则,以宜兴市人均持证率4.76‰为宜兴市的饱和值,现予公示,并据此设置饱和区,即人均持证率高于或等于饱和值的街道(乡镇)为饱和区,反之,为非饱和区。
根据《无锡市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管理规定》,饱和区许可证新办实行“总量控制,退一进一”。位于饱和区内的新建的尚未设置零售点的居民小区、工业园区、办公园区、物流园区、公园景区、大型综合场馆等网格单元,按照《无锡市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管理规定》第七条和第八条的数量与间距限制条件设置零售点。申请人需要提供本区域为新建的、有具体交付使用日期的证明文件。位于饱和区内的高速服务区、集贸市场、城市综合体、高等院校、机场等相对封闭独立的区域,许可证新办实行“总量控制,退一进一”。许可证新办实行“退一进一”的,按照申请时间的先后顺序进行轮候。对位于非饱和区的烟草制品零售点新办申请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无锡市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管理规定》给予办理。
本公告对饱和区和非饱和区的划分,自2024年5月1日起执行。在饱和区内提出申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按照申请时间的先后顺序排队轮候,以“全国统一专卖监管平台”自动记录的申请时间为准。在饱和区申请办证的,一律实行“退一进一”,即饱和区退出一张许可证后,发证机关优先审查轮候队列中排名第一的申请人的申请材料。
我局将每三个月调整一次饱和区并向社会公示。
本公告自2024年5月1日起施行,法律法规和政策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公告由宜兴市烟草专卖局负责解释。
特此公告
附件:宜兴市辖区烟草制品零售点饱和区一览表
江苏省宜兴市烟草专卖局
2024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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